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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一自治小區現兩班人收費,管理處發不出工資,宣佈停止服務
由 Ao物業君 發表于 娛樂2023-01-25
簡介因收費率偏低,入不敷出,管理處釋出暫停物業服務的《通知》:據悉,自2015年起,惠民居小區就實現了業主自治管理,由業委會推選的11人成立管理處,對小區進行自主管理
小區外面停車費誰收
近日,家住
肇慶端州區惠民居
小區
的
居民向
媒體反映
稱:
“
最近兩年來
,我們
小區有兩班人同時在收費、管理十分混亂
。
最近
小區
的
物業管理處突然宣佈
暫停
服務
,
小區
被棄管好些天了,現在小區
大門敞開
,
垃圾
遍
地,
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
究竟是什麼原因把好端端的一個小區搞造成這副模樣呢?
【
基礎資訊
】
小區名稱
:
惠民居
;
小區地址
:
璣東路
23
號
;
所屬商圈
:
肇慶
;
物業型別
:
公寓住宅。
因收費率偏低,入不敷出,管理處釋出暫停物業服務的《通知》:
據悉
,
自
2015
年
起
,惠民居
小區就
實現了業主自治管理,
由業委會推選的
11
人
成立管理處,對
小區
進行
自主管理
。
12月27日,管理處突然張貼
《
通知
》稱:
“
因小區至今仍未選出新一屆業委會,沒有一個主體,我們業主自治是很難經營下去的,再加上有個別業主還私下收費,
並
慫恿他人拒交費
,
導致小區收費率下降,入不敷出
。
經
舊業主委員會、現物業管理人員商議決定於
2
023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暫停收
2023
年
物業費
,
停止物業服務,望各位業主周知!惠民居物業管理處
2022
年
12
月
27
日。”
上述
《
通知
》
中提到的
“
個別業主
”
,
是指
此前參與
小區
物業管理的林先生
。
管理處向女士介紹稱
:
“
2020
年
2
月,惠民居
小區業委會到期
屆滿
,
同年
5
月
,
當時經物業管理處的
管理人員
共同
商議
,
決定
辭退此前參與物業管理的林先生
。
然而,此後
林先生
還是
存在繼續
收
取小區
業主
物業
費
及
停車費
的行為
,
具體
他
收
取
了多少
費用,目前尚不清楚。以致
現在管理處連
員工的基本
工資都發不起了
,
所以
不得不暫停小區的物業服務
。
然而,林先生卻對管理處
辭退
自己
一事並不認可
,
他
認為
:
“
管理人員發出的辭退
我的相關
通知
無效
。
在
2020
年
8
月
召開的小區
業主大會
,
我的選舉
贊同
票過半
,
所以
自己
有權繼續
在小區行使
收
取物業
費
以及參與物業
管理
的權利
。”
肇慶端州區睦崗街道黨工委委員陳志權
對此表示
:
“
2020
年
8
月
,
惠民居
小區
確實組織過一次業委會會員的選舉
,
雖
然
林先生同另外一名業主
的選舉贊同
票數
已
過半
,
但最後表決結果
卻
未達到
“
雙過半
”
要求
,
故其並
未成功選舉
為小區
業委會成員
。
”
“
睦崗街道
與
社群
,
也
曾
多次召開協調會來調解
小區業委會
糾紛
,
指導他們
小區
“
自治
”
要有組織架構
,
相關的規則
。
此前雖然進行了多次協調
,
但業主
們的
意見很難統一
。
目前
,
惠民居小區
出現
這個情況
,
完全
是因為內部管理問題引
發
的糾紛
。
我們計劃
在
1
月
4
日上午再次組織開展協調會
,
希望
能儘快
恢復小區秩序。
【小貼士】
業委會成員存在
哪些
情況,業委會應當提請業主大會罷免其委員資格
?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不遵紀守法
,
不
熱心公益事業
,
責任心
不
強;
3、
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4、
不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及其他需要業主共同分擔費用;
5、
有本條例規定的房屋使用禁止規定的行為;
6、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與物業服務人有直接的利益關係;
7
、
一年內累計缺席業委會會議總次數一半以上
;
8
、
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擔任業委會委員的情形。
如果
業委會未提請
業主大會進行罷免
的,街道辦
有權
責令業委會提請業主大會罷免有關委員資格。在
該
委員資格被罷免
之
前,業委會應當
立即採取
終止該委員
繼續
履行
其
職責的措施,並在
小區顯著位置張貼相關《公告》向廣大
業主
進行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