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文

《道德經》第二章(原文、譯文、點評)

由 徐力大多吉講堂 發表于 人文2022-12-05

簡介5、一個人感覺自己已經佔有了物質以後,這種佔有的快感也只是暫時的

居功自傲的反義詞是什麼

【原文】

天下皆知美

[1]

之為美,

斯惡

[2]

已;天下皆知善

[3]

之為善,斯不善已。

有無相生

[4]

,難易相成

[5]

,長短相形

[6]

高下相盈

[7]

,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8]

[9]

也。

是以聖人

[10]

處無為

[11]

之事,行不言之教

[12]

,萬物作

[13]

焉而

[14]

[15]

,生

[16]

[17]

,為

[18]

[19]

,功成而不居

[20]

夫唯

居,是以不去

[21]

《道德經》第二章(原文、譯文、點評)

【註釋】

(1)美:美好,與善同義。惡的反義詞,醜的反義詞。

(2)惡:不平等(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

(3)善:平等(公平、公正、公道)。

(4)有無相生:有無一樣,有無平等。

一個人真心想去行善,行了叫行善。如果一直沒有機會去做這件善事,也叫行善了。真心想去做,沒機會做,也等於做了。

(5)難易相成:難易一樣,難易平等。

一件難事,誰來做都難,誰不做都不難。

(6)長短相形:長短一樣,長短平等。

寸有所長,尺有所短。

(7)高下相盈:高下一樣,高下平等。

在地球上看,有高下之分。如果跳出地球,站在地球外的空間看地球,沒有

高下之分。

(8)音聲相和,前後相隨:與前面的四組比對句一樣,是對第一章“故常無慾,

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的進一步解釋。

當人站在自己的自私立場上時,只能看到這六對的邊界,即只能看到它們之間的區別。當人無私時,即站在平等立場上時,就可以看到這六對其實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9)恆:不變的道理。真理,是絕對的,是永恆不變的。凡是相對的,不恆的,

都不是真理。

(10)聖人:已經明白了人生宇宙真理真相的人,已經成功做成了人的人,懂道

理的人,天人合一的人。

(11)無為:沒有為什麼,沒有目的,沒有私利,無私,平等。

(12)教:教育,教化,教誨。

教有兩種:一種是用語言教育;另一種是用行動教育。

(13)作:運作,使…運作。

(14)弗:不。

(15)始:發動者。

(16)生:創造。

(17)有:佔有。

(18)為:做。

(19)恃:憑藉,自恃己能。

(20)居:佔有,統治,把持。

(21)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人佔有東西,只是一種感覺,實際上人佔有不了任

何東西。人有佔有某東西的感覺,最後肯定會有失去的感覺。佔有的感覺快活,

失去的感覺沮喪。人沒有佔有的感覺,才不會有失去的感覺。

《道德經》第二章(原文、譯文、點評)

【譯文】

為了達到讓天下人都知道自己是美的之目的而去做美,不是真正的美,而是醜。為了達到讓天下人都知道自己是善的之目的而去行善,不是真正的善,而是惡。

有和無,難和易,長和短,高和下,音和聲,前和後,從有自私的角度看,是有邊界的,是有區別的,是不一樣的。從無自私的角度看,它們都是一樣的,是沒有區別的,是平等的。這是永遠不變的真理。

所以,聖人做事,沒有自私心,平等待人。聖人是以自己的行動來教化他人,

與大自然一樣,行的是不言之教。使萬物運作而不以發動者的身份自居,創造萬物而不佔有萬物,養育萬物而不自恃己能,幫助萬物成就而不統治萬物,不居功自傲,任萬物在道的範圍內,亦即在規則的範圍內自由選擇,自由發展。

只有不去佔有,才不會失去,沒有佔有的感覺,才不會有失去的感覺。

《道德經》第二章(原文、譯文、點評)

【徐力點評】

一、有句話叫,有心為善不是善,無心為善方為善。這句話告訴我們,要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不是善行,不能看這個人的行為動作,而是要看這個人的發心動機。

一個人行善,如果是為了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善人,或者是為了巴結討好別人,或者是為了積德積福,或者是為了升官發財,或者是為了健康長壽,或者是為了其他什麼利益好處,那麼這種行善就屬於“有為”。這種“有為”的行善,屬於發心動機不純,就算行為上做得再到位,表面上幹得再漂亮再完美,也不是真善。

一個人行善,沒有什麼功利心,僅僅是出於自己的一種本能,只是一種人性的自然流露,也就是說,完全是憑著自己的良心良知,自然而然地順著自己的本性,認為自己作為一個人就應該這樣做。這種行善,屬於“無為”。這種“無為”的行善,才是真善。我們人類想要的善,是這一種,而不是前面的那種“有為”的假善。

由於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不是真善行,要看這個人做事的動機,這樣,就給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評判別人,帶來了難度。因為,別人做事的真正動機,我們有時候很難看出來。也正是因為這個,所以才有人說,不要去隨便評判別人。

二、大自然是這樣演示的:創造了形形色色的萬物、各種各樣的生命,但是並沒有居功自傲,並沒有以高高在上的創造者、統治者的身份出現,並沒有去控制萬物生命的命運,而是任由萬物生命在天道允許的範圍內,自由選擇,自由發揮,自由發展。

大自然這部無字天書向我們這樣演示,其實是在向我們人類實行不言不教,是想幫助我們透過觀察思考萬物運作、生命變化現象,領悟出其中所隱含的一些做人道理:我們做人,也應該像大自然那樣,無論立了多大的功,也不以功臣自居,也不傲慢自大,而是應該如同沒立功一樣。不應該輕易地去幹擾他人的生活,更不應該隨意地去控制別人,應該充分尊重每一個人的自由選擇權,應該任由每一個人去自由發展。

三、人類的自私,源於對物質的佔有慾,源於對物質的執著。

如果把做人比作一個遊戲的話,那這個做人遊戲的目標就是,擺脫物質的束縛。即,擺脫物質的誘惑,擺脫對物質的佔有慾,擺脫對物質的執著。

人們要想擺脫物質,完成做人的遊戲任務,其實挺難的。這是因為,物質對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佔有物質,支配物質,享受物質,會讓人產生快感,會讓人感覺舒服,會讓人有成就感。人們往往很難抵禦由物質給自己帶來的這些誘惑。

物質,其實,對於我們人類來說,既是甜蜜的蜜罐,也是陷阱。人們往往架不住物質的糖衣炮彈的轟擊,撲通撲通就掉進物質的陷阱裡去了。

我們其實都是已經掉進了物質陷阱裡的人,只是大家掉進去的深淺程度不一罷了。我們想再爬出物質的陷阱,說難那是難於上青天,可是說容易又不難。我們只要真正弄明白了以下道理,走出物質的陷阱,其實也並非太難的事:

1、人類的做人使命就是學會擺脫物質的束縛,最終讓自己獨立於物質之外。當自己獨立於物質之外了,自己的心從此不再受物質的干擾了,做人也就成功了。

2、人其實是佔有不了物質的。佔有物質僅僅只是人的一種感覺而已,並不是實情。任何一個人認為自己佔有了物質,實際上都是一種錯覺。人只能使用物質,並不能佔有物質。

3、一個人如果想佔有物質,那麼在佔有物質前,就會因為看到別人佔有了物質而自己沒佔有,而嫉妒苦惱。

4、一個人走在追求物質的路途上,還沒有得到物質以前,又會擔心自己追求不到物質而焦慮煩惱。

5、一個人感覺自己已經佔有了物質以後,這種佔有的快感也只是暫時的。短暫的快感之後,這個人就會因為擔心再失去自己已經佔有的東西而憂心忡忡,而恐懼不安。

6、就算是我們自己的物質身體,我們也是沒有所有權的。我們的物質身體,我們頂多也就有三四萬天的使用權,使用期限一到,我們也是要交出去,也是要丟棄的。

7、一個人只要產生了佔有的快感,那麼以後就必須再品嚐失去的痛苦。因為只要佔有了,最後終究還是要再失去。若想沒有失去的痛苦感覺,唯一的辦法就是不去佔有。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道德經》第二章(原文、譯文、點評)

Tags:物質佔有行善萬物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