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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婚姻法:不能生育的女人,連正室夫人都可能做不了

由 社會小貴子 發表于 人文2021-07-01

簡介導讀:妻子不孕不育,夫妻雙方相要借腹生子何先生與黃女士,同居多年,雙方一直對外稱為夫妻關係,但兩人並未領取結婚證

老婆不生有什麼法

導讀:

妻子不孕不育,夫妻雙方相要借腹生子

2018婚姻法:不能生育的女人,連正室夫人都可能做不了

何先生與黃女士,同居多年,雙方一直對外稱為夫妻關係,但兩人並未領取結婚證。雖然何先生與黃女士同居多年,但兩人並未育有子女,為了彌補這一遺憾,何先生竟然想出了借腹生子的方法。

三方私下籤署借腹生子協議

夫妻兩人找了李女士作為何先生借腹生子的物件。三方簽署了借腹生子協議。上面寫明,李女士、何先生、黃女士三方共同簽訂該協議,協議稱黃女士才是何先生真正的“老婆大人”,而李女士雖然和何先生辦有結婚證,但雙方之間並無婚姻關係存在,李女士不得在黃女士面前提何先生是她丈夫,也不得提及結婚證一事。

2018婚姻法:不能生育的女人,連正室夫人都可能做不了

離婚起訴,引發兩女庭上互指小三,究竟誰是小三

今年6月底的一天,李女士到法庭起訴其“丈夫”何先生,稱何先生有外遇,要求離婚並獲得婚生子的撫養權,同時要求何先生支付撫養費及青春損失費。原來何先生與李女士生育了孩子之後,由於兩人不是夫妻關係,導致孩子不能上戶口。於是,何先生和李女士領取結婚證,順利地給孩子上了戶口。後李女士堅持稱自己是何先生的合法妻子,並以何先生有外遇為由,要求離婚,主張孩子的撫養權,要求何先生支付撫養費,同時,因為何先生有外遇,對婚姻關係的解除存在過錯,因此要支付青春損失費。

2018婚姻法:不能生育的女人,連正室夫人都可能做不了

黃女士徹底傻眼了,明明自己才是真“老婆”,怎麼一轉眼,孩子沒了,就因為一紙結婚證書,自己還變成了“小三”呢?三方在厚街法庭展開了唇槍舌劍,你長我短地爭吵不休。

法院:

最終,經過法官的析法明理,李女士撤訴。目前,三方仍在進行協商。法官提示,我國雖然在民法中對借腹生子問題尚無明文規定,但衛生部制定的行政法規中對“代孕”行為是明令禁止的,以身試法最終的結果極可能就是人財兩空。

Tags:何先生李女士借腹生子女士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