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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時房屋是否違建,誰說了算?

由 萬典拆遷律師團 發表于 旅遊2021-10-30

簡介城管部門本身沒有權力管理違法建築,但如果得到了人民政府的授權,當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極為明確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亦可自行作出認定,有權要求違建房屋所有人自行限期拆除違法建築

房屋違建找什麼部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如果遇到拆遷,一旦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就沒有補償款了。那麼關於上述條例中的“有關部門”究竟是哪些部門,是不是徵收方隨便派個工作人員說你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就是違建了呢?

顯然是不可以的。房屋價值的補償在拆遷中是佔大頭的,如果隨便來個工作人員單單因為被徵收人沒有相關的房產證等證件,就認為被徵收人的房屋是違建而不給補償,將會嚴重損害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大大降低被徵收人的補償款!

拆遷時房屋是否違建,誰說了算?

所以在拆遷時對被徵收人的房屋是否違建要經過嚴格的調查、認定,而且關於違法建築的確認機關一般情況下只有以下幾種:

1。自然資源部門。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自然資源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有權認定農村的違法用地類違建並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如某地方國土局對被徵收人的房屋認定為違建後,會做出《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但如果要實施強拆,還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

當被徵收人收到這些政府檔案後,如果不想房屋被強拆,就必須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來撤銷這些政府檔案。

2。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城鄉規劃部門屬於法定部門,城市中的違法建築由該部門主管;有的地方將城鄉規劃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合併稱為“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委員會”,那麼該“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委員會”有權對違建進行主管。

3。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該部門內的工作人員就是老百姓經常講的“城管”。城管部門本身沒有權力管理違法建築,但如果得到了人民政府的授權,當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極為明確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亦可自行作出認定,有權要求違建房屋所有人自行限期拆除違法建築。

4。鄉、鎮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在其執法範圍之內(鄉、村莊規劃區)有權對違法建築進行管理。超出其執法範圍之外的地方則無權認定、處置。

拆遷時房屋是否違建,誰說了算?

以上這四種常見的政府、部門就是我們所說的“有關部門”了。現如今我們關於徵地拆遷的法律大部分都是近30年左右開始完善,近些年的《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還在不斷完善。所以在拆遷時很多無證房、老房子很容易被這些有關部門給認定為違建而不予補償,當被徵收人遇到這種情況時,儘量在第一時間內採取法律措施,以免自己的房屋被行政強拆而拿不到補償。

Tags:違建部門徵收認定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