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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陝西兩書法家打官司爭字始末:書法“華山”出自誰手?

由 趣史錄 發表于 藝術2021-12-10

簡介陝西書法協會副主席茹桂與書法協會會員趙養科本是常有互動的同行,也都是受人尊重的書法大師,但景區門石上“華山”兩字的著作權卻連傷兩位大師的作品、名譽和尊嚴,為此衍生的你爭我奪曠日持久,鬧得人盡皆知、好不熱鬧

趙養科書法值錢嗎

10年前陝西兩書法家打官司爭字始末:書法“華山”出自誰手?

奇絕壯闊的華山似乎註定與爭鋒脫不開關係。提起華山之爭,多數人的印象起於武俠小說裡刀光劍影、精彩絕倫的“華山論劍”,少有人知道十幾年前現實中發生過一場轟動一時、糾葛綿亙的“華山論書法”。

這場“文鬥”不是兩位大家高據峰頂寫意地你來我往揮毫潑墨,而是為華山東門巨石上“華山”二字的著作權幾度進出中高法院

。照例書法出自誰手這種問題一辨則明,但其中多重糾葛的複雜過程與因由卻使作者變得撲所迷離、難以追溯,以致兩位陝西書法家不得不為爭字對簿公堂。

於文人而言,最重要的是名譽,最不可丟的是尊嚴,最委屈莫過被霸佔作品。

陝西書法協會副主席茹桂與書法協會會員趙養科本是常有互動的同行,也都是受人尊重的書法大師,但景區門石上“華山”兩字的著作權卻連傷兩位大師的作品、名譽和尊嚴,為此衍生的你爭我奪曠日持久,鬧得人盡皆知、好不熱鬧。

這給旁觀者帶來了些困惑——他們寫的字像到無法分辨了嗎?法院為什麼前前後後更改了四次判決?

10年前陝西兩書法家打官司爭字始末:書法“華山”出自誰手?

為爭署名權,趙養科告了華山旅遊公司

2001年,趙養科以華山景區東門巨石石刻“華山”二字著作權告了華山旅遊公司,這兩個字是1994年旅遊局的人刻上去的,一直沒有署名。

但他華山旅遊的趙養科看到這兩個字後便認定是出自自己之手,是從自己為陝西人民每處出版社的《華山》掛曆上擷取的,旅遊公司未通知或向他申請便使用,是侵權行為。法院調解後,華山旅遊同意向趙養科支付六千使用費,並在石刻下屬上其名字。

原本無主的“華山”二字有了歸宿,事情本該結束了,誰也沒有想到這個署名會在三年後引起了更大的風波。

署名權,茹桂告了趙養科

2004年,茹桂到華山,看到東門的“華山”二字正是自己筆跡,但下面署名權卻是“趙養科”,便給華山管理局寫信要求更正。

這件事要追溯到1988年,當時華山管理局請茹桂為華山題字,寫了“華山”、“獨尊”等匾額,十幾年後他發現自己的題字竟被到了山門石上,而且標上了別人的名字,自然憤懣。

但旅遊局一直沒有做出迴應,於是2005,茹桂將趙養科和華山旅遊告上了法庭。2006年三月,經渭南市中級法院核查,

“華山”著作權歸茹桂所有,判趙養科向茹桂道歉,並賠償相應損失。

案件到這裡完了嗎?不,圍繞那塊“華山”巨石的爭奪才剛剛開始!

10年前陝西兩書法家打官司爭字始末:書法“華山”出自誰手?

茹桂

趙養科與茹桂焦灼的互告

不服判決的趙養科隨即向陝西省高階法院上訴,並出示掛曆題詞等證據證明自己的著作權。法院驗證後,於2006年9月判決趙養科勝訴。

趙養科一雪前恥,拿回了尊嚴,但僅僅維持了幾個月。

茹桂從原告變成了被告,從勝訴落得個敗訴,著作權和名譽都受到損害,自然也不能接受,便再次向陝西高法上訴,並提供了三組新證據。

“華山”二字有那麼難辨嗎,雙方反覆提供證據也沒有個一錘定音?事實上確實如此。因為風景區石刻上的“華山”二字已經經過多次電腦處理,原版被複印後縮小,再翻拍放大,反覆影印放大,幾經波折才成了石刻上的樣子,而且雕刻也有形變,早已無法復刻出原版。

而趙養科和茹桂的所謂“原版”都是很久以前寫的,也沒有留下底稿,所以無法從技術上實現完全客觀的比對判斷,法院也沒有辦法判定誰真誰偽,最後只能提議請書法專家做鑑定。

為了這件案子,法院專程請來七位省書法協會的書法家,七人對兩人提供證物和石刻上的字進行了詳細比對,最終認定從筆法、寫作習慣等判定是茹桂的作品。法院依專家建議做了審判,趙養科最終敗訴,茹桂勝訴。

到了這裡,這件焦灼數年,幾度改判的“華山”爭奪案終於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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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養科

久戰之下,沒有勝者

2008年8月1號,陝西高階法院宣判了茹桂和趙養科“華山”二字歸屬權案,因情節複雜,判決書有28頁厚,讀了一個多小時,最終判決景區“華山”石刻署名由“趙養科”改為“茹桂”;趙養科登報致歉,並賠償茹桂七千餘元的實際損失和精神損失費。

這場沸沸揚揚的書法家之戰對尋常人如同一場有趣的連續劇,對書法界如同一場物傷其類、兔死狐悲的鬧劇,而對茹桂和趙養科,卻是一場真實的、傷筋動骨的兩敗鬥爭。

審判當天,茹桂與朋友走出法院後接受了媒體採訪。作為勝訴方,他並沒有顯現出什麼得意之色。在他看來,打這場官司是為了給智慧財產權爭得尊重,是為藝術工作者拿回應有的認可,是以法律正道德的視聽,前後打了幾年才完結,可見維權之難,打贏了

“談不上高興,也沒有不高興”

最後,他承諾將所獲七千元賠償作為善款捐出。不難看出,即便勝訴,茹桂對這件案子也已經十分疲憊了。

10年前陝西兩書法家打官司爭字始末:書法“華山”出自誰手?

(右)茹桂

被告趙養科並未出席最終審判。過後提及,他表現得很平靜,對於敗訴和隨之產生的名譽損害,他這樣說:

“有人認為我和茹桂沒必要打這個官司,但是智慧財產權應該得到保護,透過法律去做是在給大家加強法律意識,這是好的。我今年67歲了,茹桂70歲,我們都老了,為這個案子忙來忙去折騰了好幾年,太累了。”

“終究是件小事而已,就是讓人心灰意冷。”顯然趙養科雖心有不甘,但也已然疲憊不堪,無心再戰。

兩位書法協會的書法大師不惜反覆對簿公堂,被同行品評,被世人議論,爭的不是賠償和道歉,而是一個理,一個公道。但久戰之下,顯然誰都沒贏。

10年前陝西兩書法家打官司爭字始末:書法“華山”出自誰手?

“華山”之爭不是終於實證,而是終於專家判斷,這是法律的遺憾,卻是書法文化的幸運。各自為證的茹桂和趙養科是真的相信自己寫過“華山”二字,爭的不是名利,是尊嚴,是智慧財產權,也確實給維權立了一根標杆。

但從某種角度去看,他們卻在維權的過程中走歪了——坐在他們被告席上的不該是彼此,而應該是那個不予通知就使用了他們作品的華山旅遊公司;

該提供證據的不是無法自證的他們,而應該是擁有原稿、可以追溯石刻製作流程的旅遊公司。

“華山”之爭,始於“華山”二字,也該證於“華山”石的製作過程,終於“華山”旅遊局。

Tags:華山茹桂趙養科二字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