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運動

【法律寶典】邀請合同什麼時候成立時效分析,合同成立時效如何發揮

由 君帆法律服務 發表于 運動2021-05-23

簡介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邀請合同什麼時候成立時效分析

【法律寶典】邀請合同什麼時候成立時效分析,合同成立時效如何發揮

合同成立時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嗎?

說起訂立合同,不知道大家腦海中會浮現出什麼樣的場景?是不是一排人坐在會議室裡,最中間的兩個人拿起筆在合同上籤下龍飛鳳舞的名字後握手剪綵,合同生效。但是現實生活中,合同並不是簡單的一諾而成,有些合同自身附條件附期限,有些合同簽訂的人無權代理或者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於這些種類的合同,並非成立就生效。

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一致就條款內容達成意思合意,採用要約承諾或者要約邀請要約承諾的方式訂立。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一般情況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訂立合同對當事人有嚴格要求,需要其具備權利行為能力並且具有許可權。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需要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但是並不要求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例如十歲的音樂神童獲得甲公司贈與的鋼琴屬於純獲利益合同,不需要父母追認即可訂立。十四歲的甲可以和公交車司機訂立客運合同,獨立乘車上下學。

對於上述情形之外的合同,如果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除了由法定代理人追認,根據《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還可以依法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除此之外,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也需要得到追認才能發生效力。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無權代理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對於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或者失效。如果附條件的合同,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或者解除。例如甲乙約定甲在乙住院期間照顧乙,待乙出院合同終止。這份勞務合同自乙出院解除;甲乙約定等乙十八歲成人禮時,甲送給乙一輛車。當甲十八歲生日時,這份贈與合同生效。當然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五條 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即如果甲為了多掙看護費,惡意阻礙乙康復痊癒,那麼視為條件成就合同解除。

Tags:合同訂立追認民事行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