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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由 上海法治報 發表于 運動2023-01-28

簡介清朝的禁酒始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發現民間大肆釀酒而導致糧食浪費,為此,康熙提出“酒乃無益之物”,每逢歉收時節就重申這一觀點

古代懲罰聖旨怎麼寫

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崇尚勤儉節約。歷朝歷代都曾對餐飲浪費進行過立法,更有皇帝曾專門下發過聖旨,指點剩菜剩飯如何處置。

當餐飲浪費再度被置於風口浪尖,不妨來看看,在節約糧食、杜絕浪費這件事情上,古人是怎麼做的吧。

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朝廷立法懲罰餐飲浪費

一餐到底吃幾個菜?《禮記》裡面是這麼寫的:“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

這是鄉飲酒之禮:六十歲以上的人坐著,五十歲的人站著侍候,聽候使喚,這表示對年長者的尊敬。六十歲的人上三個菜,七十歲的人四個菜,八十歲的人五個菜,九十歲的人六個菜,以表示對老人的尊敬。

那麼當皇帝與臣子一起吃飯呢?則“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所有食器的使用有嚴格規定,不能跨越,以此表示君臣有別。

由此看出,

什麼年紀、什麼身份的人,吃幾個菜,在階級社會里都有明文的規定。

但這種規定並不意味著王公貴族就能暴殄天物,相反,

無論在哪個時代,任意散棄浪費糧食,都是被鄙視的,民間有“遭天譴”之說,連朝廷也立法對浪費行為進行懲罰和整治。

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宋太宗太平興國七年(982年)頒詔要求民眾不得浪費糧食。“常歲所入,除租調外,不得以食犬鼠,多為酒醪,嫁娶喪葬之具,並從簡儉;少年無賴輩相聚蒲博飲酒者,鄰里共捕之”,應當儲蓄起來,以杜絕“年飢則妻子不厭於糟糠,罕能固窮,遂至冒法”的現象。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寒,對於歷代君主縱慾禍國的教訓極其重視,《明代史話》載:其稱帝以後,“宮室器用,一從樸素,飲食衣服,皆有常供,唯恐過奢,傷財害民”。他經常告誡臣下“奢侈乃喪家之源”,“節儉二字非徒治天下者當守,治家者亦宜守之”。

朱元璋的兒子明成祖朱棣也素以節儉著稱,對肆意浪費行為給予嚴厲處罰。《典故紀聞》中記載,朱棣曾懲罰糟蹋糧食的太監。一天,朱棣上完早朝後巡視皇城,來到景山北面太監住宿的院落。

朱棣剛一進門,就看見兩個太監正用大把大把的白米餵雞,地上撒了不少的米粒兒,便勃然大怒,厲聲訓斥道:“此輩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艱難,而暴殄天物不恤,論其一日養牲之費,當饑民一家之食,朕已禁之矣。爾等職之,自今敢有復爾,必罰不宥。”隨即令人將這兩個糟蹋糧食的太監重笞(用鞭杖或竹板打)二十板,而後枷號半個月。

萬曆年間,京城的酒樓裡悄然興起“輪轉宴”,即官員之間請客時,為了顯示自己的身份,分次上菜,每次上四碟八碗十二道菜,待品嚐後撤下,再上一輪,迴圈往復,多至五六輪。而所上菜餚大多吃不了幾口,就被倒掉了,為的是擺譜兒、要場面。萬曆皇帝得知後令人徹查,擺“輪轉宴”的大小官員十餘人一律重笞,並予以革職,永不敘用。

雍正為剩粥剩菜下聖旨

點菜應該量力而行,儘量光碟,那萬一點多了,做多了,吃不完,該怎麼辦?清代雍正皇帝為節約糧食可謂費盡心思,還曾專門為剩粥剩飯的處理和針對浪費糧食現象,先後下了兩道聖旨。

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下聖旨說:“諭膳房,凡粥飯及餚饌等食,食畢有餘者,切不可拋棄溝渠。或與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則哺貓犬,再不可用,則曬乾以飼禽鳥,斷不可委棄。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這道聖旨將剩粥剩飯如何處理,交代得十分詳盡:

吃不完的飯菜,不能扔到溝渠裡,可以分給下人吃,不能給人吃的,也要用來喂貓餵狗,貓狗也吃不了的,就要曬乾作為飼料餵雞喂鳥。

此外,聖旨還厲言告誡,違者必予以治罪。

雍正五年(1727年),他再發聖旨,針對剩飯被“拋棄溝中,不知愛惜”的現象,強調“上天降生五穀,養育眾生,人生賴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輕棄。即如爾等太監煮飯時,將米少下,寧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並說:“爾總管等再行嚴傳各處首領、太監,見有米粟飯粒,即當撿起。如此不但仰體朕惜福之意,即爾等亦免暴殄天物。應不時查拿,如有輕棄米穀者,無論首領、太監,重責四十大板。如爾等仍前縱容,經朕察出,將爾總管一體重責。”

除了雍正之外,清朝還有一位歷史上出了名的節儉皇帝,穿著打了補丁的衣服,連雞蛋都捨不得吃,他就是被後人稱為“節儉成癖”的道光皇帝。道光繼位時,國內有不斷興起的農民起義,外有西方列強不斷的挑釁侵略,要解決這些問題都得花銀子,可國庫已空空如也。於是他從宮內到宮外掀起一股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運動。道光還曾發表了一篇節儉的宣言書——《御製聲色貨利諭》:第一,重義輕利,不蓄私財。要為國家省,為天下省,為百姓省。第二,停止各省進貢。第三,不再增建宮殿樓閣。文章不僅著重闡述了節儉的重大意義和遠大目標,也號召廣大人民積極響應自己的倡議。

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道光皇帝的倡議首先是從自己做起的。即位之初,他就下令停止各省進貢荔枝、揚州玉等珍稀特產;接著,又取消了熱河避暑、木蘭秋獮等清朝皇室相沿成習的活動。除了每年祭掃祖陵,他也很少離開京城。清朝皇帝標準的御膳是正餐每頓要上一百二十道菜,另外還要點心、水果。《清宮逸事錄》載:道光皇帝曾經規定,在工作日內,皇帝每餐只點四個素菜,而晚膳更為簡單,多是燒餅、小米粥,外加兩道小菜。

道光自己節儉之外,也規定后妃們不能濃妝豔抹,不能穿錦繡華服,肉也只有逢年過節才能吃到。唯有一次為皇后祝壽破了例擺了壽宴,不過也僅僅只是特批御膳房宰了兩頭豬,給每人上了一碗打滷麵。

每朝都頒佈過“禁酒令”

酒足飯飽、酒逢知己,是中國人的一大樂事。但是,在古代以及兵荒馬亂的近代,酒足飯飽沒辦法同時實現,為了豐裕糧倉、節省糧食,禁酒令在歷朝歷代頻頻釋出。

立法懲罰、頒“禁酒令”!古人杜絕浪費也很嚴厲,雍正還下了一道聖旨

最早產生“酒官”的周朝,也曾最早出現禁酒令。周朝禁酒一來是以商紂王為戒,杜絕殷商好酒淫樂的放縱之風,二來與糧食緊密相連。

周朝初年,戰事連連,糧食消耗巨大。當時釀酒的原料主要以黍、稷、稻、麥、菽等糧食為主,連年的戰亂使得勞動人口減少,糧食產量銳減,已經無法承受釀酒再耗費大量糧食,因此,周朝不得不推行禁酒。這個為了節約糧食而禁酒的措施,日後作為傳統在歷朝歷代被保留了下來。

那麼釀酒是否真的與糧食短缺有關聯呢?不妨來看看當時釀酒的用糧情況。《漢書》中記載:“稻米一斗得酒一斗為上尊,稷米一斗得酒一斗為中尊,粟米一斗得酒一斗為下尊。”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份糧食只能釀出同等體積的好酒。也有質量差一點的酒,“一釀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鬥”,即一份糧食可釀出兩份的酒。那時候的酒度數並不高,普通人可飲數升而不醉,則等於喝掉數升糧食。如果把這些釀酒用的糧食節約出來,確實能救濟許多災民,這也是兩漢與三國,每逢災年戰亂,必定出臺禁酒令的原因。

所以在西漢初年,蕭何制定的《漢律》中規定:三人以上無故飲酒的處以“罰金四兩”。漢文帝為減少穀物的浪費而下詔戒酒。漢景帝中元三年(公元前147年)夏發生旱災,莊稼歉收,政府下令禁止酒的買賣,間接地杜絕了飲酒。東漢和帝永元十六年(104年),兗、豫、徐、冀四州發生水災,政府下令這幾個地方禁止有關酒的一切活動。漢順帝時也因天災而禁酒。

到唐朝時,中國已經出現蒸餾酒,酒精度數不斷升高,這使得釀酒需要更多的糧食。所以唐朝從高祖到太宗,都一直維持著禁酒令,直到安史之亂後,這一局面才被打破。安史之亂後,國家財政崩潰,無處收稅,但朝廷發現酒稅有利可圖,可以成為財政來源,於是便由全面禁酒,改成允許官方釀酒,收取費用,補貼軍隊。

宋朝延續了這種“禁止購買民間所釀之酒”的禁酒令,為了保護“官釀”這個大產業,開始大肆禁止民間釀酒,也加大了官營酒業的生產。但朝廷在獲得酒利時也擔心釀酒會導致糧食浪費與短缺,此外用於備荒養兵的倉糧也絕不會拿去釀酒的。

待元朝一統江山時,統治者發現自己的農業經濟遠遠不及宋朝發達,沒法提升生產力,那就只能減少材料使用了,於是在糧食危機頻頻發生的元朝,每一位皇帝都頒佈過禁酒令,“禁釀”和“歲飢”兩個詞一直貫穿元朝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在定都金陵時便制定了禁酒令,以減少米麥的浪費。後來又下令農民不準種糯稻,以阻塞造酒之源。這個禁酒措施可謂更堅決更徹底。

清朝的禁酒始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發現民間大肆釀酒而導致糧食浪費,為此,康熙提出“酒乃無益之物”,每逢歉收時節就重申這一觀點。

綜合自瀟湘晨報、中國國家歷史、北京晚報

整理 | 王睿卿

編輯 | 王菁

Tags:糧食浪費禁酒令釀酒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