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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月初八為臘日,古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在臘日有哪些風俗活動

由 盤史紀 發表于 運動2022-12-03

簡介魏晉南北朝時期,臘日等傳統的歲時節日風俗中祭祖元素逐漸缺失,但是隨著佛教和道教的迅速發展,一些有著佛、道色彩的節日逐漸興起,並形成了祭祀先祖的風俗

臘日是指什麼時間

臘月初八為臘日,古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在臘日有哪些風俗活動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臘日風俗出現了很多新的變化,與東漢相比,很多臘曰風俗己經完全“轉移”到了元日節,民間臘日祭祖的活動相對漢代來說也越來越少。

但是其他諸如宴飲、遊戲、逐除等節慶風俗越來越豐富,民間的臘日愈發娛樂化。與此同時,臘日的風俗與佛教、道教的歲時體系和宗教活動互相影響。這些新變化產生的原因與魏晉南北朝的社會及思想文化有關。

01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間臘日歲時系統

《荊楚歲時記》雲:“十二月八日為臘日。”後人多據此認為南北朝時期臘日固定在了十二月八日。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干支記日逐漸轉化為數字記日,一些傳統節日確實開始固定地使用數字記日。

《史記陳勝傳》有臘月之言,是謂此也。諺雲:“臘鼓鳴,春草生”,村人並擊細腰鼓,戴明頭及作金剛力士以逐大疫。十二月八日沐浴轉除罪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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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大多數政權的臘日日期均由朝廷規定,後世唐、宋時期也是如此。並且從敦煌文獻中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年曆譜來看,臘日依然是歷譜中非常重要的歷注,朝廷對此還是給予了一定的重視,歷譜中的臘日依然是由北魏五德歷運所決定的。

除此之外,一些道教文獻也說明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臘日並非是固定在十二月八日。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道教逐漸形成了自己的歲時系統,其中民間傳統的正月一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十月一日和臘日被道教所吸收,改造成了天臘、地臘、道德臘、民歲臘和王侯臘五臘日。

至宋代,臘日逐漸衰微,源於佛教的臘月八日又逐漸成為了新的節日,因此臘曰與臘八很容易混淆。臘日是十二月,也就是歲暮的重要節日,從《四民月令》和《荊楚歲時記》中的相關記載來看臘日的節俗與元日的節俗有著不少相似之處。

如《荊楚歲時記》中正旦、臘旦均有“門前作煙火、桃神,絞索松柏,殺雞著於門戶”的逐疫之禮,這樣的節俗特徵依然與曆法的變化緊密相關。

而漢代可被稱為歲始的曰子有四個,分別是冬至日、臘明日、正月旦和立春日。立春為歲首是農時曆法的體現,冬至為歲首是天文曆法的體現,正月旦是官方歲時系統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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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武帝實行太初曆之後,民眾的歲時生活被納入到統一的歷法中,而太初曆以十三月為歲首,這使得歲首相關節俗由冬至、臘明日向元日轉移。

而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長時間實行以十三月為歲首的歷法,元日的重要性明顯加強,而臘日原有的一些諸如拜賀長輩等節俗已經消失,逐漸產生了一些新的節俗,只有臘日的逐除方式與元日一致。

由此看來,王朝所頒佈的歷法對人們對的時間生活影響巨大,此外,秦代至漢代初年實行以十月為歲首的顓頊歷,實行太初曆之後十月朔依然是一個重要的節日,這可作為旁證。

魏晉南北朝時期,與歲初相關的一些節俗逐漸“轉移”到了元日,由於剛好處於十二月,臘日在人們的觀念中己經完全演化成了一年之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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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所作的很多歲時賦中也經常借用臘日,感嘆一年將逝,抒情感懷。在民間,歲暮也多有送歲、留飯等去故納新之俗。以元日為中心的歲時節日體系逐漸固定下來。

02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臘日祭祖風俗

據前文所述,《四民月令》的相關記載反映了在漢代,祭祀祖先,為君、師、友朋上冢是臘日活動的重要內容,但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發生了一些變化。

儘管沒有明確指明祭祀物件就是祖先,但沿襲東漢風俗祭祀先祖、五祀的可能性極大。同時代的盛彥作《藏謳賦序》雲:“餘以臘之後,因祭祀餘胙,要命中外,以行藏彊為戲”可見無論是臘日祭祀還是祭祀之後所進行的藏彌之際在當時應是普遍現象而不是僅限於義陽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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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時期的《神仙傳》中提到了蜡祭,這裡的蜡祭應是指祭祖,可見魏晉時代應尚有臘日祭祀祖先的風俗。但是成書於三百年左右之後的《荊楚歲時記》中,關於臘日節俗的描述卻絲毫不見有關祭祖活動的記載。

據推測,在魏晉南北朝晚期,民間臘曰節俗中,或不行祭祖,或祭祖活動己不像東漢時期那樣盛大,而之所以如此,是由於魏晉南北朝時期民間祭祖活動經歷了很大的改變,同時歲時節日系統同東漢時期相比也有了很大的不同顏之推借王修的典故,旨在強調若雙親在伏日、臘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這些節日去世,那麼逢節應緬懷父母,而不應參加娛樂活動。

祭祀祖先的活動也與傳統的歲時節日逐漸剝離,傳統的歲時節日多以節慶活動和祭祀某些神靈為主要內容,較漢代相比,娛樂化更為突出。

臘月初八為臘日,古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在臘日有哪些風俗活動

或許這便是以記述歲時風俗為主要內容的《荊楚歲時記》中不見臘日祭祖的原因。魏晉南北朝時期,臘日等傳統的歲時節日風俗中祭祖元素逐漸缺失,但是隨著佛教和道教的迅速發展,一些有著佛、道色彩的節日逐漸興起,並形成了祭祀先祖的風俗。

魏晉南北朝時期道教的祭祀體系中,五臘日祭祀祖先是一項重要的內容。但是隨著祭祖活動變少,再到南北朝後期祭祀祖先的活動幾乎在臘曰等傳統的歲時類節日中消失。

而隨著儒家三禮之學的不斷髮展和國家五禮體系的構建,皇家宗廟四時祭祀的禮制逐漸完善,當時的士人階層同樣也受此影響,依據“舊典”、“周、孔”所教進行四時祭祖活動,化禮為俗,形成四時祭祀的風俗。

原來歲時節日的祭祀活動規模越來越小甚至完全消失,歲時節日的娛樂化加深。與此同時,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與道教迅速發展,佛教節日盂蘭盆節成為祭祖和祭祀亡靈的重要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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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受地域、民族、宗教等關係的影響,臘日祭袓風俗很難跨地域和時間一概而論,不過從整體趨勢來講,南北朝後期至隋唐時期,有關臘日祭祖的記載確是越來越少。

03

魏晉南北朝時期臘日逐除風俗

辟邪除疫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歲時節俗的重要組成部分,驅疫儀式多來自民間的巫術,即主要透過服食、沐浴、逐除儀式、懸掛辟邪之物等手段趕走致病之鬼。

《荊楚歲時記》雲:“村人並擊細腰鼓、戴胡公頭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魏晉南北朝時期僅北魏短暫實行過臘前儺,後來大儺成為了北魏軍禮的一部分。

東漢的宮廷大儺中,驅鬼主要由扮演的“方相氏”及其子弟來進行,在民間應該也有相應的巫覡主持或專門從事驅鬼逐疫活動。杜公瞻注引《小說》雲:“孫興公常著戲頭,與逐除人共至桓玄武家。玄武覺其應對不凡,推問乃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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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日的逐疫儀式更像是村民共同進行的活動,具有很強的娛樂性。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佛教的迅速傳播,佛教元素也融入到了中國傳統的歲時體系中,形成了二月八日、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等佛教節日,同時很多節俗也與佛教因素糅合。

十二月八日沐浴是在民間形成的習俗,而沐浴本身就具有逐疫的功能,如上已節、端午節沐浴風俗,因此後人逐漸形成了臘日沐浴的風俗。

且魏晉南北朝時期還有服食仙要除疫的風俗。《養生要》雲:“十二月臘夜,令人持椒臥井旁,無與人言,內椒井中,除溫病。”由此可見,有一些關於臘日的賜藥傳說、製藥之方等流傳於世,或許在當時有臘日服藥的習俗。

除了驅疫活動之外,在民間,臘日還有祭祀灶神的風俗。而祭灶應是漢代祭灶風俗的延續。

04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臘日家庭風俗

在魏晉南北朝時代,“隨著社會動盪與門閥士族制度的發展,宗族關係更為強化,家庭更多地依附宗族群體的協調與保護。”在宗族勢力十分強大的時代,無論是皇族、世家大族、流民組織還是塢堡系統,家族關係的維護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歲時節日共同參加節慶活動是維繫家族關係的重要手段。

臘日本來就有家庭團聚的節日風俗,士族對臘日聚會非常重視。逢臘日,在外闖蕩的遊子便要返回家鄉,與親族同聚,若無法歸鄉則是莫大的遺憾,親人間會致信問候。

臘月初八為臘日,古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在臘日有哪些風俗活動

北周權臣宇文護的母親閻姬曾被東魏所虜,多年以後閻姬返回長安,武帝宇文邕為討好宇文護,“每四時伏臘,高祖率諸親戚,行家人之禮,稱觴上壽。榮貴之極,振古未聞”。

儘管在這背後有複雜和兇險的政治鬥爭,但是可以看出鮮卑統治者在政治制度上尋求華夏的正統性的同時,也逐漸接受了中原傳統的歲時體系和歲時風俗。

臘日與家人團聚共慶佳節不僅限於皇族、士族,而且是整個社會共同的風俗。上至王公貴族,下至走投無路的窮人均重視臘日。

同東漢的虞延一樣,伏臘令囚犯回家被後人傳為美談,一方面說明地方官治理有方,實行仁政,另一方面說明伏臘、臘晦同家人團聚己成為傳統習俗,世人非常重視臘曰。

張承宗認為,在進行臘日祭祀的時候,為了向祖先和神明表示恭敬,婦女們常常需要把頂針、戒指等物從手指上摘下藏起來。

臘月初八為臘日,古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在臘日有哪些風俗活動

魏晉南北朝這一分裂戰亂時期的人們非常期待節日的到來,處在年末的臘日是最為重要的節日之一,臘日的聚會、宴飲、遊戲等諸多活動的花費也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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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無論是朝廷在臘日實行祭祀宗廟、社稷的禮儀還是普通民眾的慶祝,臘日的活動均受到國家統一的時間安排。

官府注重民間的臘日風俗,民間臘日風俗對朝廷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體現出臘日禮俗的互動。

看了古人的臘日習慣,不知道大家如何認為身邊的那些風俗習慣呢?對於傳統文化,我們應該保持何種態度,這也是我們每一個人需要思考的問題。

Tags:臘日南北朝魏晉風俗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