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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由 語文360 發表于 娛樂2021-06-12

簡介這是一首寫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於民間習俗,敏感地攝取老百姓過春節時的典型素材,抓住有代表性的生活細節:點燃爆竹,飲屠蘇酒,換新桃符,充分表現出年節的歡樂氣氛,富有濃厚的生活氣息

鞭炮聲怎麼形容

導讀:爆竹是宋末發明的,中國的“爆竹文化”豐富了起來,燃放更講究,民俗目的更明確。過年,從除夕之夜起,一直到正月十五,不同日子要燃放不同的爆竹,不同日子所放爆竹的意義也各有不同,而不僅僅是熱鬧和喜慶。除夕之夜,燃放的爆竹叫“封門爆竹”。

放過這道爆竹後,家人不能再到外面出去行走,而是一起圍著火盆守歲,等待著新年的到來。有的地方“封門爆竹”又叫“封門炮”。過去窮,債主在大年三十都不忘上門索債,欠錢的都關門躲起來,故有“封門”一說。封門爆竹燃放後,再惡的債主都不會再上門討債,讓窮人過個安心年,此即俗話說的“三十夜頭不見面,不過十五不問錢”。

除夕是一年臘月最後一天,也就是大年三十的晚上。作為春節重要的組成部分,除夕的來歷有很多的傳說。今天中國吃網小編就告訴您除夕的來歷有哪些,除夕有哪些傳說,除夕各種的習俗又是怎麼來的,我們先從除夕的來歷講起。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除夕的來歷除夕來自先秦時期的逐除的習俗。據《呂氏春秋·季冬記》記載,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用擊鼓的方法來驅逐“疫癧之鬼”,這就是“除夕”節令的由來。據稱,最早提及“除夕”這一名稱的,是西晉周處撰著的《風土記》等史籍。

周、秦時期,每年將盡的時候,皇宮裡要舉行“大儺”的儀式,擊鼓驅逐疫癘之鬼,稱為“逐除”,後又稱除夕的前一天為小除,即小年夜;除夕為大除,即大年夜。

除夕放爆竹的來歷關於除夕放爆竹的來歷,還有一個傳說。相傳在遠古時候,我們的祖先曾遭受一種最兇猛的野獸的威脅。這種猛獸叫“年”,它捕百獸為食,到了冬天,山中食物缺乏時,還會闖入村莊,獵食人和牲畜,百姓惶惶不可終日。人和“年”鬥爭了很多年,人們發現,年怕三種東西,紅顏色、火光、響聲。

於是在冬天人們在自家門上掛上紅顏色的桃木板,門口燒火堆,夜裡通宵不睡,敲敲打打。這天夜裡,“年”闖進村莊,見到家家有紅色和火光,聽見震天的響聲,嚇得跑回深山,再也不敢出來。夜過去了,人們互相祝賀道喜,大家張燈結綵,飲酒擺宴,慶祝勝利。於是以後人們就用火藥做成了紅色的爆竹,開始在除夕燃放。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除夕守歲的來歷大禹在外治水十三年,每逢除夕,禹母總是熬夜燃放爆竹,解除思兒情結。當地百姓看到禹母如此思念兒子,也跟著禹母熬夜、燃爆竹,寄託自己對大禹的思念。久而久之,“除夕熬夜、燃爆竹”的習俗便流傳開來,而且越傳越遠,範圍越廣。後來發明了火藥,人們便用鞭炮代替了爆竹。

除了“封門”說外,另有“辭舊”說,王安石的“爆竹聲中一歲除”就是個意思,這也是最為廣泛的象徵意義。還有“迎神”說,準確地說是迎接灶神。灶神是臘月二十三小年夜送上西天,送時要燃放爆竹。大年三十晚上返回人間,故還要燃放。因為各種含義兼有,所以除夕之夜燃放爆竹最為集中,《會稽志》所謂“除夕爆竹相聞”,反映的就是古代這種風俗。

除了大年三十燃放爆竹,年前的“臘祭”活動還會燃放“霸王鞭”。農曆臘月是各家祭祀百位神仙之際,祭祀時間或固定於臘月初八的“臘日”,或於臘月擇吉日行祭。行祭時,家家都要掛上各種神像,燃起熊熊爐火,供桌上擺上供品,敲鑼打鼓,燃放爆竹。“霸王鞭”民間又稱“報旺鞭”,意思是預報來年興旺。清代蔡雲在《吳歈》詩中雲:“一樣過年分早晚,聲聲聽取霸王鞭。”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正月初一早上所燃放爆竹,叫“開門爆竹”,或“開門炮”。早期是為了驅惡避邪,《荊楚歲時記》所記南朝人燃放爆竹表現的就是這種訴求。後來則是為了“迎新”,表示“開門大吉”、“開門有喜”。但開門炮的燃放更有講究,只放3響,不像今人噼裡啪啦,亂放一通。

正月初五放的爆竹叫“開市爆竹”,又叫“燒利市”。正月初五是傳說中的財神爺生日,在財神的生日開門做生意,寓意“新年發財”。在這一天,古人都會早早起來“接財神”。財神民間又叫“路頭神”,所以接財神又叫“接路頭”。清代顧鐵卿在《清嘉錄》中引了蔡雲的一首竹枝詞,這樣描述了時人正月初五迎財神的情形:“提防別處迎神早,隔夜匆匆抱路頭。”

民間信仰中的財神有多位,其中一位名叫趙公明,人稱“趙公元帥”,傳說他雙目失明,常騎著一隻老虎為百姓送福送財。因眼睛不好使,聽著響聲走,故古人才早早起來,燃放爆竹吸引財神,誰家爆竹最響財神先到誰家,所以家家爭著燃放。古人還喜歡選擇在初八開門,初八是新的一年裡第一個“發日”,做生意的人當然最喜歡選擇在這一天開市,把爆竹燃放得響聲大大的,寓意“大發財”。對現代上班族來說,初八燃放爆竹另有意。這天是第一個法定上班工作日。“上班爆竹”,除了熱鬧外,老闆還有“歡迎員工歸來”的意思。需要說明的是,過年燃放爆竹,古人特別講究“一響到底”,中間不能熄火或啞聲,否則不是好兆頭,新的一年裡會遇“厄運”。因為這個講究,古人對爆竹的質量很看重,不燃放“斷頭爆竹”。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元日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譯文及註釋】

譯文

陣陣轟鳴的爆竹聲中,舊的一年已經過去;和暖的春風吹來了新年,人們歡樂地暢飲著新釀的屠蘇酒。

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他們都忙著把舊的桃符取下,換上新的桃符。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註釋

⑴元日:農曆正月初一,即春節。

⑵爆竹:古人燒竹子時使竹子爆裂發出的響聲。用來驅鬼避邪,後來演變成放鞭炮。一歲除:一年已盡。除,逝去。

⑶屠蘇:“指屠蘇酒,飲屠蘇酒也是古代過年時的一種習俗,大年初一全家合飲這種用屠蘇草浸泡的酒,以驅邪避瘟疫,求得長壽。

⑷千門萬戶:形容門戶眾多,人口稠密。曈曈:日出時光亮而溫暖的樣子。

⑸桃:桃符,古代一種風俗,農曆正月初一時人們用桃木板寫上神荼、鬱壘兩位神靈的名字,懸掛在門旁,用來壓邪。也作春聯。

【作品鑑賞】

《元日》是一首寫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於民間習俗

此詩描寫春節除舊迎新的景象。一片爆竹聲送走了舊的一年,飲著醇美的屠蘇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氣息。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家家門上的桃符都換成了新的。

這是一首寫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於民間習俗,敏感地攝取老百姓過春節時的典型素材,抓住有代表性的生活細節:點燃爆竹,飲屠蘇酒,換新桃符,充分表現出年節的歡樂氣氛,富有濃厚的生活氣息。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逢年遇節燃放爆竹,這種習俗古已有之,一直延續至今。古代風俗,每年正月初一,全家老小喝屠蘇酒,然後用紅布把渣滓包起來,掛在門框上,用來“驅邪”和躲避瘟疫。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元日》抒發了作者革新政治的思想感情

第三句“千門萬戶曈曈日”,承接前面詩意,是說家家戶戶都沐浴在初春朝陽的光照之中。結尾一句描述轉發議論。掛桃符,這也是古代民間的一種習俗。“總把新桃換舊符”,是個壓縮省略的句式,“新桃”省略了“符”字,“舊符”省略了“桃”字,交替運用,這是因為七絕每句字數限制的緣故。

詩是人們的心聲。不少論詩者注意到,這首詩表現的意境和現實,還自有它的比喻象徵意義,王安石這首詩充滿歡快及積極向上的奮發精神,是因為他當時正出任宰相,推行新法。王安石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改革家,他在任期間,正如眼前人們把新的桃符代替舊的一樣,革除舊政,施行新政。王安石對新政充滿信心,所以反映到詩中就分外開朗。這首詩,正是讚美新事物的誕生如同“春風送暖”那樣充滿生機;“曈曈日”照著“千門萬戶”,這不是平常的太陽,而是新生活的開始,變法帶給百姓的是一片光明。

結尾一句“總把新桃換舊符”,表現了詩人對變法勝利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欣慰喜悅之情。其中含有深刻哲理,指出新生事物總是要取代沒落事物的這一規律。

這首詩雖然用的是白描手法,極力渲染喜氣洋洋的節日氣氛,同時又透過元日更新的習俗來寄託自己的思想,表現得含而不露。

【名家評價】

王相《增補重訂千家詩》:“此詩自況其初拜相時的行君政,陳舊布新,順始行己之政今也。”

熊柏畦《宋八大家絕句選》:“這首詩既是句句寫新年,也是句句寫新法。兩者結合得緊密桔切,天衣無縫,把元日的溫暖光明景象,寫得如火如荼,歌頌和肯定了實行新法的勝利和美好前途。”

姚奠中《唐宋絕句選注析》:“用一‘換’字,即寫出當時的風俗習慣,更為讀者開闢了新的詩意。揭示出新的代替舊的,進步的代替落後的,歷史發展的這個不可抗拒的規律。

作者介紹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歷任揚州籤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

除夜二首

朝代:宋代 作者:陳與義

城中爆竹已殘更,朔吹翻江意未平。

多事鬢毛隨節換,盡情燈火向人明。

比量舊歲聊堪喜,流轉殊方又可驚。

明日岳陽樓上去,島煙湖霧看春生。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譯文及註釋】譯文

城中爆竹已殘更,朔吹翻江意未平。

多事鬢毛隨節換,盡情燈火向人明。

比量舊歲聊堪喜,流轉殊方又可驚。

明日岳陽樓上去,島煙湖霧看春生。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作品鑑賞】《除夜二首(其一)》描寫作者登上岳陽樓,遠看“島煙湖霧”中春天來臨的景象,表達了對國運好轉的期盼

紀昀評價這首詩“氣機生動,語亦清老,結有神致”。“城中爆竹已殘更,朔吹翻江意未平。”“意未平”是曾經遭逢戰亂、亡國南渡的無奈和感傷,漂泊異鄉而眼下暫得歡愉的慰藉和吃驚。

詩的尾聯用虛寫的手法,透過聯想,寫自己要在一年之始永珍更新的“明日”登上岳陽樓,遠看“島煙湖霧”中春天來臨的景象;拓展了意境,一掃前面情緒的低沉和複雜(糾結),生動地表達了對國運好轉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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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漢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陝西西安),自曾祖陳希亮遷居洛陽,故為洛陽(今河南洛陽)人。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

甲午元旦

朝代:清代 作者:孔尚任

蕭疏自發不盈顛,守歲圍爐竟廢眠。

剪燭催乾消夜酒,傾囊分遍買春錢。

聽燒爆竹童心在,看抉桃符老興偏。

鼓角梅花添一部,五更歡笑拜新年。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譯文及註釋】譯文

蕭疏自發不盈顛,守歲圍爐竟廢眠。

剪燭催乾消夜酒,傾囊分遍買春錢。

聽燒爆竹童心在,看抉桃符老興偏。

鼓角梅花添一部,五更歡笑拜新年。

註釋

①甲午,青康熙五十三年(1714)。

②顛,頭頂。

③買春錢,過新年給親屬分贈喜錢,示慶賀新春.

④偏,不盡。

⑤鼓角,泛指樂器。梅花《梅花落》,樂曲名。一部,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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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鑑賞】《甲午元旦》描寫除夕夜晚的熱鬧情景,表達作者脫離官場後心情的愉悅

孔尚任寫這首《《甲午元旦》》時已六十六歲,在家鄉曲阜簡居。《甲午元旦》詩分兩大段,前四句寫除夕,圍爐守歲,飲酒消夜。第三句過渡,借分贈。買春錢”暗示舊年已去,新歲已來。

後四句轉入寫元旦。點爆竹,換桃符,聽樂曲.拜新年。字裡行間,躍動著孔尚任一顆赤誠的童心。《甲午元旦》全詩反映出他脫離官場後心情的恬靜和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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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孔尚任(1648~1718年),字聘之,又字季重,號東塘(《隨園詩話》所載為東堂),別號岸堂,自稱雲亭山人。山東曲阜人,孔子六十四代孫,清初詩人、戲曲作家,繼承了儒家的思想傳統與學術,自幼即留意禮、樂、兵、農等學問,還考證過樂律。

乙亥歲除漁梁村

朝代:宋代 作者:黃公度

年來似覺道途熟,老去空更歲月頻。爆竹一聲鄉夢破,殘燈永夜客愁新。

雲容山意商量雪,柳眼桃腮領略春。想得在家小兒女,地爐相對說行人。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譯文及註釋】譯文

年來似覺道途熟,老去空更歲月頻。

爆竹一聲鄉夢破,殘燈永夜客愁新。

雲容山意商量雪,柳眼桃腮領略春。

想得在家小兒女,地爐相對說行人。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作品鑑賞】《乙亥歲除漁梁村》詩人用擬人的手法寫天氣,映襯遊宦在外的艱辛和飄泊羈旅的寂苦

公度在這年十二月奉詔回臨安。大年三十行經閩北漁梁山下的漁梁村(今浦城縣西北)。逆旅逢佳節,感慨萬端寫下了這首詩。詩的開頭寫自己多年來仕途奔波,宦海沉浮,閱歷很多,彷彿是諳練世情,老馬識途,卻又覺得政治風雲變幻莫測,未免有茫茫身世之感。當看到年復一年,時光流逝,而功業未就,老大無成,又有歲月蹉跎,流年虛度的嗟嘆。除夕夜本該是閤家團圓的夜晚,但這時詩人客居他鄉,只好到夢境中去尋求家人團聚的歡樂,卻被爆竹聲驚醒了。

在漫漫的長夜中,詩人獨自伴著昏暗欲滅、搖曳不定的燈光,聽著窗外傳來的辭舊歲的爆竹聲,更覺得旅況的孤單寂寞,叫人心碎,又添新愁。在詩句中,“爆竹“渲染了節日的氣氛,“殘燈”、“永夜”又刻畫環境的淒涼,從中我們不難悟出詩人舊愁添新愁的內涵。接著詩人用擬人的手法寫天氣,“雲容山意商量雪”描繪雪意濃酣,垂垂欲下的客中實景,進一步映襯遊宦在外的艱辛和飄泊羈旅的寂苦,“柳眼桃腮領略春”句又聯想到臘盡春來,春回大地的旖旎風光。

“柳眼”指初生的柳葉,“桃腮”指桃花,從歲末欲雪到春光明媚,在時間上有一個大的跨度,但詩人卻用對偶的手法,把不同時間的意象組合在一起,透過對比來增加境界之美,從而表達了他在長期貶謫之後,終於盼來了重新起用的喜悅心情。同時還可以看出他對這次臨安之行充滿了希望,因為殘冬將盡,春天將臨,他可以盡情領略“桃紅柳綠”的春色,有機會施展自己的才華了。詩的結尾展開想象,說兒女們在“圍爐”時念叨著自己,這比直說自己如何想念家人要生動深切。全詩以情出景,以景喻情,情景相生,虛實結合,其用詞鮮明,質樸真切。

詩人入朝後,因秦檜黨羽仍然把持朝政,只得了個考功員外郎的閒職。此時他才48歲,本是大展宏圖的年華,卻飽受精神催殘,變成一個滿頭疏發、渾身殘傷的人,不到半年就齎志以歿,所以他所憧憬的春天沒有來臨。他死後朝野痛惜,皆曰:以公度之才識,造福邦國,當有一番成就。朝廷贈二品正奉大夫。其墓在莆田楓蓮山,此山因名狀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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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黃公度(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進士第一,籤書平海軍節度判官。後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秘書省正字,罷為主管台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

癸酉冬赴部除夜宿信州客舍

朝代:宋代 作者:方翥

隔屋青燈一點明,臥聽簷雨落三更。

無因作得還鄉夢,門外兒童爆竹聲。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譯文及註釋】譯文

隔屋青燈一點明,臥聽簷雨落三更。

無因作得還鄉夢,門外兒童爆竹聲。

註釋

①無因:沒有機會。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作品鑑賞】《癸酉冬赴部除夜宿信州客舍》描寫除夕夜的熱鬧景象,表達了詩人羈旅在外的愁苦

《癸酉冬赴部除夜宿信州客舍》以樂景襯哀情(襯托)表現手法。結尾句寫除夕夜兒童燃放爆竹的熱鬧景象,襯托出詩人羈旅在外的愁苦。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作者介紹

又到春節時,不聞爆竹響: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方翥(讀zhù)字次雲,大約生於宋徽宗建中靖國至政和年間(1101-1118)。莆陽西天尾鎮溪白村杜塘(今福建省莆田)人,是方仁杰十一世孫,其祖父方子容是方峻第四子。

《大清律例》規定花爆作坊均要由官府審批方可掛牌

明代紫禁城內因燃放煙花而發生過多起火災。永樂十三年(1415年)正月,明成祖朱棣在剛剛建成的午門城樓上觀賞大型煙花鰲山(民間煙火的一種,也稱鰲山燈、靠山燈),因鰲山搭建過高,距午門過近,燃放時忽來一陣大風,致使午門城樓被引燃,燒死很多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11月25日夜,嘉靖皇帝在寢殿的貂皮帳幕中燃放煙花取樂,不料將帳幕引燃,大火蔓延使整座永壽宮都被燒燬。清廷入駐紫禁城後,吸取了前朝的教訓,將燃放煙花的場所移至皇城之外,康熙年間又移至西苑(暢春園)。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進士查慎行在其所著的《人海記》中曾記述了他奉旨去暢春園觀看煙火的情景:正月十四日傍晚進園,看見方圓五六里的空地上,搭著數百架煙火,燃放時自遠至近依次燃燒,“如蟄雷奮地,飛電掣空”,從黃昏一直放到二更時分。

除了禁止在皇城內燃放煙花外,為了安全,清朝廷對民間製造、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也有嚴格規定。首先是生產煙花爆竹須得到官府的批准。《大清律例》規定:“京城製造花爆之家於地方保甲門牌內註明‘業花爆’字樣。”“門前置水缸,以滅火之用。”也就是說,製造煙花爆竹的作坊在開業前必須到官府註冊,獲得批准後要掛牌生產,且有一定的防範措施。乾隆年間又將製作煙花的“花炮局”遷至城外,以免發生事故,殃及城池。

對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和地域清廷也曾有所限制。據清代野史記載:“除夕子時,各家皆燃爆竹,以迎新歲,丑時起,爆仗(爆竹)皆禁,不聞聲起,以為民安盡。”“王府、倉庫、寺院及街市等人之稠密處,皆不得聞爆竹之聲,五城兵馬司督查之。”據傳,每年春節、元宵節期間,五城兵馬司衙門的主要職責是巡查城內煙花燃放之事,發現違規制作、出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者予以處罰。

道光年間還曾規定,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火災的,將受到鞭笞之刑。燒燬自家房屋的笞四十;致火勢蔓延,燒壞官民房屋的,笞五十;因火災致傷人命的杖一百,且坐牢三年。

光緒年間的一個大年三十,有人在大柵欄門框衚衕燃放一掛一千頭的長鞭,剛剛點燃,就被巡視至此的南城兵馬司官員逮了個正著,立刻被送進大獄,鞭笞之後,又關了五日,才被放出。此外,有一個時期在城內還禁止出售、燃放“大雷子”、“二踢腳”、“炸三響”和“流星趕月”等花炮,皆因威力大,放起來響聲震耳,極其危險。

 乾隆年間京城“花炮局”

  全部從內城遷至外城

早年間,北京人將製作、出售煙花爆竹的商家稱為“花炮局”或“花炮作”。明清時北京內城的居民多,每年春節至元宵節期間家家都要燃放煙花,所以“花炮局”的生意異常紅火。這些“花炮局”以作坊式的前店後廠居多,平時賣些雜貨,而一進臘月就以趕製、出售各種燃放煙花為主。製作花炮是比較危險的,稍有不慎就會出事兒。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西四牌樓東南角的“隆興號”花炮局為了正月裡多賣些錢,從鄉下找來十幾個人,晝夜趕製花炮。不到臘月二十三小年,趕製出的各種花炮已把屋裡屋外堆得滿滿的。

沒想到門口放著的火爐子被一個小夥計不小心碰倒了,幾個火紅的煤球滾到花炮旁,瞬間一聲炸響,緊接著就是連環陣般的巨響,屋裡屋外的花炮全被引燃。當西城兵馬司(清代京城負責治安、火禁及疏理溝渠等事的官衙)的人趕到時,三間門臉房已經炸塌,還炸死炸傷十幾人,並殃及了左右十幾家商鋪。兵馬司官員察看完火情後,不敢怠慢,急忙上報都察院(清代兵馬司隸屬於都察院)。

都察院的一位御史親自到“隆興號”巡察,他見場面慘烈無比,趕緊將火情稟報朝廷。乾隆皇帝聞聽後又氣又怒:眼看就要過大年了,本是萬民同樂的時候,可京城裡卻發生如此嚴重之火情,實為不吉利。於是他傳下諭旨:令都察院徹查兵馬司衙門對“花炮局”督查不力之官員;令專門製作煙花的“花炮局”全部遷至外城;令“花炮局”限量購買製作花炮所需之硝磺,違者重懲。

五城兵馬司遂將內城專門製作煙花的“花炮局”關張,令其遷到外城,但也有私下裡製作煙花的,被發現後受到嚴厲處罰。

到了光緒年間,朝廷對煙花爆竹的製作已疏於管理,內城裡又出現了製作煙花的“花炮局”。民國時期內城大大小小的“花炮局”有上百家,比較著名有“德聚號”、“五和成”、“永慶號”、“九隆齋”、“順成號”、“達豐號”等“花炮局”,且多處於人員密集的街巷之中,所以民國時的警察廳也曾下令,所有制作煙花的“花炮局”遷到了外城,且遠離前門、宣武門、崇文門外沿街民居密集地段。

  道光十七年正月開始

  圓明園“山高水長”的“火戲”被取消

“山高水長”是“圓明園四十景”之一,在圓明園東南隅,建於雍正初年(1723年),最初稱“引見樓”,是清朝歷代皇帝宴請外藩使節及王公大臣觀看遊藝節目的地方。每年元宵節前後,皇帝要在此舉行盛大的“火戲”,也就是放煙火,觀燈戲,場面壯觀。

元宵節“火戲”的準備通常從頭年的十二月開始,由圓明園“花炮作”和內務府“營造司”負責煙火準備、安裝煙火盒架、搭燈棚等。根據《清朝野史大觀》和《簷曝雜記》等文獻記載,每年元宵節前夕,“山高水長”寬闊的地面上,便聳立起幾十個煙火盒架,樓前月臺上左右各有一扇面形高達17 米的煙火牌樓,大架高懸,十分壯觀。鑑於煙火花炮的施放事關安全,因而每年正月初二由內務府鈐用堂印,行文提督衙門撥派官兵,在圓明園花炮庫周圍看守火燭,趕逐閒人,以防發生意外事故。直到正月二十日差務告竣,方受命撤回。

上元節當天,隨著皇帝駕臨,鞭炮聲便開始響起。夜幕下垂,皇帝一聲令下,頃刻間,花炮聲大作,元宵節“火戲”活動進入最高潮——放煙火。眾多大小不同、方圓不一、人物鳥獸無所不有的煙火盒子被紛紛點燃,其聲如雷霆,火光燭天。須臾之間爆竹連發,猶如飛星奔流,倏上倏下,倒曳有聲。一會兒萬炮齊鳴,轟雷震天,火繩紛繞,儼如飛電。

道光十六年(1836年)正月十五,圓明園“山高水長”的元宵節煙火、燈戲活動照例舉辦,但煙火剛剛燃放了不到半個時辰,便颳起了風,且風力越來越大。只見被炸向高空的煙花四處飄散,不多時便有人高喊:“南面樹林子走(失)火了!”樹林中躥起的火苗藉著風勢越燒越大,火光沖天。有人立即將失火的訊息稟報給道光皇帝,並告知已有護軍前去滅火。接著又有人稟報,說一處綵牌樓被飛濺的煙火引燃。道光皇帝命人繼續全力滅火。經過大家共同努力,兩處走火很快得到控制。樹林著火原因是煙花四散未燃盡而引燃,大火燒燬了一些樹木和一座臨時搭建的牌樓,未有人員傷亡。道光皇帝見風勢不減,隨即傳旨:煙火、燈戲即刻停止,且小心看管未燃放之煙火花爆,不得有誤!

轉眼到了當年的十一月,總管內務府大臣向道光皇帝上奏來年元宵節照例舉辦煙火、燈戲之事。道光皇帝硃批道:“軍機大臣面奉諭執著傳知總管內務府大臣等,自十七年(1837年)正月為始,山高水長煙火花爆,嗣後毋庸預備,欽此。”由此可見,為了圓明園的安全,特別是避免火災的發生,道光皇帝決定自十七年(1837年)正月開始,取消了元宵節照例舉辦的煙火、燈戲活動,並令內務府不再購置煙火花炮。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五月又裁撤了圓明園的“花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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