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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單存在漏洞 小偷兩次用“貨拉拉”來偷運摩托車

由 中國日報網 發表于 運動2022-12-03

簡介”對於徐先生摩托車被偷一案,貨拉拉的負責人表示,警方目前已經認定,司機和盜竊嫌疑人不是同夥

用貨拉拉一部摩托車多少錢

小偷兩次用“貨拉拉”下單偷摩托

下單存在漏洞 小偷兩次用“貨拉拉”來偷運摩托車

徐先生被盜的摩托車。 受訪者供圖

下單存在漏洞 小偷兩次用“貨拉拉”來偷運摩托車

記者親測,用“貨拉拉”APP隨便編個名字就可以下單。

北京的徐先生一個多月內遇到兩次摩托車被盜事件,嫌疑人都是利用貨拉拉下單叫車偷運車輛。第一次被徐先生髮現,作案未遂,第二次成功將摩托車盜走。徐先生質疑貨拉拉的託運程式存在問題,司機沒有盡到查驗貨物歸屬的義務。他還指出,貨拉拉在註冊方面有漏洞,使用者無需進行實名認證就可註冊下單,無疑為這類盜竊案件埋下了禍根。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此類利用貨拉拉盜竊摩托車的案件近年來屢有發生。

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萬承源

兩次盜竊

同一嫌疑人,

兩次叫“貨拉拉”來偷摩托車

徐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摩托車第一次遭遇盜竊是在8月27日晚上8點40分左右,當時他正在遛狗,回來發現嫌疑人正在把自己的摩托車往一輛貨拉拉麵包車裡搬。

那次在現場的是1名2002年出生的嫌疑人還有1名貨拉拉司機,嫌疑人發現物主到來後逃竄走了,徐先生因為擔心貨拉拉司機會開車把自己的摩托車帶走,所以沒有時間追嫌疑人,只扣住了司機。

徐先生報警後,因為是盜竊未遂,沒有造成財產的實際損失,而且貨拉拉司機並不知情,警方沒有進一步調查。

10月6日凌晨2點半,4名嫌疑人再次進入徐先生所住的小區,叫了一輛貨拉拉麵包車將他的那輛摩托車盜走,從進小區到完成盜竊只用了8分鐘。徐先生說,在4名嫌疑人中,其中一人就是8月27日作案未遂的那個人。從監控影片中可以發現,因為摩托車上了龍頭鎖,搬運困難,司機還曾幫助搬上車。

嫌疑人兩次都利用貨拉拉下單叫車搬運摩托車,使用的號碼不一樣,發貨人姓名是偽造的。

紫牛新聞16日聯絡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工作人員表示案件目前還在調查之中,具體情況在調查結束後會進行釋出。

“貨拉拉”:不迴避責任 想賠償被拒

貨拉拉市場部華北區域一位負責人說,對於徐先生遇到的事情,貨拉拉平臺並不迴避自己的責任。

8月28日,貨拉拉接到徐先生的反饋,稱有人利用貨拉拉下單,意圖偷竊其摩托車,但是未遂。

這件事雖然沒有給徐先生造成實際損失,不過貨拉拉平臺還是從客戶關懷的角度,給了徐先生一筆“不菲的安撫金”,不過沒有透露具體金額。貨拉拉北京分公司也向徐先生做了道歉,徐先生表示接受,與貨拉拉達成和解。

對於接受過貨拉拉的安撫金,徐先生表示自己的目的不是為了賠償,更重要的是向貨拉拉方面提出整改意見。但沒過多久愛車再次遭遇相同的盜竊手法被盜走,這讓他感到很生氣,認為貨拉拉方面沒有做出改進。

第二次盜竊發生後,貨拉拉方面表示,已主動聯絡警方,並與司機一起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上述負責人說,貨拉拉司機當時對於摩托車是否屬於贓物並不知情。公司方面多次與徐先生進行見面溝通。現在摩托車雖然已被追回,不過案件還沒有調查結束,對於貨拉拉平臺應負什麼責任,還沒有最終認定。

另外,貨拉拉方面稱,曾多次向徐先生道歉,並準備做出一定的賠償,但是徐先生不肯接受。

漏洞

隨便編個姓名,就能在“貨拉拉”註冊下單

徐先生說,自己這輛鈴木GSX250R摩托車才買了一年,新車價格將近3萬元,手續齊全,保養得特別好,也許正因為這樣,才被不法分子盯上。目前徐先生在北京創業,工作非常繁忙,通勤上班就靠摩托車。他說,車輛被偷後,給自己的生活造成極大的不便,每天打出租車上班太貴,又買了一輛摩托車,失竊的摩托車不到一週被警方追了回來,現在自己有了兩輛摩托車。

摩托車6日被偷走後,徐先生7日透過新浪微博把此事披露出來。15日,徐先生在摩托車被警方追回後發微博說,“貨拉拉公司對此事也沒有任何改進的態度,更沒有公開宣告的道歉。解決方案就是賠償我2000元的精神撫慰金。”

徐先生說:“我的訴求不是賠償,而是要求貨拉拉方面公開道歉,更重要的是改正這個錯誤。如果不修補這個漏洞,以後還會有摩托車和其他東西被人用這樣的方式偷走。”

徐先生指出,貨拉拉下單存在漏洞,使用手機註冊之後,使用者不需要再提交其它身份證明,就可以進行下單,而且下單時的姓名等資訊可以隨意編造。紫牛新聞記者安裝貨拉拉APP做了測試,發現用手機號註冊,填入接收到的驗證碼就能進行下單。記者選好車型,隨意編造了一個名字,填上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地址以後,再支付運貨費就行。

並非個案

多地發生相似盜案,“貨拉拉”都成“運貨”工具

事實上,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可以發現,近年來藉助貨拉拉平臺進行盜竊的案件屢見不鮮,而且其中有兩起摩托車盜竊案與徐先生的遭遇極其相似。

2017年9月上旬,被告人楊某盜竊上海市靜安區永和路1080弄小區地下車庫一輛鈴木豪爵GW250二輪摩托車。該案中,被告人就是用貨拉拉APP下單,將涉案摩托車運走。

2018年1月23日,被告人陳某“看上”了一輛停放在東莞市長安某頭社群龍泉路17號門口的喜馬牌黑色摩托車(價值6148。08元),其在“貨拉拉”APP叫了一輛貨車,並佯裝成該車車主,將該車運至長安鎮日安摩托維修店處換鎖。後被警方抓獲。

紫牛新聞注意到,在這兩起盜竊案中,被告均被判刑,並處罰金,但貨拉拉司機都沒有被追究責任。

如何堵漏

“貨拉拉”:平臺一直在完善,將加強司機培訓

徐先生說,“正常情況下,貨拉拉司機是比較冤的。嫌疑人是透過貨拉拉APP下單,貨拉拉方面沒有對司機進行過培訓,沒有告知司機,託運機動車必須先查驗貨主的行駛證,或者要求貨主把摩托車的鎖開啟,以證明自己的所有權。這是基本的託運常識,而且我一個多月連續兩次遭遇這種事件,這是比較過分的。”

徐先生認為貨拉拉方面有責任對司機進行必須的培訓,讓他們知道自己在接單時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貨拉拉方面告訴紫牛新聞,該公司對司機都進行過培訓。8月28日徐先生的摩托車遭遇盜竊未遂後,貨拉拉還透過公眾號釋出了警示文章,特別告訴貨拉拉司機說,“接單時如果遇到上鎖的車輛,師傅應禮貌與客戶溝通,向客戶說明平臺有監管權,讓客戶出示鑰匙開鎖,語氣平和,讓客戶理解一下。”

對於徐先生摩托車被偷一案,貨拉拉的負責人表示,警方目前已經認定,司機和盜竊嫌疑人不是同夥。另外,徐先生的損失雖然被追回,貨拉拉還是準備做出一定的賠償,但是徐先生不肯接受,並在網路社交平臺散佈“貨拉拉司機是偷盜同夥”“貨拉拉偷車”等扭曲事實言論,貨拉拉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對於貨拉拉平臺是否存在無需實名認證即可下單的問題,該公司沒有明確回答,只是表示貨拉拉平臺一直在完善,今後還會進一步加強對司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接受公眾監督。對於這一案件,等到警方公佈調查結果之後,該公司也將釋出宣告。

Tags:拉拉徐先生摩托車下單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