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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由 記憶的經典 發表于 運動2021-12-07

簡介最後,是分家後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員的贍養、依附問題各兒子成家後,父母的生活依附情況一般有三種:第一是“食伙頭”,即父母輪流到各兒子家中吃飯,享受他們的贍養

家庭分家代表什麼

家裡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孩子,長大後都會面臨一個痛疼的問題,就是分家。孩子長大結婚了,就要自己過,分家也成了必然的事。但是這個家該怎麼分呢?處理不好就會引起孩子和父母之間的矛盾。那麼分家是什麼時候興起的呢?咱們老祖宗那時孩子更多,他們是如何分家的呢?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分家那些事。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家和萬事興的“五世同堂”

分家後,孩子和父母也會分開過,這在古代會被認為是家不和的現象,所以古代非常推崇幾世同堂。在四川成都有一條街叫五世同堂街,就來源於一戶五世同堂的人家。

清朝乾隆年間,在四川成都有一戶張姓人家五代同居,世稱五世同堂。乾隆皇帝聽說後很高興,認為這是自己治國有方,民眾安居樂業,民風淳樸才會出現五世同堂的情況,親自為這家人的最年長者提了一首詩。

乾隆對這方面很看重,在《大清律》中也有提及“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孫別立戶籍分異財產者,杖一百。”要求有長輩在不能分家。乾隆在74歲時有了第一個玄孫,成為第一位五代同堂的皇帝,很值得他驕傲了。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秦國:從大宗族到分家

統一六國的秦國,開始發跡時只是一個西部的邊陲小國,其開國者是周天子的馬伕,秦先祖秦非子因養馬有功被周天子封為附庸國。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派兵護送周平王東遷,被封為諸侯,秦國正是立國。不過秦國遠離中原,文化不同,生活方式比較原始不論多大的歲數,一家人都睡在一個炕頭。

秦國自立國以後,就同周邊西戎部族爭鬥不休,有衝突,也有融合,秦人在戰爭中接受了西戎部族的生活方式,並將其融到自己骨子當中。舉個例子,《羋月傳》中秦昭襄王的母親宣太后,即有名的羋八子:“與義渠王亂,生二子。”後來又愛上了魏醜夫,彌留之際,還發出最後一道旨意:‘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正因為如此,秦國人一直被中原的列國鄙視,稱秦人不通教化。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被邊緣化的秦國,政治經濟受到中原各國的壓制,甚至已經到了亡國的邊緣。到了公元前359年,秦孝公終於向全天下發布招賢令。商鞅接到招賢令後決定到秦國發展。到了秦國,他驚訝的發現,秦國與中原完全不同 ,居然有“男女混住”的習俗。《商君書》裡這樣記載:“秦戎狄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

此時的秦國還沒有分家的說法,一家人都住在一起,這就導致了很多問題。首先按照當時的稅收制度,一家人只要出一份稅和徭役就可以了,這樣使國家財政收入受損;其次,不利於管理,一家人在一起會形成小團體,家族的人只聽族長而不聽政府的命令;第三,以戶為單位徵兵,不利於徵兵。

因此商鞅在進行變法時,著重對這種情況採取了方法。前後兩次變法都要求推行小家庭制度,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從此中國開始了分家的歷史。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巧妙的分家

漢高祖劉邦做了皇帝后,吸取了周天子分封諸侯和秦朝設定郡縣的教訓,採取郡縣和分封共同施行的政策,大肆分封諸侯王。後來為了確保自己劉家的江山,和眾臣約定“非劉氏不得封王”。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國的王和中央的皇帝血緣關係越來越遠,同時自己的實力也在一天天增大,中央收到了威脅。

漢景帝時,為了消除諸侯的威脅,採取了晁錯的建議進行削番,但是引起了諸侯國的反對,引發了七國之亂。雖然叛亂被平定了,但是諸侯的威脅依然存在。

到了漢武帝時,削番已經迫在眉睫。主父偃提出了一個絕妙的方法,那就是分家,好聽點說叫推恩令。即將過去由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傳給嫡長子的情況,允許諸侯王把封地分為幾部分,分別傳給幾個兒子。諸侯王有權有勢,老婆多,孩子也多,這樣用不了多長時間昔日的一個個諸侯國分裂出幾個或十幾個侯國,諸侯王國實際上被肢解,地位下降,王國勢力對中央的威脅基本被根除。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義門陳氏:被迫分家的家族典範

義門陳氏即江州陳氏,是發源於江西德安縣的一個江右民系家族。公元731年,義門先祖定居廬山之麓,公元832年,始祖陳旺因官置產到德安,開啟了家族興旺的大幕。從731年起,這個家族延續了332年不分家的歷史,合居一處的家人達到3900多人,和諧相處,井井有條。到唐朝中和四年,已經是數代同居五十多年,唐僖宗御筆親贈“義門陳氏”匾額,此後義門陳多次受到皇族表彰,聞名遐邇。

義門陳氏創立後,到了宋初開寶年間,義門陳氏已發展到七百四十餘人,到宋真宗鹹平三年(公元1000年),人口增加到1470餘口,短短二十餘年時間裡,人口增加了一倍。同時家中做官的人很多,天聖四年(公元1026年),宋仁宗詔封陳旺、陳機、陳感、陳藍、陳青為晉國公、燕國公、許國公、吳國公、齊國公。

這些人身居高位,又都是同一家族,中國古代家族利益甚至高於國家利益,這令皇帝很不安。文彥博、包拯等大臣建議分析居住,宋仁宗採納了這一建議,以陳氏孝義太盛,散至各地作忠孝典範,教化民風為由,於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七月派人監護分析。

分家後的義門陳氏人口被朝廷安排分遷到全國70多個州郡、144個縣,至此,義門陳氏這個大家族就被拆散了。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分家也有禮儀

分家也是很繁瑣的,不是各自搬到外面去住就可以了,尤其是對於大家族,禮儀更是繁瑣。

首先,分家需要一個主持人,一個“中人” 。

“分家”須有主持人,按舊規主持人應由分家兄弟們的母舅充當。這叫做“母舅看外甥,個個一樣親”。如遇特殊情況,主持人無法由母舅充當,就要從母方“家後”(母親的孃家)另選一個人來代替。

“中人”也就是公證人。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長輩)充當。

其次,財產分配問題。

“中人”負責把原大家庭的家產、財務情況調查登記清楚後,就把所有財產分成若干等份,原則上一個兒子佔一份。不過有二種情況要做特殊處理:

第一,如果分家的兒子中尚有人未婚娶,這就要先從原總家產中除出一份“(女麼)本”(婚娶時的費用)給他,再把餘下家產均分。

第二,分家的兒子中誰先生了男孩,可多分一份財產。舊社會土地私有制時要為這位分一份“子孫田”。

分家的由來和禮儀

最後,是分家後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員的贍養、依附問題

各兒子成家後,父母的生活依附情況一般有三種:

第一是“食伙頭”,即父母輪流到各兒子家中吃飯,享受他們的贍養。如果父母皆健在,他們是一起還是分開去“食伙頭”,由他們自己選擇。

第二是父母寄附在某個兒子家中生活。父母可一起寄附同一個兒子,也可以分開各去寄附一個兒子。這也由父母選擇。

第三是父母獨立生活,由各兒子定期定量供給生活費用。費用的多少沒有具體標準,一般看兒子們的經濟實力而定,起碼要保證父母溫飽。

也有三種情況結合起來,成為混合型方式的。分家後,祖父、祖母尚在的,其贍養依附情況與父母大致相同。如果分家時,尚有女兒未嫁,那麼一般由她們自選寄附一個兄弟生活。她們沒有同父母“食伙頭”的權利。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員,其依附情況由主持人及兒子和“中人”協商安排。

有一句俗語,叫做“好男不吃分家飯”。意思就是,有責任有擔當的男人是不會為了父母留下的財產而過日子的。因此作為一個當代的好青年,要有擔當,有上進心,不能好吃懶做,坐吃山空。

Tags:分家義門秦國父母陳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