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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裡賣假煙 平江2人被判刑

由 岳陽日報客戶端 發表于 人文2023-01-30

簡介在庭審過程中,兩被告人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方某以非法謀利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法規規定的專營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兩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3萬元假煙判刑嗎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艾方方)

以非法謀利為目的,在沒有辦理菸草專賣許可的情況下,利用微信平臺發展下線銷售假冒偽劣香菸。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並依法追繳兩被告人的違法所得。

2016年下半年,廣東一微商“A誠信商行”(專門販賣假煙)在湖南省平江縣境內先後發展了下線微商徐某、方某,並向二人兜售假煙。

在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間,徐某透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微信名為“A誠信商行”、“破軍”等上線低價購進黃芙蓉王、精品白沙等六萬餘元假煙,以七萬餘元的價格銷售給胡某、彭某、丁某等人,徐某從中非法獲利一萬餘元。

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間,方某透過自己的微信聯絡上微信名為“A誠信天下1”的微商,後方某透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大量低價買進黃芙蓉王、硬盒中華、精品白沙等七萬餘元假煙,之後以十萬餘元的價格陸續銷售給胡某甲、黃某、張等人,方某從中非法獲利兩萬多元。

在庭審過程中,兩被告人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方某以非法謀利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法規規定的專營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兩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徐某、方某到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坦白,依法均可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兩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及幫教監管條件,並結合平江縣司法局的社群矯正評估意見,法院可對兩被告人適用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Tags:方某徐某微信被告人假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