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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顯示的點位竟不存在?充電寶為何易借難還

由 北青網 發表于 運動2023-02-01

簡介據王先生介紹,4月17日下午2點,由於著急出門未給手機充電,他便在永珍城附近一家門店租借了速綠共享充電寶,但當他到達羊犀立交附近時,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上顯示的可歸還點位卻並不存在

地鐵為什麼不用充電寶

系統顯示的多個點位竟大半不存在 速綠充電寶易借難還?

系統顯示的點位竟不存在?充電寶為何易借難還

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顯示的“小川王飯店”門店位置實際為小型公園

外出手機沒電,不少人都會選擇共享充電寶應急。但近日,成都市民王先生卻遇見了共享充電寶“易借難還”的尷尬事情。

據王先生介紹,4月17日下午2點,由於著急出門未給手機充電,他便在永珍城附近一家門店租借了速綠共享充電寶,但當他到達羊犀立交附近時,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上顯示的可歸還點位卻並不存在。最終,為了不耽誤更多的時間,王先生在返回永珍城後才將充電寶歸還,並且最終支付了12元的費用。

“我正常使用的時間實際上只有1個小時,按照速綠充電寶的計費規則,我只需要支付4元。”王先生說,在充電1小時後,手機電量就已經到達了85%,足夠正常使用。但就是難以歸還的問題,讓他多支付了8元費用。

王先生所反映的情況是否普遍存在?由於可歸還點位的不真實導致多支付費用又該誰來承擔?4月19日,記者進行了探訪。

系統顯示附近4個點位 竟然全不存在

19日上午10點35分許,記者在成都市成華區羊子山路一帶,使用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搜尋附近門店,小程式上顯示了4個門店位置,最近一個門店距離定位僅35米的距離。4個門店分別為“小川王飯店”“朝陽生活廣場”“再相逢山城老火鍋”“煌沸紅火鍋外擺”,除“煌沸紅火鍋外擺”門店顯示為“可租借,可歸還”外,其餘3個門店均顯示“可租借,不可還”。

記者按照小程式顯示門店位置前往尋找時發現,“小川王飯店”門店顯示位置實際上是一個小型公園,在公園內並無任何門店,也沒有任何共享充電寶裝置擺放。而靠近“小川王飯店”門店的“朝陽生活廣場”門店,雖然有餐飲店存在,但並未在店內發現速綠共享充電寶。

奇怪的是,19日晚間6點50分左右,當記者再次透過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搜尋附近門店時,小程式已沒有顯示“朝陽生活廣場”門店。

而靠近華宇·陽光四季的“再相逢山城老火鍋”“煌沸紅火鍋外擺”兩個門店,顯示的“再相逢山城老火鍋”門店所處位置並未發現該門店的存在,現場也沒有火鍋店。

“煌沸紅火鍋外擺”顯示地址為成華區羊子山路8號,但該地址實際為華宇·陽光四季小區大門,並且大門左側和對面均未發現該門店。

隨後,記者按照小程式上顯示的點位一一尋找,最終在北城鑫街2樓牛寶貝特色牛肉驢肉菌湯門店租借到了速綠共享充電寶。

為了驗證其歸還難度,記者還同時租借了美團共享充電寶和怪獸共享充電寶,並按照使用者一般使用規律,乘坐地鐵3號線從昭覺寺南路站前往市二醫院站,並在市二醫院站F出口外一點位成功歸還了美團共享充電寶和怪獸共享充電寶,使用時間是30分鐘。

但在市二醫院站,根據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顯示,附近並沒有可以歸還的點位,顯示距離最近的點位是“鴻源江湖兄弟情”,距離記者743米。同時,小程式中顯示的附近門店,“鴻源江湖兄弟情”有三家,一家顯示“可租借,可歸還”,另外兩家顯示“可租借,不可還”,這三個點位的地址是成都市郫都區安靖鎮豐安路92號,與實際情況也不相符合。

在嘗試尋找可歸還門店時,記者發現,不少點位顯示地址與實際差別較大。比如在搜尋附近門店時,其中一門店“清江東田造型”顯示距離定位僅844米,但顯示地址卻是樂山市市中區三蘇路邦泰國際社群,但點選導航前往,該點位又位於成都市錦江區督院街附近。記者按照導航前往,同樣並未找到該門店。

在多次尋找後,記者終於在紅星路四段一家門店成功歸還了速綠共享充電寶。整個使用時長1小時28分鐘,共花費6元。與同時租借的共享充電寶相比,在尋找歸還點位上多用了近1個小時。根據速綠充電寶計費規則,這部分費用需要支付4元。

在黑貓消費者服務平臺上,也有市民進行過類似的投訴。一位匿名的網友在2021年3月24日投訴稱:“顯示的門店歸還資訊全部是虛假資訊,到了歸還點卻還不了充電寶。”

公司客服:

可撥打客服熱線尋求幫助

19日下午,記者就上述情況聯絡到速綠共享充電寶業務主體公司——海南掌上能量科技有限公司人工客服,根據記者描述,客服工作人員將記者尋找歸還點位時產生的費用作了退還處理。至於速綠充電微信小程式上顯示門店資訊為何出現錯誤,該工作人員並未回答。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如使用者再次遇見類似情況,可以撥打客服電話400-051-9000,由工作人員引導前往準確的歸還門店。

律師:

造成的損失應由充電寶企業承擔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認為,消費者與共享充電寶企業之間所形成的是一種租賃合同關係,為便於交易雖未訂立書面內容,但企業仍應誠實信用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對於歸還點位不準確的問題,充電寶企業有義務告知真實、準確的歸還點位,如虛假則已涉嫌欺詐,由此給消費者所帶來的損失理應由充電寶企業予以全部承擔。若發生糾紛,消費者可進行行政投訴,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性的公益訴訟。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放表示,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充電寶時,如在進行歸還充電寶時使用時間,遠遠超過正常所需時長,消費者可透過市場監管部門或撥打12315進行投訴。

同時,記者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瞭解到,對於充電寶歸還點位資訊錯誤導致使用者產生額外費用的情況,可以透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平臺進行投訴,工作人員將會根據投訴內容轉交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和處理。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鄧文博 攝影報道

Tags:充電門店速綠歸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