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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買房"缺斤少兩" 釋法教育化糾紛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人文2022-12-05

簡介案件回顧原告陳某某和江某某與被告張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當原告購買被告房屋後,在原告辦理房產證準備入住時,才發現被告私自對房屋的陽臺進行了改造,將其併入了隔壁被告另一間房屋,造成了被告交付原告的房屋面積與房產證上面積有所減少,雙方多次溝通

買賣缺斤少兩怎麼立案

【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買房"缺斤少兩" 釋法教育化糾紛

6月15日,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原告來到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專程送來“依法為民 高效公正”的錦旗,對法院積極高效為民辦實事表示感謝。

案件回顧

原告陳某某和江某某與被告張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當原告購買被告房屋後,在原告辦理房產證準備入住時,才發現被告私自對房屋的陽臺進行了改造,將其併入了隔壁被告另一間房屋,造成了被告交付原告的房屋面積與房產證上面積有所減少,雙方多次溝通均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遂起訴到法院。

法院履職過程

承辦法官在接手案件閱卷後,發現原告係為改善居住條件的老年人,為購買案涉房屋幾乎用盡積蓄,如不能妥善解決此案勢必造成原告不能很好的安居,樂享晚年生活。承辦法官故多次找到被告對其耐心細緻的進行民法典物權編的宣講,讓其認識到其行為的違法性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經過多次給被告釋法講理,最終原告同意與被解除案涉合同,被告自覺退還原告所購房款。承辦法官亦嚴正告知被告未予恢復房屋原狀前不得再行出售案涉房屋,至此雙方握手言和。

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切實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堅持司法為民理念,依託“楓橋式”法庭的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文稿:陳 瑤

原標題:《【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買房“缺斤少兩” 釋法教育化糾紛》

Tags:原告被告房屋案涉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