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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野山摘花被刑拘,國家保護動植物真的比人命更重要嗎?

由 白首要做夢 發表于 娛樂2023-01-23

簡介從上述這些案例可以看出,無論是採摘國家保護植物,還是狩獵、販賣、非法養殖國家保護動物,這些人明知道物件的珍稀度,也清晰瞭解自己行為的危害,屬於明知故犯型

燕隼能獵什麼

最近發生了一起案件:孫某到門頭溝野山遊玩,在山崖上採摘了一朵名為槭葉鐵錢蓮的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採摘後,孫某把花拿回家培養,並拍照炫耀,最終被警方抓獲。目前,孫某因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女子野山摘花被刑拘,國家保護動植物真的比人命更重要嗎?

孫某冤嗎?在這起案件中,孫某顯得並不無辜。

一是孫某在看到野花時曾百度搜索了一下,對花名和保護程度都有清晰認知;二是孫某並非隨意採摘,而是連根拔起;三是孫某採摘後拍照炫耀,並把槭葉鐵錢蓮養死了。明知故犯且造成不良後果,這才是孫某被刑拘的主要原因。

但格局開啟,如果無意間採摘了一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會被判刑嗎?

2017年,河南一農民因誤採三種國家保護植物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罰金3000元。唯一慶幸的,恐怕是緩期三年,但也已留下案底,對後代產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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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極限挑戰劇組就曾因讓嘉賓採摘雪蓮花引發熱議,雪蓮花也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幸好綜藝中出現的雪蓮花只是道具。

今年8月,戶外主播在青藏高原直播採摘青藏雪蓮花,被網友發現疑似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水母雪兔子”, 水母雪兔子”於2021年9月7日入選《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保護級別為二級,明令禁止採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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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保護動物的舊案例。

2014年,大學生閆嘯天和王亞軍從鳥窩掏出12只小白鳥,隨後餵養並賣錢。見有利可圖,二人隨後又掏了四隻鳥窩。因白鳥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最終二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

2016年,馮某和朋友在山林打鳥,馮某發現一隻白色大鳥後用彈弓將其擊落,後補彈將其射殺。經鑑定,白色大鳥屬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朱䴉,馮某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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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黃某某、陳某某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彈弓非法狩獵13只野生斑鳩,屬“三有動物”。黃某某、陳某某分別以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賠償因非法狩獵行為造成的國家經濟損失。

從上述這些案例可以看出,無論是採摘國家保護植物,還是狩獵、販賣、非法養殖國家保護動物,這些人明知道物件的

珍稀

度,也清晰瞭解自己行為的危害,屬於明知故犯型。都是成年人,既然明知故犯,就要承擔相應後果。

女子野山摘花被刑拘,國家保護動植物真的比人命更重要嗎?

那麼,如果無意間採摘了野生植物,違法嗎?

事實上,無意間少量採摘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可以透過責令補栽,賠償生態資源損失等民事賠償方式處理,而不應認定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即使構成犯罪,對於主觀惡性較小的,也可以從輕處罰。

可以理解為,無意且危害不大,處罰不涉及刑事責任。

但這就有一個疑問了,到底是

野生保護動植物重要,還是人更重要呢?

看過羅翔老師講法律影片的小夥伴,應該都看過這個案例:一隻熊貓要咬死我,這個時候能不能打死熊貓?當然可以,因為即便熊貓是國寶,但人命更重要,沒有人了要國寶有什麼用?這叫緊急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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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哪些是保護植物、動物,該怎麼辦?

羅翔老師曾舉例吃二十隻青蛙就已經違法,事實上除了專家,根本沒人知道所謂的“保護動植物”“三有動物”都包括哪些,因為,最合適的做法就是看!

沒錯,遇到美好的事物,欣賞就已足夠,何必要毀壞呢?山崖上生長,風雨中盛開,“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這是多麼美好的場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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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野生動、植物是維護生態系統平衡的重要環節,與周圍的各種生物組成了食物鏈,只有食物鏈平衡,才能保證整個生態系統的平衡,而生態平衡帶來的生態效益,也將反饋給全人類。同時野生動物是很多疾病的傳播者,如果人類與野生動物經常接觸,棲息地交叉越來越多,那人畜共患病有可能透過動物傳播給人類。當然,最重要的一點,大部分野生動物都已得到保護,所以,謹防因無知葬送前途!

Tags:採摘保護孫某植物重點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