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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何某弘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二)

由 劍鳴濤聲 發表于 人文2022-12-30

簡介其實,相關部門“反應過度”的表現,不在教授所謂的“5年追訴期已過,沒必要展開調查”,也不在“既判定錯抱、賠償,又就當事人的‘偷換’主張作出迴應“,而在“半夜通報”發出後,在一段時間內,當地公叔不遠千里,四處出擊,揪住那段時間談“立案”問題的

抱耳風需要治療嗎

何教授在

“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中首先丟擲“現在S法機關公信力低”的觀點,是為了說明一旦形成冤假錯案,有些S法人員害怕自己擔責;而錯換人生案與公叔、法叔都沒有關係,不存在這種情況,所以完全沒必要反應過度!

其實,相關部門

“反應過度”的表現,不在教授所謂的“5年追訴期已過,沒必要展開調查”,也不在“既判定錯抱、賠償,又就當事人的‘偷換’主張作出迴應“,而在“半夜通報”發出後,在一段時間內,當地公叔不遠千里,四處出擊,揪住那段時間談“立案”問題的自媒體人不放,除所謂的“固定證據”外,還勒令自媒體人必須按照他們提供的模板,寫下所謂的“悔過書”!一次不行兩次,直到他們滿意為止 !那天在說法節目中看到的那份1994年出生的造謠主播的“悔過書”只是冰山一角,在那場“清剿”行動中,究竟有多少自媒體主播或主筆因談論“立不立案”的問題寫過統一格式、統一內容的“悔過書”,這隻有當地公叔知道,但筆者也是享受過這種待遇的人!

按照何教授的邏輯,錯換人生與當地公檢法司政沒有直接的利害衝突,他們似乎沒有必要這麼過敏。但在與來訪的相關人員交流時,他們坦言:他們的壓力非常大,一方面來自網路輿論,

——其實他們就是要樹立自己的“權威”,企圖讓那些整天喋喋不休的主播主筆們閉嘴;一方面來自“上頭”!至於“上頭”是哪些人,這些人為何要給“下頭”施壓,不得而知,任你想象!何教授沒有這樣的經歷,所以才有那樣雲淡風輕的說法,信口開河,聽聽而已,不足為信。

何教授在案後話中說,許某敏認為對方有拐騙和遺棄的嫌疑,這是筆者聞所未聞的!你家孩子我養,我家孩子你養,這種情況,現階段已經認定是

“錯抱”,“偷換”的說法還在論證中,許姚再傻,也不至於說對方是在拐騙或遺棄吧!何教授位高權重,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見多識廣,不知道他是從何方神聖那裡聽到的胡言亂語!

何教授在

“案後話”中還提到,只有當郭某志和郭某寬是親姐弟或叔伯姐弟時,才可能具備設身處地為弟弟偷換健康孩子的主觀故意,這也是兩年來一直有很多網友主張透過DNA鑑定來判斷兩人是否具有親緣或血緣關係的依據。教授認為既複雜又沒用還代價巨大,完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對此,筆者也不贊同做

DNA來確定兩人關係,因為真的沒有必要!

在現有國情背景下,一個家族中同一輩份的多個分支的男男女女、兄弟姐妹,按同一

“輩份用字”取名,這是常識常情常理。而當下國人為人處事的基本方式,就是人託人,拉關係!“中間沒人事不成”嘛!雖然說“朝中沒人難做官”、“單位沒人事難辦”,但真要遇到需要託人辦的事,無論付出多大代價,都是會你託我,我託他,層層轉託,託來託去,最後找到能夠辦成事的人,把事情辦成,把問題解決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再說《何某弘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二)

再說《何某弘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二)

再說《何某弘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二)

再說《何某弘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二)

在這方面,假證專業戶應該深有體會!他們辦的所有假證,如果不是自己用紅薯疙瘩刻個印章按上去的,如果不是自己花錢在街頭巷尾尋辦假證的人辦理的,那就絕對是拉關係,人託人,找到相關職能部門掌握印章的那個人辦的!託人辦事有情靠情,這就是所謂的

“親緣血緣”;沒人情可託的話,就只能使錢上、拿錢摔了,“有錢能使鬼推磨”,說的就是這層意思!

——因此,千萬別再拿是不是親姐弟、叔伯姐弟說事,也沒有必要非要做什麼DNA!

在案後話中,何教授還認為醫院已經查明瞭錯抱的事實。查明瞭嗎?查明瞭就不會那麼慷慨的賠償兩家原告

232萬了!之所以由醫院背了“年代久遠、管理混亂”的黑鍋,然後從公款中眼睛不眨一下的拿出232萬賠付當事人,就是要院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與任何個人沒有半毛錢關係!

如果說醫院果真想查清當年

“錯抱”的事實,那就應該從當年由醫院醫生簽字的病歷、值班護士簽字的工作日誌查起。冤有頭,債有主;盆是盆,鍋是鍋,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應該承擔責任的任何一個導致“錯抱事實發生”的人!只有當責任落實到某一個或某幾個人頭上的時候,才算徹底查清了當年的事實真相!可是,有人寧可跑幾百公里去查什麼家譜族譜,也不肯到近在咫尺的醫院去查病案日誌,捨近求遠,為什麼?你究竟要圖什麼?

隔靴搔癢,哪裡不癢去哪撓!事件耽誤了,人力物力財力耗費了,問題依然是問題,事情依然沒有解決。當事人依然不服要上訴,坊間網上依然紛紛擾擾,吵成一片!還有人趁火打劫,渾水摸魚,跳出來放煙幕彈,意欲何為?

無論如何,所有人都必須明白:當事人的心結在

“錯抱”或者“偷換”的真相上!除非依法路走盡,到了日暮途窮、山窮水盡、走投無路的地步,他們是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和主張的!

那些別有用心者,任你在一旁喊破喉嚨,你也只是喊喊而已!真有種,你就站出來攔在許媽姚爸的面前,攔住他們的去路,阻止他們在求真相的路上繼續走下去,你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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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鳴濤聲

再說《何某弘說案·錯換人生28年案後話》(一)

評何某弘教授的“自嘲詩”

瀘定!瀘定!(隨筆)

何家弘教授,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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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原創文章百家號“劍鳴濤聲”原創首發,歡迎閱讀指導,和你一起漲知識!

Tags:教授錯抱錯換偷換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