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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為什麼上級總怕下級超越,情願忙得不可開交也不願意去培養下屬

由 神馬娛樂文化服務 發表于 人文2021-12-10

簡介管理者依循“例外原則”,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包括合理地指派工作,全面掌握下屬的動態,及時加以指導和輔助,確保下屬如期完成使命等等,實在也不很輕鬆,更談不上偷懶

不可開交怎麼解釋

答為什麼上級總怕下級超越,情願忙得不可開交也不願意去培養下屬

領導

這個問題是問得很不錯的,我認識很多的朋友也跟我談論了類似的問題,我相信很多的基層員工對這樣的問題也是比較感冒的。

在管理學裡關於“凝聚”這個詞的篇幅是很大的。怎麼讓企業裡上下一心,擰成一團是管理層都在研究的問題。我們古代的聖賢也有這樣的一句話“在其位謀其政”,大部分的員工,管理者都不理解這樣的一句話。上下層間的瞭解程度也不足不能互相瞭解,無法彼此體諒,是管理成效的重要因素。

上下層之間默契,就可以避免老大忙個不停,累個夠嗆,下屬不知做啥,心裡不爽的情況吧,效率低不說,整個工作的氛圍更是臭不可耐。那麼怎麼去避免“老大搶下屬的工作”呢?管理者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我們小小分析一番,

老大把下屬的事情搶著辦了,反過來指責下屬偷懶、不負責。

管理上原本有一條法則,稱為“例外原則”(具體可以百度,賦權的一項辦法)。簡單解釋如果下屬能夠做的事情,管理者就不要做,應該放手或幫助下屬去做。管理者的職責,是指揮,協助下屬去完成工作,或者說管理者是應該去培養他的下屬成才的。如果下屬會做而不敢做、不肯做、不多做,那作為管理者就應該找找自己的原因,加以矯治、改善,使下屬會做而且敢做、肯做、多做,發揮總動員的效果。

其實大多數管理者也自認樂得清閒,他們經常這樣說:“我不是天生的勞碌命,一定要把自己累死才甘心。下屬會做的,我當然讓他們去做。但是下屬做不來、做不好的事情,我要花那麼多時間去教他們,不如自己拿起來做,反而方便得多,至少不必受氣。”

除此之外,還有更多的理由,使管理者自己動手去做,而不指導、輔助、監督下屬去完成:

1.看不慣下屬笨手笨腳的樣子,總覺得自己三兩下子,輕快靈巧的手法,下屬怎樣都趕不上。

2.忍不住下屬慢手慢腳的步調,不如自己那麼快速敏捷,一下子就決定、動手、辦妥。

3.不願意承受下屬愛做不做的刁難,乾脆自己動手,表示“你不做,我照樣可以完成”,難不倒我。

4.不放心下屬馬馬虎虎的態度,深怕讓下屬弄壞了,自己再來收拾,更加麻煩。於是自己動手,以求安心。

5.不希望下屬以為“非他不可”,好像作為上司的我毫無能力,一切都要靠他。因此做給下屬看看,我也有一套。

6.怕自己的上司認為自己偷懶,或者缺乏能力,所以始終保留一些工作,來保護自己。

7.有一些認為不能讓下屬瞭解或參與的事,基本上就不應該讓下屬去做,必須自己動手,才能保守秘密。

好像誰說的我們都是理由專家,稍微動一下腦筋,便可以說出一大堆理由,來支援自己,並且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下屬。我們作為管理的是不得已才如此的,這樣不能怪我們;下屬往往太不像樣,活該被老大搶工作的,不是嗎?然而,仔細追究起來,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根本不成理由,不應該拿來當做藉口,掩飾管理者的錯誤:

1.看不慣下屬笨手笨腳的樣子,管理者最好反省,是不是自己給下屬造成太大的壓力,他才會這個樣子?在管理者不看下屬的時候,下屬就自在得很,哪裡會笨手笨腳呢?看他,害他緊張得要命,又怪他笨手笨腳,合理嗎?不如不看他,讓他自己去調適,他自然越來越輕快靈巧,有時還可能超越管理者。不相信,可試試看。

2.忍不住下屬慢手慢腳的步調,證明管理者的忍耐力不強,也不能體諒下屬的處境。下屬在管理者面前,永遠顯得比管理者慢半拍,因為他對管理者有所顧慮,必須多花一些心思去想管理者可能的反應。管理者在下屬面前,通常比較有魄力,可以馬上決定,立即行動,這是優越的形勢使然,不一定真的贏過下屬。但是下屬在決定和行動之前,卻應該先想一想,管理者會有什麼樣的看法?因而有些慢手慢腳,應該屬於人之常。若是下屬根本心中沒有管理者的存在,決定、行動之前毫不顧忌管理者反應,對管理者更為不利,必須更加謹慎,防止產生嚴重的禍患才是。

3.不願意承受下屬愛做不做的刁難,也是管理者缺乏自我反省的表現。管理者不應該指責下屬愛做不做,卻應該檢討自己,為什麼領導到下屬如此愛做不做?趕緊設法加以改變,而不是乾脆自己動手。和下屬賭氣,並不是管理者應有的態度。

4.不放心下屬馬馬虎虎的態度,很可能是管理者對下屬不信任的結果。通常管理者越不信任下屬,越可能對下屬產生不放心的感覺,以至下屬怎樣認真,在管理者的眼中,都是馬馬虎虎的樣子。這種主觀的偏見,必須由管理者自己來修正。只要經由小小的信任,透過不斷的考驗,賦予下屬更大的信任,下屬自然不敢(至少不好意思)馬馬虎虎。管理者由不放心而稍微放心,更進而到達放心的地步,才是管理者自求多福的有利途徑。

5.不希望下屬以為“非他不可”,其實是管理者對自己缺乏信心的緣故。深具自信的管理者,巴不得下屬個個認為“非他不可”而勇於任事。只要真正把事情做好,非他不可並不是壞事,下屬就算有這樣的感覺,管理者也不應該存心給予挫折,以免打擊士氣。當然,我們並不希望下屬非我不可到“奇貨可居”的地步,只要預先防止下屬壟斷、包辦,並不需要在下屬面前逞能,表示管理者自己也有一套。

6.怕自己的管理者認為自己偷懶,或者缺乏能力,更是沒有必要的顧慮。果真遇到這樣的管理者,讓彼此的緣分早日結束,一點也不可惜。我們常常小看了自己的管理者,錯怪了管理者的評鑑能力,結果害了自己。

7.不能讓下屬瞭解或參與的事,實在少之又少。因為真正的機密,組織必定有一套嚴密的保護措施,不可能由個人來決定要不要保密、如何防止間諜。除非特別有所交代,一般都不需要管理者操這種心。上下之間有這樣的提防心,大概很難產生高度的默契。

“老大搶工作”和管理者是不是天生的勞碌命,也扯不上關係。管理者應該把下屬應有的工作空間歸還給他們,讓他們在自己擁有的工作空間裡,學習、磨練,並且獲得成就感,不過是管理者應有的修養。下屬能做的事情,讓下屬去做,管理者越少干預越好,下屬才能夠自己承擔應有的責任,加強“自作自受”的體認。管理者依循“例外原則”,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包括合理地指派工作,全面掌握下屬的動態,及時加以指導和輔助,確保下屬如期完成使命等等,實在也不很輕鬆,更談不上偷懶。上侵下職,不但妨害下屬正常的學習、成長,而且破壞管理者與下屬之間的合理關係,必須及早加以改善。

Tags:下屬管理者自己應該非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