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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70餘萬元,又在受賄後包庇他人——原美亭派出所所長被控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開庭審理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人文2023-01-30

簡介11月30日,澄邁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美亭派出所所長莫某被指控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澄邁法院、澄邁公安局等單位組織100餘名幹警參與庭審旁聽,“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徇私枉法和受賄罪並罰嗎

11月30日,澄邁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美亭派出所所長莫某被指控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澄邁法院、澄邁公安局等單位組織100餘名幹警參與庭審旁聽,“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受賄70餘萬元,又在受賄後包庇他人——原美亭派出所所長被控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開庭審理

據指控,被告人莫某在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利用擔任澄邁縣紅光派出所、美亭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索取和收受轄區按摩店、私彩銷售點等管理物件、案件當事人錢財共計13次,累計人民幣74。72萬元。此外,莫某還收受他人財物,對明知有罪的人有案不立,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公訴機關當庭建議以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五年兩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莫某認罪認罰,並當庭表示悔罪。合議庭將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量刑情節進行合議後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後,幹警表示,透過此次旁聽庭審的方式,“零距離”接受了警示教育,體會了莫某“伸手”惡果的觸目驚心。今後要自覺以莫某為反面教材,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守住底線、不踩紅線、不碰高壓線,把好人生“總開關”。

澄邁法院透過組織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將庭審現場變成警示教育“課堂”,利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達到“懲處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持續鞏固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效,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過硬法院隊伍。

撰稿:趙明偉

原標題:《受賄70餘萬元,又在受賄後包庇他人——原美亭派出所所長被控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開庭審理》

Tags:莫某澄邁庭審徇私枉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