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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樓春》:林少春鼓動王婆到大理寺告狀,不符合歷史實情

由 小伍愛八卦的 發表于 旅遊2021-10-22

簡介因此,劇情中孫玉樓直接負責審理王婆兒子冤死一案,這顯然也是違背古代司法的審理原則,不符合歷史事實

明代的大理寺是幹什麼的

《玉樓春》:林少春鼓動王婆到大理寺告狀,不符合歷史實情

在觀看《玉樓春》的時候,令人感到很多歷史事實存在問題,不得不令人感到遺憾。按照故事的時代背景分析,大約發生在明朝,對於中央政府的各部門職能,其實也是具有明確分工的,比如說劇中出現的內閣、翰林院、六部以及大理寺等。劇中王婆去大理寺告狀,這就不符合古代的司法程式。

《玉樓春》:林少春鼓動王婆到大理寺告狀,不符合歷史實情

一般而言,主管地方刑罰的則是順天府,或者按照南京的說法則是應天府。假如王婆感到自己的權力受到損害,如兒子被人打死,則是可以到順天府喊冤告狀。假如她對於順天府的處理不滿意,亦可以到刑部去伸冤。但是,大理寺並不負責直接審理案情,它的職能主要就是負責對案情最終的核實和檢查。劇中剛剛上任的大理寺推官孫玉樓,按理來說是沒有資格負責審理這樣的案情。倘若是接到舉報感到有疑問,可以發回刑部重審,亦或者上報組織三司會審。

《玉樓春》:林少春鼓動王婆到大理寺告狀,不符合歷史實情

不僅如此,在古代的司法程式中,也有親屬迴避原則。劇中的被告歡郎是替家主孫家辦事,導致王婆兒子意外死亡,可以說孫家負有一定的責任,而孫玉樓則是孫家的第四個兒子。這樣的關係在司法程式中,理應需要有關人員實行迴避原則。因此,劇情中孫玉樓直接負責審理王婆兒子冤死一案,這顯然也是違背古代司法的審理原則,不符合歷史事實。同時,大理寺推官或者評審之類的官員,一般安排八名左右,遇到案情需要互相協商評審,完全可以不是孫玉樓可以獨自做主的。

《玉樓春》:林少春鼓動王婆到大理寺告狀,不符合歷史實情

由此可見,電視劇在劇情的設計方面,還是和歷史事實存在許多相違背的地方。當然,這樣的情況,不止這一地方。前面劇情中,百官朝拜皇帝的時候,搢笏這個動作並不是將笏放在袍袖裡面,而是插在腰間。這個細節很顯然,電視劇也是違背歷史實情。

Tags:大理寺王婆案情孫玉樓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