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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真有此事?

由 洪觀教育 發表于 遊戲2021-10-16

簡介班主任反映孩子有早戀現象,校長進行調查並且發現問題

學生監護情況怎麼寫

最近,一位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的事件在網路引爆。

毫無疑問,這件事的發酵必然會引起更加廣泛的影響。為學校這一個特別的場合,作為校長這樣一個特別的身份,作為一個13歲少女這個特別的年齡,無論事情事實是如何,其實都已經有了一個情感上的傾向。

至少,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無需看他的真實性,就知道這位校長要輸。

當然,任何的結果都應該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

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真有此事?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什麼?

據“搜狐城市金華”報道,2020年11月30日下午4:00許,這位13歲少女的班主任,向校長反映他與另一名男性有早戀的情況。得到這個資訊,校長當即組織班主任教導主任等人進行了解調查。

一件事進入他們的視野:少女劉某某多次在晚上熄燈後11點左右,開門或者開窗讓男生王某進入宿舍,並且在她床上停留較長時間。

所以在當地晚上11點左右,校長讓生活老師把少女劉某某帶到校長辦公室。和她核對情況,劉某某開始不說實話,在情急之下,校長用地書筆筆桿打了劉某,並讓其寫了事情發生的書面具體過程。

這件事情發生以後,12月2日晚,家長及其親屬得知後要求學校校長及經濟賠償20萬元。校長沒有答應。

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真有此事?

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真有此事?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但是,過程是變得越來越嚴峻。

因為此事,縣教科局接到報告後當即成立工作小組,並聯系派出所民警深入調查。並與家屬進行了溝通交流,對孩子進行了心理安撫和思想教育。代表教科局向她的母親道歉。針對孩子的問題也進行了較多的溝通。

同時,工作組對校長也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向縣局作出深刻檢查。之後立馬停職調查。

事情其實就是這樣。當然,你不會就這樣停止。涉及的教育本身就是問題。面對這樣的一種嚴重的教育行為更是爭議很多。

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真有此事?

在瞭解了相關的情況之後,想對這件事說如下幾點:

1,孩子出現早戀現象,該不該管?

班主任反映孩子有早戀現象,校長進行調查並且發現問題。該不該管呢?

如果不管,那當然是教育者的失職,面對孩子犯的錯誤,對孩子作出的與現在的年齡不是太相稱的事情的時候,

如果放任那就不是教育。

當然,要管,該如何管?

這位校長的管法正確嗎?毋庸置疑,這種管法是出了問題。至少,他現在就面臨著巨大的問題。

管,必定得管,如果作為學校不管這件事。那也是教育者的失職。只是,管法要合理合法。不可逾越法律的尺度。當然,對於具體的管法,那就值得做深入的探討了。

2,校長該不該逼著孩子寫下檢討書?

一個“逼”字看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逼她的這種行為,我估計事情就不會發展到這種地步。

關鍵是,檢討書怎麼寫出來的?是自願這樣寫的,還是真的被逼著寫出了具體的過程呢?

涉及到檢討書的具體內容,有人說堪比黃色內容。然而,中學生為何能寫出如此檢討?大家要知道,有些事情,不可描述,也不可能那麼容易描述。所以我就想:要求他寫檢討肯定是要求的,至於孩子為什麼寫出了那樣的檢討,真的不得而知。

寫下檢討,尤其是被逼著寫下檢討,這就是問題的所在。這種行為會給孩子帶來嚴重的心理影響。校長不該做。這違背了教師的相關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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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後結果會怎樣?

這件事最後會怎樣?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最終的結果還需要透過工作做得更加仔細地調查才能反饋。

我想,這只是時間問題。

我就想,結果可能有兩種:

第一種是,

校長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作為校長的身份和作為老師的身份,尤其還有體罰和逼迫,這就讓他終究逃不了身。他的處罰是註定的,因為他要不要賠償孩子的精神損失,那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第二種是,

雖然家長給出了醫院檢查的結果:處女膜並沒有破。但是,作為一個女生,半夜開門留宿男生,且時長那麼久,無論如何都是不正常的行為,如果不是早戀,又何以至此?這樣的一種嚴重的早戀行為,不知在什麼樣的學校能夠有更多的容忍?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能夠一點事情沒有,那今後女生寢室還是女生寢室嗎?那經過其他地方出現的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處置呢?

如果是這樣,學生也是應該受到一定的校級校規的處理的,至於校長,關係肯定脫不了,但至少也應該還他清白,只能是在他的處理大與不大的問題上,他該不該逼的情況下,該不該體罰的問題上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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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遇到早戀現象如何處理?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其實也是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更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早戀現象現在極為普遍,那麼作為學校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是及時發現,及時與學生進行溝通交流。

其次,要稍微注意保護他們的隱私,要注意交流時候的方式方法,也要對學生有起碼的尊重。

再次,可以通知學生的監護人,把相關的事實告訴他們,讓他們一起來做學生的工作。這樣做還有利於讓家長提前知道,從而避免在今後的工作當中出現問題。

第四,要尤其關注相關學生的情況,要用客觀的眼光去看待這些孩子的行為,不要因為一旦早戀,就事事與早戀相關,從而造成許多事實客觀與主觀上的差異。

第五,對於非常嚴重的早戀行為,可以採取更多的方式,如果造成了更大的影響,可以進一步的一起共同教育,是可以聯合相關機關,對孩子進行綜合會診。當然,尺度還是很重要。

13歲少女被校長毆打併被迫寫下性行為檢討,真有此事?

寫在後面

這個校長被停職待查,這無疑是最合理的做法,至少,從我們所看到的很多行為上,他的做法明顯的偏離了正確的做法,出現了明顯的違紀違規。

至於最後的結果會怎樣,到底誰才是贏家?

我想,我不說大家也知道,贏家,有嗎?

教育是很嚴肅的事情,教育的過程更需要細緻再細緻。所以,作為教育工作者,你需要開動我們的腦筋,用合適合理的方法去處理問題,一方面要儘量讓教育達到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也要在法律法規的範圍之內合理的保護自己。

朋友們,你們覺得最後會怎樣?你們是怎樣看待這件事的?你們又是如何看待孩子的早戀呢?如果是你,你該如何處理孩子早戀問題?

也許你的看法,你的意見,會帶給後面的人更多的參考,你能說說看嗎?

Tags:早戀校長孩子事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