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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經典】《周易經》中的親親之殺是什麼意思?親親之殺怎麼理解

由 午夜菸灰缸 發表于 人文2021-05-13

簡介做到這樣,便是合於“忠恕”之道,“推己及人”, “親我親而及人之親”,固然要親愛我的親人,同時也要親愛他的親人,這就是“親親為大”的道理

親親之殺怎麼理解

中庸 | 第七章(3):怎樣叫作仁、義?

本經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弘明詮釋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在下位的是具形具色的身行,在上位的是心靈。只有通達民意的為政舉措,才能收到治世的實效。

依天地之大理而行的是人,人皆由父母所生,離不開家親眷屬,所以,應把家親之間和睦相處放在首位;義的本義是得其所宜,所以,應把舉崇賢良放在首位。為了避免親情的濫施,舉崇賢良能不避親疏,所以制定了各種禮法。形而下的身行如果失去了形而上的心靈的有力約束,為政者治理民眾的所有努力都會成為畫餅!

南懷瑾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怎樣叫作仁呢?人與人之間相處,都能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愛護,多一點捨己為人,和原諒別人的心,少一點自我的私心。如俗話所說:損人利己的不可以做。損己利人的很難做到,最好能多做到人己兩利的事,這便近於仁了。

人,哪個沒有私心啊!只要先把本身相關的私心放大,由我本身和至親的利益出發,漸漸擴充放大心量,我要好、要利益,別人也要好、也要利益。做到這樣,便是合於“忠恕”之道,“推己及人”, “親我親而及人之親”,固然要親愛我的親人,同時也要親愛他的親人,這就是“親親為大”的道理。

怎樣叫作義呢?義字的內涵,便有適宜和相宜及合宜等意思,也就是如現代人所說自由、民主的意義相同。凡是合於大家所同意,大家都滿意的就近於義。可是人的稟性有智慧、愚笨、賢德、頑劣的不同,誰能真正做到完全合於所有不同要求的民意呢?

例如現在任何人只要有一點不滿意的事,便利用民權、人權、人道等等的口號提出要求,但恐都是對某一事的私心,或少數人的利益出發,那就不合公義的原則,不足論也。總之,天下事豈能盡遂人意?所以必須要了解義的重點,是要以“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作為準則。

這是說雖然先從親我之親,而擴充推廣到親人之親,但也要有一定限度的煞(殺)住,這正如《大學》所說“知止而後有定”的止境。不然,誰也不能真正做到把親愛之舉普及於全人類啊!

如《論語》上記載子貢問“博施濟眾”的事,孔子便說那是“堯舜其猶病諸”的難事。這是說普及恩惠給全體人類大眾,即使是聖如堯、舜的善政,也有不能盡善盡美的弊病,哪有可能做到完全滿足天下人各個不同的私心啊!

例如周公制禮,首重孝敬,但敬祖尊宗之禮,以五服為限,所謂“親親之殺”,也有包括“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的意義。注意!在這裡所用這個“殺”字,並非是殺人的殺,它同現在所說的煞住,或剎車的剎一樣意思。

“尊賢之等”的“等”字,也包含有等級差別的意義。如果說其中是絕對沒有差別的才合於自由、民主的平等,那恐怕只有如宗教家所說上了天堂,或到西方極樂世界去等吧!其實,宗教家所說的天堂與極樂世界,也是因其善行功德的大小而有差別的。

所以必須要了解在這裡所用“尊賢之等”的“等”字,是有等差平等的意義,並非是一概盲目平等的意思。因此,孔子便說有關為政的仁和義,必須要有禮儀制度和法規來制限它的範圍,這便是“禮所生也”一句的內涵。

最後又說,但在下級基層的民意,如果得不到上層領導所接納,上下各懷二心,那就不會獲得民心,不可能治理好國家天下了。原文便是“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但這兩句話,在《中庸》本文重複出現兩次,下文也有講到,朱熹認為是古人傳抄復出之誤,便把這裡的兩句刪去,只是保留下文所用這兩句原文。朱晦翁這個觀點,不能說沒有理由。但我們對“好古敏而求之”的治學功夫,遠不及朱晦翁,只好照孔子所說“多聞闕疑,慎言其餘”的態度,保留原文原貌,看來並無梗隔之處,所以便在這一節結尾做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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