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文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由 猴格 發表于 人文2021-05-23

簡介就在曹太后手書下中書前,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就聽到傳言,此刻他雖然不是諫官了,但仍然無法保持沉默,上書英宗《上英宗論濮安懿王稱安懿皇》:臣聽說朝廷準備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竊以為不可,陛下既然過繼給仁宗,於禮就不該顧念私親,臣實在想不明

莫不尊親什麼意思啊

濮議上篇: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05,濮議進行時之第四階段上

治平二年(1065)十月初四,英宗給皇伯派的主力呂公著和司馬光升職,把他們從天章閣待制升為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

待制和直學士都是榮譽頭銜,帶上這樣的頭銜就成為皇帝的文學侍從,進入高階文官行列,以後可以出任很多重要的職位,這可是皇帝對他們的恩典。

這突如其來的恩典,顯然是英宗收買皇伯派的手段,這也是趙官家們的老傳統嘛,給大臣好處表示不求你支援,只求你閉嘴不反對就行。

司馬光當然明白英宗的意圖,性格忠直的他對英宗的收買並沒有欣喜若狂,而是很冷淡的上疏推辭,並請求外放為官,表示拒絕皇帝的收買,英宗不理會他的辭呈,司馬光再次上表辭謝,英宗就授意中書宰執出面不允許司馬光推辭。

坦蕩的司馬光第三次上疏,表示不讓推辭也行,反正自己在諫官的位置上,就會履行諫官的職責。言下之意就是隻要我在諫官的位置上,立場就不會改變,濮王只能是皇伯。

收買無果的英宗,眼看司馬光真的是油鹽不進,乾脆釜底抽薪,罷免司馬光諫官的職務,把司馬光體面的趕走,調離諫官崗位掛起來當吉祥物,給皇帝當專職侍講去了。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司馬光是繼蔡抗之後第二位離開諫院的諫官,此時,諫院只剩下傅堯俞一個諫官,還被朝廷派了外交差事出使契丹,也就是說,看上去聲勢浩大的臺諫官,只剩下御史臺的御史了。

而御史臺也沒有幾個人,御史中丞從賈黯死後就缺員,當時在職的只有副長官知雜侍御史呂誨和範純仁、呂大防等五個御史,這五人中又有三個被派了長差在外,也就是說,在治平二年十月中旬,整個臺諫官只有呂誨和範純仁、呂大防三人撐著,曾經一度制衡執政的輿論監督機構,幾乎要成為空架子。

宋朝的諫院定額為六員,御史臺官常有二十員,即便有所減少,也不下十數人,從來沒有像現在這種情況、缺員如此嚴重朝廷還不補人,可見英宗為了減少反對派真是費盡心機,已經不惜破壞體制和傳統,也是蠻拼的。

十月十七,呂誨上疏請求朝廷添置言事官時說,御史中丞缺員,御史五人又出差三人;諫官二人,司馬光遷他職,傅堯俞出使契丹,臺諫缺員嚴重到只差沒有廢除掉了,自古以來,言路的蔽塞就沒有像今天這樣嚴重的,實在讓人替聖朝羞愧!

在呂誨的請求下,十月十九,英宗命知制誥邵必權知諫院,又在十月二十八命給事中、天章閣待制彭思永權御史中丞,從整個濮議事件看,這二位多數時候都是尸位素餐,並沒有看到他們像呂誨等人那樣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

十一月初二,英宗朝景靈宮,初三享太廟,初四舉行南郊大典,南郊之後,例行大赦天下,普天同慶,不但給皇太后、皇后奉上冊寶,對宗室以及百官也各有恩賜。

但在長長的恩賜名單上,依舊沒有濮王的名字,可見,即便英宗一直避而不談尊崇濮王的問題,但實際上,他並沒有死心。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皇伯派當前主筆呂誨當然也意識到皇帝的小心思,因此,在郊祀完畢後的十二月初,就再次上疏,請求皇帝按照之前禮官討論的結果,尊濮王為皇伯,給予高官大國,以謝濮王的生育之恩,以正朝廷之典禮。

英宗和執政們依舊如呂誨批評的那樣,“恬然自安,如不聞知”,就跟沒看見呂誨的上書一樣,呂誨前後上了七道奏章,全如泥牛入海,氣憤的呂誨只能祭出言官的殺手鐧,以辭職要挾朝廷。

然而,連上四道辭職奏疏,都和前面七道同樣的命運,怒火中燒的呂誨就把火燒向執政,轉頭去彈劾宰相韓琦五罪。

先是抨擊韓琦自恃勳勞,日益專恣,廣佈朋黨,破壞法度,朝廷提拔一個官員,人們都說是韓琦的親戚朋友,每罷免一個官員,人們都說這人肯定是韓琦的冤家,韓琦安插親信到重要崗位,致使門下趨之若鶩,天下人只知道韓琦的恩德,而不知陛下的威福。

然後又提醒皇帝,嘉祐中議立皇嗣,本來就是先帝和太后屬意陛下,可不是韓琦的功勞;他又用漢宣、光武故事引誘皇帝陛下走上越禮非法的道路,永昭陵土還沒幹,先帝遺音猶在,韓琦就已經背叛先帝,還導致兩宮嫌隙日生,引得天下人都猜疑陛下,讓皇帝遭受不仁不義的指責,這就是韓琦的忠誠嗎?

接著又拿韓琦和前代權臣相比,批評韓琦的功勞不如霍光、李德裕、丁謂、曹利用,但驕恣之色卻過於他們,直接建議英宗罷免韓琦,把他趕出朝廷。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呂誨攻擊韓琦的力度還是蠻大的,他把韓琦和漢、唐、宋初那幾位挾持皇帝的大臣相比,可謂誅心之論,誘導英宗對韓琦產生不滿,這和當年歐陽修攻擊樞密使狄青意欲謀反的莫須有之辭如出一轍,用心絕對的險惡。

從而可見呂誨已經有點失去理智,明知道韓琦的為人不可能成為霍光,但為了戰勝對手,就無所不用其極,只求勝利而不管是非。

遭到彈劾的韓琦立即上表請求罷相離京,英宗當然不答應,就讓翰林學士範鎮代筆批示,結果範鎮把韓琦比作周公,讓英宗很不高興。

韓琦是周公,那英宗是誰?孺子成王嗎?結果,範鎮就以引用不當的罪過,被罷為翰林侍讀學士、集賢殿修撰、知陳州,時為治平三年(1066)正月。

呂誨的強勢攻擊,非但沒有搞掉韓琦,反而誤擊友軍範鎮,讓皇伯派又少一個支持者,真是讓老呂生氣。

正月初七,呂誨和範純仁、呂大防再次上疏《上英宗乞正宰執懷邪詿誤之罪》,彈劾全體宰相、副宰相:斥責歐陽修“首開邪議”妄引典籍,媚惑人主、辜負先帝;斥責韓琦“固欲飾非”,詿誤上聽;斥責曾公亮和趙槩尸位素餐、“苟且依違”。

最後給皇帝放狠話,不正韓琦等人的罪過以謝中外,他們絕不會和歐陽修等人同朝並列,情願被貶黜遠謫。

皇考派依舊採用拖延大法,沉默以對,正月十三,呂誨又上《上英宗再論宰執懐邪之罪》,把火力重點瞄準歐陽修,彈劾他“希合上意,內營己私,移過於人君,失望與天下”,“原修之罪,安得而赦”?請求皇帝正濮王之禮,以慰群臣之心,剷除首惡之臣歐陽修,以正朝廷清明。

正月十八,呂誨又奏請英宗奮然獨斷,去懲治倡導邪說、違禮亂法、不顧大義的歐陽修,和包庇邪惡、阻止公議的韓琦,以及不辨正、沒有輔弼能力的曾公亮、趙槩的應得之罪。

呂誨的連番彈劾,可謂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執政們也不好繼續裝死,就把歐陽修去年十月撰寫的《論濮安懿王典禮札子》,以執政的名義上奏英宗。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06,濮議進行時之第四階段下

歐陽修在奏章中,把臺諫官攻擊皇考派的三條論據逐一批駁:

其一,說濮王應該稱皇伯,是無稽之臆說。

不管是儀禮喪服,還是開元開寶禮、國朝五服年月、喪服令,都說為人後者,為其所生父齊衰不杖期,那是因為恩莫重於所生,所以父母之名不可改,義莫重於所繼,所以降等所生的喪服。這是聖人所制的萬世之法,也是中書執政們皇考論的依據。

而臺諫官所謂的稱皇伯,考遍六經、以及國朝典章制度和律令,都不見有皇伯之名,從三代以後、秦漢以來,從藩邸入繼大統的,就沒有稱呼所生為皇伯者,所以說稱皇伯是無稽之臆說。

考古論今,皇考之號都只是尊稱,父親去世的都可以稱之為皇考,所以,稱皇考並沒有損害帝統的純正性。

(猴格說)這就是典型的歐陽修式詭辯,他的確是聰明人,能找出典籍中的漏洞、去鑽典籍的空子,抓住典籍中父母可以稱父母的字眼,表示過繼子也應該稱親爹孃為親。但其實早在他第一次提出時,就已經被御史趙瞻批駁過那只是文字遊戲(見第三章節),所以,這條明顯是毫無力度的車軲轆話。

後來朱熹也批評歐陽修這個強詞奪理的說法,禮經如果不稱所生作父母的話,“別無個稱呼,只得如此說也”。( 朱子語類卷87)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其二,簡宗廟致水災,水不潤下災異說,是厚誣天人之說。

濮王之議,是因為兩制禮官違經棄禮,用無根臆說來定皇伯之稱,中書執政因為疑惑皇伯的稱謂,才考據典禮,並沒有自信自專,陛下也謙虛的下詔集議,但還沒有討論出結果,怎麼能說是兩統二父導致天災,這是厚誣天人也。

(猴格說)這一條其實也是歐陽修強詞奪理的避重就輕,不承認兩統二父,還否定水災和濮議有關,當初他阻止狄青出任樞密使、勸諫仁宗立儲時,可是把災異理論運用的賊溜賊溜的?許自己用災異論攻擊別人,卻否認別人的攻擊,實在雙標。

其三,認為不該引用漢宣帝、哀帝為法,則是不原本末之論。

引用漢宣、哀之事是因為宣帝生父悼皇考,最初就被稱親,置奉邑、寢園而已,後來改為皇考,立廟京師,可見皇考就是親的異名,都是兒子稱呼父親的名稱,漢朝儒生最初並不認為宣帝稱皇考有錯,只是因為後來宣帝立廟京師,亂了祖宗昭穆,才被認為非禮。

哀帝尊崇親父為定陶共皇,在本國立廟,當時也沒有被漢儒非議,也是後來立廟京師,有幹漢統的嫌疑才被非議的。

如今臺諫官不思考朝廷的本意,也不思考漢儒批評漢宣帝、漢哀帝的原因,就知道瞎比比,所以臣說他們不原本末。

中書執政的意思是稱皇伯為無稽之談,而禮經也有不改父母之義,濮王名號還沒有定,尊崇之禮都沒開始議論,臺諫官就引用漢朝故事誣陷朝廷,實在是讓人無語。

如果中書建議去濮王國號而立廟京師,亂祖宗昭穆,臺諫官攻擊臣等是奸邪之臣,臣等沒啥辯白的,但中書並沒有此議,我們只是稱親,怎麼能說臣等是奸邪?漢朝人批評宣帝、哀帝也只是批評他們立廟京師,可不是批評他們稱親。

有天地以來,從來沒有無父而生之子,既有父而生,就不能避諱其所生,無子的人以宗子為後,是禮法允許的,但不可能用無父而生之子為後吧?所以自古不稱所生父為伯為叔,就是擔心錯亂人倫啊!

(猴格說)這一條依舊屬於歐陽修式的詭辯,他並不敢明確顛覆宗法制度,讓濮王升為大宗,只不過是在混淆宗子和親子的不同含義,再把稱謂和宗廟分開,變相承認父子之間的現實血緣關係,於宗法禮制來說,仍然是對制度的一種挑戰。

最後,歐陽修建議英宗下詔明告中外,稱濮王為皇考,以正名號,同時宣告立廟京師、幹亂統紀之事,朝廷是不會幹的。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歐陽修這篇反擊臺諫官的奏章,看著洋洋灑灑一大篇,其實毫無力度,遠不及司馬光、呂誨等人的奏章有勁道,但架不住人家背後有皇帝支援,臺諫批駁的再有道理,皇帝當沒看見你能奈何?(就像猴格總覺得自己寫得還是不錯的,但讀者皇帝老爺們不喜歡看就沒轍了哈哈)

中書執政也知道己方處於輿論劣勢,為了改變不利的局面,幾位宰相經過密謀,決定從曹太后那裡下手,只要太后改變態度,臺諫官就不足為懼。

於是,韓琦藉著祠祭的機會,和英宗的特使商量一下,把歐陽修起草的詔書《奏慈壽宮札子》呈到太后面前,歐陽修在奏章中都寫了啥呢?

首先,歐陽修引經據典批駁皇伯派沒有典故支援,有違禮儀;接著又委婉體貼但又明確的指出,太后之前支援皇伯派,怕是聽信小人的離間,所以才會支援皇伯的無稽之談。

最後又以先朝舊臣的身份威脅太后,如果太后想親自召集兩府及百官討論這個事,恐怕有虧太后聖德,而我們也必然會依據朝廷制度不來見太后的。

這篇奏章是歐陽修以中書副相的身份,來向太后施壓,很多人都以為或許是太后醉酒誤籤詔書,其實不然,她絕對是被歐陽修所代表的中書執政們逼迫屈服的。

從歐陽修這篇立場堅定、態度鮮明的奏章,就能想象太后看完的感受,絕對能想起一年前被韓琦逼迫還政的情景,在強大的中書面前,沒有權利的太后能怎麼著?只能慫了。

所以,當正月二十二,曹太后手書執政表示同意尊崇濮王為皇考、事態完全按照中書設想進行時,幾位相公不由相視而笑,咳咳,欺負老寡婦真是好有臉啊!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就在曹太后手書下中書前,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就聽到傳言,此刻他雖然不是諫官了,但仍然無法保持沉默,上書英宗《上英宗論濮安懿王稱安懿皇》:

臣聽說朝廷準備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竊以為不可,陛下既然過繼給仁宗,於禮就不該顧念私親,臣實在想不明白陛下的心意,這麼固執的堅持尊崇濮王,究竟是為了榮譽?還是為了利益呢?又或者是認為對濮王有益處呢?

前世帝王以旁支入繼大統,尊其父為皇的,那都是漢代的昏君做法,陛下有堯舜禹湯聖明君主不效法,去效法昏君很光榮嗎?

仁宗的恩澤深入人心,百姓愛戴你就是因為你是仁宗的兒子,你過分的尊崇濮王,只會傷害百姓的感情,實在是無利可圖。

政府就算是搬出皇太后,百般巧飾,總還是辜負了先帝的深恩,陷陛下於不義,政府之臣只能自欺欺人,還能欺瞞皇天上帝和天下之人嗎?

但司馬光質問的奏疏遞上去時,曹太后認慫的手書已經抵達中書,第二天,兩道敕書同時降下,第一道敕書是太后手詔:

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湫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後。(《宋史》濮王傳)

第二道則是英宗的謙讓敕書,他表示稱親之禮就謹遵太后慈訓,至於尊崇濮王為皇、夫人為後的典禮,實在難以從命,嘖嘖嘖,好一個孝順的嗣子。

終於解決了濮王稱呼的問題,從此英宗稱呼濮王為親,以墳塋為園,即園立廟,並以兄長瀛洲防禦使、岐國公宗樸改封濮國公,主持祠事。英宗和中書執政們覺得濮議之爭可以塵埃落定了,但臺諫官們會屈服嗎?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07,濮議進行時之第五階段

雖然曹太后降下手書,但臺諫官們並沒有停止抗議,呂誨和幾個同僚對太后前後不一的態度提出質疑,一邊再次以辭職為要挾,一邊繼續攻擊韓琦、歐陽修。

特別是範純仁的《上英宗言母后不宜自出詔令》是又犀利又冷靜,開始就對太后手書的真偽性表示質疑,之前太后還為濮議稱親事宜詰問政府,如今怎麼突然降命追崇濮王為皇?前後不一,天下人誰敢相信?

接著又否定太后詔令:太后自從撤簾後就深居九重,從來沒有預聞外政,怎麼可能降下詔書?顯然是政府之臣所為。

並列舉前代權臣假借母后詔令以行其志,所謂母后詔令,往往都是出於權臣逼脅。提醒英宗如果開了這個口子,以後一定會被權臣利用,恐怕會對皇帝不利,所以,皇帝陛下明明可以採取公議,何必用母后之命達此目的呢?

小范同志這篇奏章的殺傷力之大,不亞於呂誨和司馬光此前的奏疏,很容易引起皇帝對執政們的猜忌,在明顯敗局已定的情況下,範純仁還能如此刨根問底,也的確是盡職盡責。

中書宰執們則因為小范這篇奏摺而坐臥不安,特別是韓琦,很灰心地長嘆說:我和老範情如兄弟,視小范親如子侄,小范怎麼能忍心如此攻訐我?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此時的濮議之爭,已經演變成臺諫官和執政官之間的對峙,呂誨一邊上奏《上英宗乞追罷園廟指揮》,一邊奏《上英宗黜責歐陽修》。

他從太后手書中引用的典故與中書相同,懷疑是歐陽修草詔的原文,由太后複製黏貼而成,因此抨擊歐陽修欺君負國,表示要與他誓不兩立,告訴皇帝一天不罷免歐陽修,他就一天不上班。

又抨擊韓琦為臣不忠,辜負先帝,勾結宦官,罔昧母后,又豈能盡忠於陛下?接著又在《上英宗乞罷稱親》直接表明“所謂母后手書,非出慈壽之本意”。

顯然,在尊濮王為皇考已成定局的情況下,呂誨想要代表臺諫官翻盤,只能從太后手書的真偽下手,否定手書才能扭轉局勢,而否定手書的關鍵,就是太后對尊崇濮王事件前後不一的態度。

面對臺諫官無休止地追問(先後上凡26狀),歐陽修當然不能說是他上疏太后逼迫老太太,他只能推諉地說“事出禁中,非外人所得知也”,俺也不知道太后為啥改變態度。

面對不講武德的執政官們,臺諫官是憤怒的,呂誨、範純仁、呂大防都交出任命狀居家待罪,以此來逼迫皇帝表態。

得償所願的英宗心情是輕鬆的,坐觀虎鬥的他把呂誨等人攻擊執政官的奏狀給執政看,並詢問他們該當如何處理?

相信韓琦和歐陽修此刻的心情是複雜的,濮王稱親的事情雖然算是執政官勝利了,但他們同時也壞了名聲、失去士林公議,倒是英宗萬篇奏章過、片葉不沾身,依舊是明君。

看著如同白蓮花一樣聖潔的英宗,滿心苦澀的韓琦委婉的表白:臣等是忠是邪,陛下應該是心知肚明的。歐陽修則直接說:如果陛下認為我們有罪,就留下御史們,如果認為我們無罪,就聽憑陛下處置。

英宗當然不能過河拆橋拋棄執政們,他只能選擇執政把那幾個蹦達的御史貶出去,但因為臺諫官們在英宗繼嗣的問題上也立有大功,所以他還補充一句:不要對御史們處分太重。

於是,呂誨三人就以不遵聖旨按時上班的罪名被罷職,呂誨出知蘄州,範純仁通判安州,呂大防出知休寧縣。英宗又以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傅堯俞兼侍御史知雜事。

按照制度,罷免呂誨的職務應該有正式的官誥,官誥由知制誥官員起草,自從漢代以來,就允許起草詔書的官員在意見不同時可以拒絕執筆,謂之封駁。

在詔書寫好後,負責送達的機構、即通進銀臺司,也可以因為意見不同而拒絕送達,這都是避免權力專斷設定的多重預防舉措,但此時,卻成為執政官罷免政敵的障礙。

當時的知制誥韓維,同時還兼領通進銀臺司門下封駁事,也是鐵桿皇伯黨,執政們擔心韓維拒絕起草呂誨的罷官文書,就直接把免除呂誨的詔書送達給本人,自然引起韓維的強烈怒火,老韓一邊批評執政違法亂紀,一邊上書英宗營救呂誨等人,他的奏疏當然無果。

司馬光聞訊後也上疏英宗,為呂誨、範純仁、呂大防三人辯護,請求英宗收回成命,同樣沒有得到迴應。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到了三月,出使契丹的知諫院傅堯俞、侍御史趙鼎、趙瞻回國,選擇和呂誨共進退,一起上疏求貶,最後,傅堯俞出知和州、趙鼎通判淄州、趙瞻通判汾州。

司馬光又連續上四狀營救傅堯俞等人,均未果,心灰意冷的司馬光上疏請求與傅堯俞同責,隨後就居家待罪,英宗則下詔讓他專任經筵侍講,讓他編修歷代君臣事蹟,政治失意的司馬光同志只能回家修史去了。

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崇文院檢討呂公著在上書營救同僚無果後,就稱病求貶,居家待罪百餘日後,出知蔡州。

當臺諫官被英宗置換一新後,一時之間再沒人有勇氣給皇帝和執政官們添堵,可以說執政官是大獲全勝。而臺諫官們一向同氣連枝,一人因名節被貶,其他同僚必然一同求貶,不然就會被時人諷刺,君不見當年范仲淹被呂夷簡驅逐,尹洙也請求同貶,而沒有一起求貶的高若訥就被諷刺的事。

因此,去年十月出任御史中丞的彭思永為了自己的名聲,也不能繼續裝聾作啞,由三女婿程顥的弟弟程頤代筆上疏《上英宗乞罷濮王稱親》。

程頤這篇奏疏很知名,被後世視為最合禮制的典範,首先,他推心置腹地表達對英宗天性至情的理解,肯定追崇濮王的合情之舉,又點明因為過繼的緣故,英宗和濮王的父子關係在宗法中已經被變更。

然後指出執政官和臺諫官各自“非禮”的地方:執政官稱親論其實是對濮王不敬,還把英宗置於尷尬之地;臺諫官雖然知道稱親不對,卻不理解英宗的孝心,沒有把濮王和英宗叔伯們區別對待,兩者的行為都讓英宗陷入兩難之地。

濮議上:為了父親的名義,臺諫官和執政官辯論賽05,進行時之第四階

接著提出自己的看法:英宗稱濮王為親是有損而無益,如按執政說的親就是父親,那稱濮王為親就和仁宗一樣,屬於兩統二父,是違禮的,如果說稱親不算兩統二父,那就表示親不是父親,更何況,宗室子弟不分遠近都稱皇親,再把親的稱號加給濮王,就不是尊崇而是不敬了。

因此,程頤建議為濮王另立宗統,以濮王之子襲爵奉祀,英宗稱之為皇伯父濮國太王,自稱侄嗣皇帝,濮王從此由小宗升為濮國始祖大宗,和皇權的帝統互不相干,既實現天理人心、誠為允和,還滿足英宗尊親的私心,又不違禮法制度。

最後點明,稱親實屬大義未安,陛下以仁宗之子卻稱濮王為親,恐怕會讓億兆之口議論,濮王之靈也會不安的,假如仁宗在位、濮王在藩,陛下你過繼仁宗,稱濮王為親,豈不是惹得仁皇震怒?讓濮王驚懼?所以,請陛下想想這個道理,下詔取消稱親事宜。

據說英宗看了程頤的論濮王典禮疏後,“感其切至,垂欲施行”,然而最終無果,因為當年十月初三,他就開始生病,到治平四年(1067)正月初八,就崩於福寧殿,折騰了十八個月的濮議之爭,就這麼草草收尾了。

神宗即位後,第一個離開朝廷的執政官,就是歐陽修,而逼迫他離朝的,正是在濮議中附和他、因而被他賞識提拔的諫官蔣之奇,在歐陽修遭受蔣之奇攻訐時,整個士林公議都是漠視的,不管是司馬光還是呂公著,沒有一個人為歐陽修辯護,歐陽修就在絕望和痛苦中離開京城,五年後去世。

治平四年四月,新任御史、神宗潛邸親信王陶,劍指政府,對執政發起攻擊,宰相韓琦稱病罷政,新任參政吳奎批評王陶陷害大臣,神宗把吳奎的奏章轉給王陶。

王陶再次上疏攻訐吳奎依附韓琦欺凌天子,攻訐韓琦違背正義打擊臺諫,透過尊崇濮王來保全自己的地位,貽誤英宗,致使無辜的英宗後悔不已,遂憂鬱成疾抱憾而死,所以,濮議事件就是自私的韓琦挑起的,聖明的英宗是多麼的無辜啊!九月二十六,韓琦罷相,判相州,八年後死在相州。

元豐二年(1079)五月十三,神宗下詔為濮議之爭蓋棺定論:濮安懿王已經即園立廟,由子孫奉祀,這事就到此為止不得再議,三位夫人可以並稱王夫人,擇日遷葬濮園。

可以說,英宗鬧了十八個月的濮議之爭,到底隨著神宗的定論而成為竹籃打水。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參考資料:長編、宋名臣奏議、宋會要輯稿、宋史、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太平治跡統類、歐陽修集、傳家集、涑水紀聞、許玉龍《臺諫群體與宋英宗朝政治》、張吉寅《“水不潤下”與北宋濮議》等等。

透過表象尋找歷史真相,以史為論,訴說個人見解,謝絕脫離人文環境的過度解讀和陰謀論。有喜歡遼夏金元以及宗廟遷祧、後宮八卦的朋友可以關注猴格。

Tags:英宗呂誨諫官韓琦歐陽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