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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由 左都御史 發表于 娛樂2023-01-06

簡介張廷玉奏疏中的署名為:“經筵日講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議政大臣兼管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世襲三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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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軍機大臣、大學士往往身兼多職,所以在書寫公文署名時就比較麻煩。兼職少的還好說,比如說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這一類的,寫全了也用不了幾個字。可要是像和珅那樣身兼數十個要職的寵臣,就不可能全都列出來。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那麼,朝廷對此有沒有什麼具體規定呢?御史翻閱了相關的史料,倒是沒有發現類似的記載。不過從一些奏摺、奏疏中和筆記中還是能看出一些端倪。

一、如何署名要分場合。

大臣私下給皇帝彙報工作,按例要寫奏摺。奏摺的保密性很強,一般是外省大員單獨呈給皇帝的,在京大臣都是當面彙報。

從雍正、乾隆二朝的情況來看,奏摺署名很簡單,比如山東巡撫就寫

“山東巡撫臣某某謹奏”

“山東巡撫臣某某跪奏”。

當然,“臣”的稱呼僅限於漢臣,若是旗人則要稱

“奴才謹奏”

“奴才跪奏”

在京大臣給皇帝上的書面報告,大多是奏疏一類的。奏疏與奏摺不同,不要求保密性,也可以理解大臣是代表某個部院給皇帝提出的意見。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比如皇帝遇到一些難以決策的事務,按例要發大學士九卿會議,並讓諸臣以書面的形式給出自己的意見。那麼這種情況下就得上疏,奏疏的格式比奏摺要嚴謹得多,大臣在署名的時候,就得列出主要的官銜。

不過需要注意的,奏疏上列出的官銜也非全部。比如某大臣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經筵日講官、正紅旗都統。

那麼在寫奏疏的時候,只需寫

武英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

就行,這是因為這三個職務皆為實職,在朝政方面有很大的發言權。至於軍機大臣不過是臨時性的差事而非官職,故而在任何公文中,都不會書寫

“軍機大臣”

的字樣。

經筵日講官級別一般不高,寫不寫無所謂。至於正紅旗都統,雖然級別很高,但朝堂之上向來重文輕武,武職官員少有發言權。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二、以張廷玉、傅恆的奏疏署名具體分析。

在一些重大慶典活動中,比如新皇登基、大婚、萬壽節等,或是遇國家重大事務,比如祭祀、獻俘、編書等,大臣給皇帝上的奏疏就得按最高規格來寫了。

乾隆四年,張廷玉主持編修的《明史》告成,朝廷舉行了重大的儀式。張廷玉奏疏中的署名為:

“經筵日講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議政大臣兼管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世襲三等伯”。

而此前張廷玉給乾隆上了一道關於京察的奏疏,署名僅為

“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可見不同場合之下差距之大。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張廷玉的全銜似乎存在幾個問題。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一是經筵日講官為何會排在首位?

前面說了,經筵日講官屬於差事,且一般都是翰林院中的飽學之士級別不會太高,按例不會排在第一位。

這也是有原因的,經筵日講從宋代開始就有,康熙時期,經筵日講成為皇帝每日的必修課程,給皇帝講課的這些官員也就成了皇帝近臣,級別不高但對政務有很大的話語權。

至乾隆時期,經筵日講走樣了,更多的是賜給大臣的一種榮譽。乾隆初年,張廷玉、鄂爾泰等幾個大學士皆為經筵日講官,這也表明乾隆帝將經筵日講作為一種至高榮譽標配給了幾個心腹大臣。

我們可以這麼認為,乾隆時期衡量一個大臣是否得寵,就看他是不是兼著經筵日講的差事,所以大臣將經筵日講列在首位合情合理。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二是既然有了太保為何還要註明太子太保?

太保屬於三公,太子太保屬於三師。清代生前獲贈三公的很少,不超過五個人。

明清兩朝公孤、宮保銜的賜予是可以疊加的。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同一型別的宮保銜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比如大臣第一次獲得太子太保銜,第二次又獲得太子太傅銜,那麼此前的太子太保銜就算是作廢了。

同理,大臣第一次獲得太保銜,不久又獲太傅銜,那麼按例太保銜作廢。但是公孤銜與三師、三少銜是可以疊加的,張廷玉即屬此例。故而在太保之後要註明兼太子太保。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第三是世襲三等伯為何排在最後?

清代異姓爵位中,公、侯、伯為超品,不論是品級還是俸祿都要高於正一品的大學士。按說,爵位應該排在官銜之前,如此才能名實相副。

其實也不是這個情況,清代嚴格實行爵、職分開的制度,爵位是爵位,官職是官職不可混淆。大臣為國效力,其根源在於官職與爵位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有些高階爵位的獲得者,並不擔任實職,故而他們只拿俸祿而不能參與朝政。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大臣在署名的時候,要將爵位放在最後。

張廷玉官銜長達40字,且都是要職,那在署名的時候有何講究?

比如乾隆十四年,傅恆在奏疏中也列出了他的官銜全名:

“經筵講官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兼鑾儀衛事兼管戶部事暫管三庫內務府大臣一等忠勇公。”

說到這裡大致也就清楚了,如果還有什麼問題,諸位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

Tags:大臣經筵太保奏疏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