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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丨兩個“凡事都可行……”

由 基督時報 發表于 藝術2022-12-04

簡介◆·◆·◆這段經文是在“凡事為榮耀神而行”段落的開篇之語,使徒保羅主要教導我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也是我們基督徒的行事準則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經文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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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丨兩個“凡事都可行……”

文丨破曉之光

《聖經-哥林多前書》6章12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這段經文是“在身子上榮耀神”段落中的開篇之語,是使徒保羅教導我們知曉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我們要在身子上榮耀神!

其實日常生活中,我們這些基督徒經常會被身邊還不信主的人問到,我們基督徒的行為準則,到底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我們如果講解摩西十誡,或者講律法書,估計很多聽眾會很乏味,雖然我們說的沒有錯,但是或多或少對於這些不信主的人來說,感覺我們基督信仰似乎有很強烈的律法主義。

正如使徒保羅說過:“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律法聽多了,自己內心的罪也因此顯露出來,叫很多不信主的人或是簡單的認為自己還不夠優秀成為基督徒,或是偏執的認為自己已經不錯了,還有很多不如自己的人等等。

而且這種律法的羅列很容易與其他人產生辯駁,拿不同宗教信仰的規條來比較哪個更符合邏輯等等,即使學識淵博的你成功的辯倒了對方,但這種不歡而散的類似於哲學辯論其實更多是在空談,對福音傳播沒有實際意義!

這個時候,如果我們不談律法,就是簡單的引用上面這段經文,可能效果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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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句“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短短12個字就說明了我們的行事為人的一個真理,叫人無可辯駁;其次“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直接可以現身說法,拿自己曾經的軟弱因著神的恩典和憐恤,讓神的剛強顯露在自己的軟弱上,進而成為極力追求討神喜悅的聖潔生活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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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段經文在我們福音傳播的時候有莫大果效,同時也是勉勵我們基督徒自己要和這個世界的“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分別為聖,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思考丨兩個“凡事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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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是在“凡事為榮耀神而行”段落的開篇之語,使徒保羅主要教導我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也是我們基督徒的行事準則。

很有意思的是,在上面兩個“凡事都可行……”的經文段落中,使徒保羅都拿食物宴席做比喻,言簡意賅,無論是前段經文中“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叫兩樣都廢去……”,還是“有不信的人請你赴席,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最後的主旨思想都是要為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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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兩個“凡事都可行……”聯絡起來看,有個推己及人的延伸,這也是為使徒保羅的福音事工做詮釋,正如保羅勉勵自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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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我們透過上述經文的思考,效法保羅在耶穌基督裡共同得那永不朽壞的冠冕,成為主耶穌基督使用的福音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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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經文保羅凡事我們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