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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讀:安徽亳州一大媽杵棍鄉道,索要煙錢

由 西窗梳律 發表于 運動2023-01-30

簡介大媽透過這種無理取鬧的方式,向過路車討要煙錢,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車主可以選擇報警

杵潮州音怎麼讀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

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

近日網友爆料稱,在安徽毫州的一條鄉村道路上,一大媽持棍攔車,過路車需要給錢或者煙才能通行。大媽甚至放出豪言:不給不讓過,你不可能要我的命。

這可真是一位讓人哭笑不得的大媽。

不過這段影片在網上曝光後,引發了大家的熱議。有的說這是“底層劣根”,有的說這是為“生活所迫”,有的說這是“民風敗壞”,還有的說這是“搶劫犯罪”。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要我說,指責可以,但不可過於苛責。

為什麼呢?

法律解讀:安徽亳州一大媽杵棍鄉道,索要煙錢

大媽雖持有一棍,但不是鐵棍,大媽這是“手無寸鐵”;

大媽年紀稍大,又為女性,大媽這是沒有“縛雞之力”;

大媽單人單棍,風中獨立,無其他同夥,大媽沒有“仗勢欺人”。

那為什麼大家會反感和厭惡呢?

為老不尊,倚老賣老;

潑皮耍賴,不勞而獲;

雖為老婦,實為土匪。

大媽是敲詐勒索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大媽透過這種無理取鬧的方式,向過路車討要煙錢,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車主可以選擇報警。

不過花錢消災也不是不行,但可能會助長這種不正之風。不給錢,硬碰硬把大媽弄開,肢體接觸有風險,慎用。對個人來說,想個權宜之計脫身即可,犯不著大動干戈。

當地的有關部門應當積極作為,及時介入整肅:該批評批評,該教育教育,該懲罰懲罰,剎住這股歪風邪氣。

大家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這裡是為你梳律,關注我,瞭解更多法律知識,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Tags:大媽過路車處罰法治安管理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