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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牌花生米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3名負責人被採取刑事措施

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人文2023-01-03

簡介另一路民警根據公司銷售記錄,輾轉奔赴淄博、濟南、菏澤3個市15個區縣,摸排走訪相關超市、商場,並順線摸清二級經銷代理商,查實該公司銷售的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四批次花生米共計3700餘斤,抽檢調查中發現黃麴黴毒素B1均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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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魯中晨報

淄博6月23日訊 6月21日,高青縣公安局查處一起食品安全案件。高青縣某食品公司生產的“快樂”牌花生米零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被依法查處。

5月9日,高青縣公安局接到相關部門移交線索:轄區某食品公司生產的花生米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接到線索後,高青縣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於5月11日立案偵查,並立即啟動案件辦理協作機制,從直屬大隊和黑裡寨派出所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調查此案。

“快樂”牌花生米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3名負責人被採取刑事措施

專案組民警迅速行動,兵分兩路。一路民警對食品公司進行現場勘查與搜查發現,生產場地髒亂不堪,化驗措施缺失,食品原材料來源不明、票證不一,衛生狀況令人擔憂。辦案民警立即對公司進貨、銷售記錄等證據進行固定,並對倉庫剩餘涉及質量抽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400餘斤花生米進行扣押。另一路民警根據公司銷售記錄,輾轉奔赴淄博、濟南、菏澤3個市15個區縣,摸排走訪相關超市、商場,並順線摸清二級經銷代理商,查實該公司銷售的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四批次花生米共計3700餘斤,抽檢調查中發現黃麴黴毒素B1均超標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快樂”牌花生米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3名負責人被採取刑事措施

“我們看著包裝都挺好的,價格也合適,誰能想到是不合格產品。這真要是吃出問題來可怎麼辦?真是害人不淺,這是昧良心做事啊!”許多超市老闆在得知這些花生米是不合格產品後,後怕不已。

6月21日,高青縣公安局依法對該公司負責人李某、李某某、習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屢禁不止,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極大危害。每個人都要擦亮眼睛,避免上當。高青公安將繼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強化協作配合,多方聯手共治食品安全,實現全鏈條打擊、全過程監督,對敢於觸碰紅線的不法分子形成強大震懾,牢牢守住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Tags:高青縣食品安全花生米公安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