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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曾是“法律人”!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人文2022-11-28
簡介今天的歷史就聊到這裡祝福大家端午安康原標題:《屈原:曾是“法律人”
人又誰能以身人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的句式思
原創 江小法 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
今天不關注結案,我們聊聊歷史。
又是一年端午。眾所周知,這是紀念愛國主義詩人屈原的節日。
對於屈原,想必大家並不陌生,他創作了《離騷》《天問》《九章》等流傳千年的作品。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他也曾是“法律人”!
屈原是戰國時期楚國的王族,曾被楚懷王任命為左徒(地位僅次於令尹,令尹即楚國的丞相)。楚懷王曾要求屈原“造為憲令”,即要求其負責為楚國制定法令,從事立法工作。
雖然屈原因讒言而未能在治國理政上有太多建樹,但在其很多作品中,蘊含著深厚的法律思想。
比如,屈原在《九章》中寫道:
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
國富強而法立兮,屬貞臣而日竢。
提出了透過修明法度以使國家富強的思想。
又如,其在《九章》中亦寫道:
乘騏驥而馳騁兮,無轡銜而自載。
乘氾泭以下流兮,無舟楫而自備。
背法度而心治兮,闢與此其無異。
指出為政者如果隨心所欲,不嚴格依法辦事,那麼就如同騎馬沒有韁繩,划船沒有船槳一樣。
同為“法律人”,我們能從屈原身上學到哪些優秀的品質呢?
小法:頗多!
屈原雖因讒言而被昏庸的楚懷王流放,但他一直心繫楚國,在楚懷王客死秦國後,投江殉國。
愛國!現如今,我們也要學習屈原的愛國精神,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報效國家!
《史記》中記載,屈原投江之前,曾與一打漁人進行了最後的談話。打漁人勸屈原隨波逐流,隨世俗變化而變化,不一定要堅守自己如同美玉一般的品格。但屈原說“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這句話的意思是,誰能讓自己清白的身軀,蒙受外物的汙染?我們也應向屈原一樣,養成清正廉潔的品性,潔身自好!
小法還挺厲害的嘛!還有一句是我們經常提及,也就是他在《離騷》中說過的,“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這句話告訴我們,前方的道路還很漫長,我們要百折不撓,不遺餘力,去追求,去探索!顧炎武先生也曾經寫道,“遠路不須愁日暮,老年終自望河清”,與君共勉。
今天的歷史就聊到這裡
祝福大家端午安康
原標題:《屈原:曾是“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