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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由 博富特諮詢 發表于 遊戲2023-01-24

簡介案例1:叉車行駛過程中視線被貨物阻擋,撞倒前方人員

一個圈中間一個叉是什麼車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TSG 81—2022)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變化點1:

叉車的定期檢驗週期由原來的1年調整為2年

在《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TSG 81—2022)新規程中,將叉車的定期檢驗週期由原來的1年調整為2年。新規程將

於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變化點2:

新規變化點2:

在《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TSG 81—2022)新規程中,叉車應設定司機許可權採集器、司機坐(站)姿狀態感知系統等。

如果叉車未安裝安全監控裝置,或者安全監控裝置失效,根據《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TSG 81—2022)規定,特種裝置檢驗機構將判定該臺叉車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新版規程提出了安裝安全監控裝置的要求,過渡時期如何管理?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實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有關事項的意見》:

(1)

叉車需要安裝安全監控裝置

,新生產出廠的叉車必須按照新版規程的要求安裝安全監控裝置。檢驗機構實施定期(首次)檢驗時,檢驗專案應當包含安全監控裝置檢查。同時,鼓勵製造單位積極推動產品升級,提前安裝安全監控裝置。

(2)對

自2023年12月1日起

,定期(首次)檢驗可以不包含相應專案。但對安裝有安全監控裝置的上述叉車,定期(首次)檢驗應當包含相應專案。同時,鼓勵使用單位按照新版規程的要求,對在用叉車加裝安全監控裝置,提高使用安全性。

叉車作為倉儲貨品的非人力搬運工具,廣泛運用於各大車間、交通樞紐、轉運中心等。由於貨物本身的性質決定了叉車運載量大,體積重量大,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以下這12起叉車事故案例分享給大家,謹記要安全使用叉車。

貨物阻擋司機視線

製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車,不要求必須安裝安全監控裝置

叉車貨物阻擋司機視線,未能發現前方人員,發生碾壓事故。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案例1:

叉車行駛過程中視線被貨物阻擋,撞倒前方人員。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工人用身體當配重

案例2:

為叉起較重貨物時保持叉車平衡,員工用體重作為配重,險些造成人員傷亡。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案例3:

員工用體重作為配重失衡後,其他員工來幫忙,被叉車壓倒。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貨物超寬或不穩

案例4:

叉車貨物寬度超過路線允許寬度,掛到路邊貨架上,險些釀成事故。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超速行駛

案例5:

叉車超速行駛,在轉彎過程中側翻。

案例6:

叉車超速行駛,發生側翻,司機未系安全帶,跳車被壓。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叉車司機違章行駛

案例7:

叉車司機未注意到行人,行人也未注意到叉車。

案例8:

叉車倒車時未觀察後方情況,撞到後方行人。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叉車違章運送人員

案例9:

叉車違章起升人員,叉車司機未系安全帶,側翻時叉車起升人員摔倒、司機被壓。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案例10:

叉車運送貨物時,工人站在貨物上,貨物傾倒時人員也隨時摔倒。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叉車司機未系安全帶

案例11:

叉車司機未系安全帶,發生側翻時從車上跌落被壓。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案例12:

叉車是又大又重的機械裝置,如果以不適當的方式操作或不謹慎操作,會對操作人員、行人和設施造成危險。因此,一定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持證開車,嚴禁違規操作,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人員管理方面

叉車駕駛人員應取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和企業內部準駕證,嚴禁無證上崗。

駕駛人員不操作叉車超過6個月,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嚴禁酒後和疲勞駕駛,駕駛人員駕駛叉車作業過程中不得從事與作業無關的事項。

企業應加強對駕駛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不斷提高駕駛人員安全防護意識。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具體操作要求

工程專案、檢維修和其他臨時性用叉車實行派車制度。

叉車交班需雙方檢查確認,每日投入使用前,應按使用維護保養要求進行試執行檢查,做好記錄。

起步前,駕駛人員應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繫好安全帶,觀察四周,確認安全後緩慢平穩起步,禁止突然起步;起步時方向盤禁止處於極限位置。

作業過程中,駕駛人員應集中注意力,觀察周圍環境,包括附近人員、固定或移動的物體。

載物高度不應遮擋駕駛人員視線;特殊情況下應專人引導,倒車低速行駛。

駕駛人員應遵守企業廠內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距,按規定路線行駛。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轉彎、經過路口或視線受阻場合以及接近或進出庫房、在庫房(車間內)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轉彎、經過路口或視線受阻場合、接近或進出庫房時應鳴笛警示。

轉彎時應開啟轉向燈,禁止高速和逆向轉彎。

坡道行駛應緩慢平穩,貨物應朝上坡方向。禁止在坡道上停車、轉彎和橫跨坡道行駛。嚴禁空檔滑行。

貨叉應處於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應適當後傾,嚴禁行駛過程中升降貨物。

駕駛人員離開叉車時,應將貨叉降至地面,叉車熄火,拉緊手剎,取走鑰匙。

在防爆區域作業的叉車應符合防爆要求。

禁止叉車“帶病執行”。叉車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應停止使用。

叉車應定點停放。燃氣叉車入庫應關閉氣瓶供氣閥門。

叉車駕駛員注意了!這一新規程將於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禁止出現的行為

超載、偏載、單叉作業;

衝擊性和快速叉取貨物;

採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人員站在叉車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人員透過或站在起升部件下方;

叉車載人作業、行駛;

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旁、易燃物附近停車;

燃氣叉車靠近熱源、明火或類似的點火源以及在陽光下暴曬。

Tags:叉車駕駛人員安全監控案例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