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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個人開荒土地是歸個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應該怎樣處理?

由 以文溫暖三農 發表于 農業2021-09-12

簡介在那個年代,是不是不允許外出打工的,也沒有外出打工的說法,如果這個人外出打工,沒有生產隊的證明,是沒人接收的,打工在當時的人們看來,就是不務正業,所以農村的家庭人口較多,需要的糧食也較多,但集體分配的糧食還有一些不足,所以有一部分農民群眾,

什麼是集體所有土地

我是個曾經開過荒地的人,記得在20多年前,我在種植紅薯的過程中,看到旁邊的有一塊地,長著草,是一塊荒地,但是很平整,於是我就把這塊荒地的草鏟了,然後進行深翻,施上農家肥,理出地墒,又種植上了紅薯,我種植紅薯面積就擴大了。

農村個人開荒土地是歸個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應該怎樣處理?

這是20多年前,農村的一個現狀,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什麼事情都以生產小隊為單位,不管是管人、管田和管地,都是屬於生產小隊的,做活的時候集體出工,集體收工,收穫的糧食,由生產隊統一的進行分配,到了年底分糧食的時候,如果一個生產隊那年的收穫有些好,還會進行分紅,還會分一點布票和糧票。

在那個年代,農民群眾主要忙於集體的活計,當然有一些農民群眾,在忙田裡的活計以後,會利用早晚的時間,去開一點荒地進行種植。在那個年代,是不是不允許外出打工的,也沒有外出打工的說法,如果這個人外出打工,沒有生產隊的證明,是沒人接收的,打工在當時的人們看來,就是不務正業,所以農村的家庭人口較多,需要的糧食也較多,但集體分配的糧食還有一些不足,所以有一部分農民群眾,就會透過到地裡開墾一些荒山荒地,進行種植糧食,彌補糧食不足的問題,當時就叫做開荒復墾。

當時的農民群眾,可以說像是比賽似的,你家開到了這一塊地,我就也要想辦法去開另外的一塊地,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彌補自己家裡口糧不足的問題,反正荒山和荒地,荒著也是荒著,有人去開墾以後,種植一點糧食,在當時也是好事,也沒有人過問和制止,開荒種地成為一種時尚,就像我上面說的,自己家的地旁邊有一塊荒地,我就順便把它開出來種植了,慢慢的時間長了,也就成了自家的地,就像農村說的,借路成古,說得不好聽一點,就是這塊荒地被開發的人霸佔了。

農村個人開荒土地是歸個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應該怎樣處理?

當然在這裡首先要弄明白,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國家的土地有兩種歸屬,分為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在農村就是以生產小隊為最小的單位,就是現在的村民小組,對農村的耕地,荒山,河溝等地所有權有權進行管理,這是土地法的明確規定,明確了這一點以後,對於開荒的土地,是歸個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就一個明確的答案,那就是歸集體所有。

前些年,進行開荒種地,其實也是一個過渡時期,就是農村人口眾多的時候,而且沒有人外出打工,在這樣的時期,人們為了填飽肚子,所以多數的農村家庭,都參與了開荒種地的這樣的行為,也許有的村,連生產隊長的家庭也去開荒好幾畝地,在當時,就是默許的意思,到了現在,如果還有去開荒種地的,是要經過相關的手術審批,是要經過集體同意的。

在這些年,已經實行土地確權政策,土地的所有權已經明確,每一塊土地都有它的主人,所以農村的土地,慢慢地會實現增值,但是它的性質仍然還是是集體所有。

對於自己開墾的荒地,不要認為自己種植多年了就是屬於自己的,其實這是錯誤的,他的所有權還是屬於集體所有,如果集體不收回可以自己使用,如果集體要收回,你只能將它的所有權歸還集體,如果還要想耕種,可以向集體交納一定的承包費,承包費交納多少有集體村民討論和決定,在你交了一定費用以後,你可以繼續耕種。

農村個人開荒土地是歸個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應該怎樣處理?

但是隨著社會的好轉,還有一部分農村群眾外出打工,又出現了一個反轉的問題,以前是開荒熱,種地熱,現在又反過來,山裡的一些地,還有一些貧瘠的土地,產量低的地,又沒人去耕種了。所以以前開荒熱,也是一個過渡性的時期,對農村以前開出的荒地,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要怎麼處理才好呢?歡迎在評論區交流討論。

Tags:荒地開荒農村集體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