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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案】中秋前夜追捕在武漢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遊戲2023-02-07

簡介看來讓陳書根大隊長一行從上海去武漢是來不及了,我立即打電話給童東鑫教導員要他安排刑警大隊王永正副大隊長帶隊,刑警王克宏,太宇派出所安排一個認識錢承軍的民警,官莊派出所劉長河所長(因為劉長河認識王進),這樣四人去武漢

1996年中秋節是幾月幾日

【品案】中秋前夜追捕在武漢

品 案

法律發展的歷程,既是見證人類發展的社會歷程,更是見證法官堅信法治、堅守正義的心路歷程。法官在裁判中敘述著他人的故事,同時更是在講述著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正義的守護。我們開設“品案”專欄,聆聽法官們用自己的視角、筆觸和真情講述一個個案件背後的故事,希冀透過一個個有溫度的故事溫暖你我。

“品案”,是翻開一本本厚重的卷宗,回首那些承載著夢想和努力的歲月;“品案”,是沏上一杯熱茶,用靈動的筆尖和一個個故人、一幕幕過往展開一段時空的對話;“品案”,更是用尚未磨滅的激情和熱忱向那些曾經堅守的、還在堅持的、永遠堅信的理想和信念宣誓致敬!

請您細品

中秋前夜追捕在武漢

◎ 泰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紀阿林

1996年是泰州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年。7月中央批准成立地級泰州市,下轄海陵、高港兩區和靖江、泰興、姜堰、興化四市。9月份即將召開地級泰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根據規定和要求,各地先行選舉市人民代表。

9月24日,還有兩天就是1996年的中秋節了,中秋一過就要召開市人代會了,當天上午一上班我便與當選市人大代表的姜堰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童東鑫同志一起研究幾起盜竊案的偵查工作,希望能在國慶節前破案。

上午10時20分,刑警大隊內勤跑到會議室說,接到太宇派出所報告,太宇鄉後時村木材場發生殺人案,老闆的女兒被人殺死在床上。

我們和技術人員直接趕到現場。派出所民警王春鳳、陳文生正在保護現場,他們向我和童教導員彙報了接到報案和現場保護、現場初步走訪的情況。

現場在姜八公路西側、周山河北。對這裡我們太熟悉了,兩年多以前,靖江、泰縣(姜堰)等地連續發生持槍搶劫木頭場殺人系列案件,被稱為“蘇中第一槍案”。在偵破這個案件過程中,我們還要做好木頭(材)場的安全防範工作,跑遍了全縣(當時姜堰市為泰縣)所有木頭場,到許多木頭場去有七、八次,直到幾個月後破案。

這個木頭場有兩間房子,是用磚頭壘起來的,東南邊還有兩間類似廚房的小屋。那位大約十七、八歲的少女被殺死在床上,明顯是被卡捂和勒死的。如花似玉的少女就這樣死於非命!

經訪問得知,死者名叫傅湘君,系浙江省浦江縣潘宅鎮五村人,父母回老家,其一人在看木頭場。現場有翻動,箱子被撬。圖財害命是明顯的。

我們很快調來大批警力,開展現場訪問,特別是以現場為中心向四周,尤其是南北向公路沿線的走訪。

這時,原揚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時任泰州政法部門籌建小組組長、後任泰州市公安局第一任局長的戴樹生同志打來電話查問案情。在聽完我的彙報後,這位兩年前“蘇中第一槍案”專案組組長對我說:“這個現場我熟悉,那不是1994年臘月二十八夜我們一起檢查木頭場防範工作時去的嗎?阿林呀,儘管是公路沿線,但姜八公路與328國道不同,我同意你的意見,這個案子範圍不會太大,因為沒有到過現場的人不會知道小女孩的家長回浙江老家,你們先立足本地開展工作吧……”

我趕到設在現場北邊路西的一戶村民家二樓的臨時指揮部時,已退休的潘老局長、高老局長和夏文清局長、王正才政委、陳來局長等局領導已到指揮部。這是姜堰公安局的老傳統,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重大自然災害,局班子成員一起出陣,新老領導全部到場,大家群策群力。我把現場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和泰州戴樹生局長的指示精神向老領導和局黨組詳細彙報了一遍,幾位領導完全贊成。

這時已近中午12點半,行政股從姜堰城裡買來大量盒飯運到現場附近,我們與幹警一起快速吃好中飯。

很快發現線索。現場走訪中,有群眾半夜發現有三人有現場北邊遊逛,形跡可疑。再進一步訪問,另有群眾認識其中一人是太宇鄉錢元村錢北組的錢承軍,小名叫“狗兒頭”。

明確作案人更是出乎意料的順利。太宇派出所陳文書所長給我打來電話反映一個重要情況。原來70年代的太宇公社公安特派員周老前兩天去世,9月24日是向遺體告別儀式,太宇派出所陳文書所長凌晨5時就前去殯儀館幫助料理。大約凌晨5時多,錢承軍父母到陳所長家,對陳所長愛人講要請陳所長把二頭(錢承軍)教育教育,因為上次從家偷了500元,過了五、六天,回家又偷了800元,只有五、六天的時間又花光了,今天早上4點左右又回家要錢,還帶了一個“光頭”回來,身上還有一把刀,被母親搶下來,兩口子把刀送到陳所長家。到中午12點,陳所長愛人聽說木頭場出了事,想起早上的事,就把刀送到現場交給陳所長。陳所長與錢承軍父親取得聯絡,錢父說還有重要情況要講。錢父反映:錢承軍今天凌晨近4點鐘到家,索要現金,講要到遠處去,因剛才惹了個大禍,被抓住的話要被“敲瓢兒”(指槍斃)。錢父還提供了家庭親戚朋友的地址和錢可能逃跑落腳的地方。

由於錢有親戚在無錫、錢的姐姐在上海,所以安排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陳書根、刑警吳桂成等一個組去無錫、上海。還有一個親戚在鎮江,就安排刑警大隊副教導員趙希貴、刑警張金雄等一個組去鎮江。

陳書根一行到無錫後,錢承軍親戚說道:錢上午到過無錫,但未停息就去了上海。陳書根把情況電話告訴我後,就馬不停蹄地趕往上海。

下午,經工作發現與錢承軍在一起的二人中,有一人叫王某,男,1978年12月25日生,是姜堰市官莊鎮永明村一組人,因盜竊於1996年8月18日拘留過。我就帶刑警大隊田永和等人到官莊,與官莊派出所所長劉長河一起研究,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把王家監控起來,並從側面摸清王的外地關係。

晚上,陳書根大隊長打電話給我:錢的姐姐反映錢到上海後要了300元錢,後去武漢,是錢的姐姐把錢等三人送上一列車的。

看來讓陳書根大隊長一行從上海去武漢是來不及了,我立即打電話給童東鑫教導員要他安排刑警大隊王永正副大隊長帶隊,刑警王克宏,太宇派出所安排一個認識錢承軍的民警,官莊派出所劉長河所長(因為劉長河認識王進),這樣四人去武漢。我和劉長河所長一起從官莊趕到局裡,我把他們四人送上局裡那輛加長“標緻”車上,一一握手,關照開夜車要小心,特別是沿途大多是山路,路上如果駕駛員累了就在安徽隨便什麼地方找個旅館休息,但無論如何一定要在錢承軍他們到達武漢前趕到武漢火車站,把他們截獲。

刑警大隊也與武漢警方,特別是武漢鐵路公安機關取得了聯絡,並把錢等人的照片傳到武漢。但當時沒有公安網路,更沒有網上追逃的系統,傳真過去的照片武漢警方根本看不清楚,沒有我們的人去是不行的。

農曆八月十四,傍晚,王永正用手機與我通話,說他們到了漢口,現在離火車到站已沒有多長時間了,而火車到站是在武昌,現在趕過去不僅時間緊而且駕駛員又不認識路。我與王永正商量,唯一的辦法是:一方面我們再與武昌火車站派出所聯絡請他們在出口處嚴加盤查,另一方面由王永正在路上找一個計程車帶路,這樣能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火車站。

當王永正他們趕到火車站時,旅客已全部出站。他們分析錢承軍他們也是初次到武漢,不可能一下子就能離開火車站。於是他們在廣場上四處搜尋,巧得很,在不遠處就發現錢承軍三人在東張西望,一下子把三人撲住。立即押往火車站派出所,就地審訊。錢承軍三人,一下子就把殺人圖謀劫財的作案過程交待了。

王永正是在把三人一押到火車站派出所就打電話告訴我的。他激動得聲音有點發抖:“紀局,我們抓到了,抓到了!好險呀,錢承軍他們已經出站了,差點兒讓他們溜掉,我們是在廣場上把他們撲住的。”我也十分激動,說:“天助我也!你們辛苦了!我親自帶人到武漢去接你們,去押解錢承軍他們!”他把電話交給火車站派出所副所長,我向火車站派出所表示衷心感謝!

我放下電話,立即從辦公室來到刑警大隊,讓童教導員安排警力隨我一起去武漢,除派兩個刑警外,再由武警中隊一個幹部帶兩個戰士參加押解。因為刑警大隊負責人除童教導員外,全部在外地,所以由市局內保股長丁家年與我一起去武漢。丁家年股長是部隊偵察連指導員出身,70年代轉業到公安局後擔任過刑偵股副股長、刑警隊副隊長,雖然當年已經57歲,但依然身強力壯,精神狀態極佳,就像小夥子,每逢大案我們經常抽調他參加偵破。

由於公安局沒有一輛能跑長途的麵包車,我與市農業銀行蔡炳躍行長聯絡,向農行借了一輛豐田麵包車。我們把八寶粥、泡麵、礦泉水、餅乾搬了幾箱上車,當夜12時出發去武漢。

八月十五的早上6點多鐘,我們到達安徽舒城,大家打算下來吃早飯,我說沿途看看有沒有飯店。結果,由於時間太早,沒有發現有飯店開門。我看看地圖,發現舒城到嶽西的距離與肥東到舒城的距離差不多,算算肥東到舒城的時間,我說:“到嶽西吃早飯吧,估計到嶽西8點多鐘,正好飯店賣早點正是時候。”

結果,到8點多鐘還在山路上,而且山路越來越難走。我大呼上當,原來這一路從地圖上看直線距離與肥東到舒城差不多,但由於是山路,多是迂迴曲折和盤山公路,實際距離要多出好多倍。我向大家打招呼道歉,由於瞎指揮耽誤大家吃早飯了。好在還有八寶粥、泡麵,有人喝粥,有人就幹啃泡麵喝點水。直到中午11點多鐘才到達嶽西。這個縣城只有一條街道,像我們的鄉鎮所在地,在城裡只找到一個名叫“特大加油站”的小加油站,給麵包車加了油。然後,在一個靠近溪水邊的有兩間屋的飯店吃了飯,六菜一湯只有三十多元,太便宜了。飯後。繼續趕路。

安徽與湖北交界處是大別山區,這裡是革命老區。沿途的房子大多是老房子,在牆上依稀看到用石灰水刷的標語。路兩側風景如畫,公路到達山頂,遠眺天邊,山山相連,連綿起伏,仙山仙氣。山上泥土稀少,一間養路工住的小石房旁,工人用石子圍成澡盆大的地方,大概從山下搞來泥土,依山貼路種了幾十棵青菜,可能由於養份不足,菜葉黃黃的。那兩個扛著鐵鍁堅守在這高山的養路工也是共和國忠誠的守衛者。我們人民警察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這些養路工人是為了祖國交通動脈的暢通無阻!

當車子開到一個山坳,突然發現前面路上橫著幾個大石塊,那一邊還站有五、六拿著鐵棒木棍的男人。我們幾個在車上不約而同地說:“遇到攔路搶劫的啦!”車子在大石頭前一停,丁家年和我帶著武警把前、後兩個門一開啟,衝了下去。那些人一看到手持手槍、衝鋒槍的我們,大呼:“警察!”一下子跑上山沒影子了。我感到奇怪:這山這麼險峻,這些人怎麼就跑得這麼快的?這大概是生活在平原上的我們無法理解的。我們把石頭搬開,繼續趕路。我準備打電話給當地110,把這一情況告訴當地警方。拿手機一看,沒有訊號。

這一路經過英山、浠水等地直到晚上8點多鐘才到漢口與王永正他們會合。我對王永正、劉長河、王克宏他們說:“今天是中秋團圓節,你們沒有能與家人團聚,但你們把殺人兇手抓到了,受害人冤魂得以安息,你們是為了老百姓的安寧而放棄與家人團圓的,人們感謝你們,我和丁股長代表局裡今晚在武漢敬你們的酒!”由於已近9時,在住宿地周圍好一點的酒店已不營業了,最後找到一家小飯店,室內沒地方,只好在飯店門口路邊擺上兩方桌。我說:“在室外也好,我們可以邊喝酒邊賞月!”丁家年問我喝什麼酒,我說就喝武漢的地產酒。老闆告訴我們武漢地產酒是黃鶴樓酒,我說太好啦。兩方桌人,包括駕駛員,大家滿上酒,我說:“破案了,今天中秋節喝酒叫做‘舉杯邀明月,把酒告青天!’”這晚上,大家共喝了8瓶酒,我喝了近一斤。湖北菜辣椒很多,我喜好吃辣,正合我口味。那時,物價不高,一結賬,不到200元。

次日,我們去火車站派出所表示感謝,途經長江大橋,在車上看到龜山、蛇山和黃鶴樓,領略了那“龜蛇鎖大江”的氣勢。再到寄押三個犯罪嫌疑人的礄口公安分局,表示感謝,並提押犯罪嫌疑人。上午就啟程回江蘇。這次,為避免走山路,就從南路回來的。

八月十六夜間,我們回到局裡。第二天在看守所再次提審三名犯罪嫌疑人,他們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又悔之無及。

由於當時地級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還沒有成立,此案移送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1997年3月6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審理查明:1996年9月22日晚,被告人錢承軍,王某共同計議將暫住在姜堰市太宇鄉後時村的傅湘君“做掉”(殺掉),劫取其錢財。次日下午6時許,兩被告人遇到被告人姚某軍(男,1976年9月25日生,姜堰閥門廠工人),遂邀姚同去殺人劫財,姚同意劫財,但不主張殺人。當夜11時許,三被告人攜帶起子等作案工具,竄至現場,見傅倘未睡覺,便躲在一旁伺機作案。在此期間,姚乘隙竊得傅的湯姆牌照相機一架。9月24日凌晨3時,三被告人爬窗入室,王某接過錢承軍事前從屋簷下擷取的一段繩子,緊勒傅頸部,傅呼喊“救命”,錢承軍上前卡捂並幫助王某緊勒繩子,直至傅不動才鬆手,並拉亮電燈。三被告人撬箱、翻包,劫得人民幣200元、金戒指2枚、手錶1塊(戒指、手錶價值人民幣1433。70元)、4000元活期存單、不鏽鋼刀一把。經法醫鑑定,被害人傅湘君系被他人用繩索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此外,被告人王某還夥同他人盜竊作案5起。

1997年6月6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錢承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姚某軍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三個青年人糾合鬼混一起,謀財害命,一拍即合,賊壯賊膽,膽大包天,一人勒頸、一人卡捂。待事畢定神,一切皆晚矣!害人之命,最終害已之命。

邪惡與邪惡相聚,惡性膨脹,遠大於邪惡相加之和,甚至超過相乘之積,而惡果則呈幾何級數上升!清除群體之惡遠重於清除個體之惡,打擊團伙犯罪、有組織犯罪、黑社會犯罪任重而道遠!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原標題:《【品案】中秋前夜追捕在武漢》

Tags:錢承軍武漢刑警大隊現場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