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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試驗 敵殺死 毒魚效果被抓現行後因感染藥物逃逸

由 北青網 發表于 農業2021-05-14

簡介今年4月,萬某來到處於禁漁期的高郵湖邊,試驗“敵殺死”的“毒魚效果”時,被巡查的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漁政員抓了現行

河裡藥魚用什麼藥最好

毒魚是《漁業法》明確禁止的捕撈方法。今年4月,萬某來到處於禁漁期的高郵湖邊,試驗“敵殺死”的“毒魚效果”時,被巡查的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漁政員抓了現行。近日,南通市如皋法院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二法庭當庭作出判決,萬某被判處拘役二個月。

巡查途中,發現毒魚人

4月18日,禁漁期的高郵湖,湖面上很少有船。

當天凌晨5點,天還沒亮,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漁政員楊培銀等人從大隊出發,沿著高郵湖大堤巡湖。

20分鐘後,他們巡查到高郵運河二橋附近時,發現一人騎著電瓶車從身後超過了他們,隨後在不遠處的萬家塘漁港附近停下。停好電瓶車後,這人從湖堤走向湖邊。

有著多年執法經驗的楊培銀,這時提高了警惕:“這麼早,這人去湖邊肯定有事。”

為了不打草驚蛇,漁政員先繼續沿湖堤道路向前,然後再悄然返回。楊培銀說:“我們回來的時候,看到他正在向湖裡灑東西。”

“毒魚!”楊培銀腦子裡閃現出一個詞,“毒魚案件往往很難查處,因為藥物一般都是隨身攜帶,投藥時間也捉摸不定,且投放到水裡後很難固定證據。”

隨即,楊培銀透過電話通知其他漁政員來增援,同時按“兩法銜接”機制向高郵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進行了通報。

為了固定證據,楊培銀立即上前出示執法證亮明身份,利用執法終端對現場進行了錄音錄影、證據儲存,當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漁政執法人員現場勘驗發現,這人向湖裡灑的東西是一種名叫溴氰菊酯的農藥(俗稱“敵殺死”)。

灑農藥竟是為了試驗“毒魚藥效”

經查明,向湖裡灑農藥的人姓萬。其在前往漁政執勤點接受調查途中逃走,後經珠湖派出所傳喚才返回,在指認現場時起出捕撈使用的地籠網。

原來,萬某在一家廣告公司從事安裝工作,他聽人說可以在高郵湖放地籠網捕撈魚蝦,且只要放的數量不多就不會被發現,同時如果放點藥效果會更好。

灑農藥的前幾天,也就是4月14日,萬某買了3條地籠網,在夜間放入高郵湖中。兩天後去收網時,王某發現只捕到了50克左右的小蝦。他想到了家裡還剩下的“敵殺死”。4月18日凌晨,萬某前往放置地籠網的水域,滴了幾滴“敵殺死”,想以此來試驗“毒魚效果”,沒想到被漁政員抓了現行。

毒魚究竟有哪些危害?

楊培銀介紹,一方面,農藥會對魚蝦產生影響,即使魚蝦沒有死亡,有毒物質也會影響其生長髮育、種群繁衍,甚至會出現有毒物質透過食物鏈最終傳遞到人類身上;另一方面,農藥還會影響湖區生態,水域中的浮游生物等都會受到傷害。

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負責人表示,高郵湖是揚州最大的溼地,在全湖全面退捕禁捕的背景下,他們將繼續深化“兩法銜接”,整合執法力量,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電毒炸”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湖區生態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退捕禁捕秩序。

Tags:漁政毒魚楊培銀高郵萬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