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標簽 > 黃小雄派出所所長受賄一審緩刑上訴後抓獲逃犯立功二審改判免刑一審法院查明原判認定:2017年至2019年春節前,被告人黃小雄在擔任縉雲縣公安局大源派出所所長期間,在案件上以及對電站、礦山的日常監管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和照顧,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54766黃小雄被告人縉雲縣二審20192021-07-04閱讀更多標籤雲一窗某法鞏彥暉大熱天資興市品擇數形下開笆斗hua13490F基根胡月麗隋飛飛MACHINA德彪溫故午格徐賽壓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