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標簽 > 轉款籌備婚禮宴請親友所支出的費用,分手後能否追回?彩禮作為一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另一方給付的金錢或財物,按照我國傳統習俗,多為一次性支付或有特殊含義的數額,綜合本案現有證據,每月支付的4000元系原告、被告舉辦婚禮後、以夫妻名義開始共同生活期間原告陸續給付給被告的錢款,單筆數額不大且較原告被告轉款彩禮給付2023-01-29閱讀更多標籤雲呂燕倍感開隱買恆大童強davinci奪回紀俊義nastool納糧MACHINA何俊說小舅舅周海立合成洗滌劑女子單打K12S先見輪鬥洗廣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