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遊戲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由 教育資訊彙集 發表于 遊戲2021-10-05

簡介我開車順著某大廈西側路,從南向北開車,開出一段距離我就撞了一輛車,但我不記得很清楚了,後來又連續撞了好多輛車,但是如何撞的我想不起來,最後我是迎面撞上了一輛小型麵包車,車才停下來被告人 廖某:當時是最後撞了那個小面的,撞完了然後這個車就停在

瘋狂行徑有什麼隱情

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一位女司機廖某,駕車衝撞正在行駛的多輛汽車,導致8輛汽車損壞,2名司機受傷。那麼這個廖某為何會開車橫衝直撞?案發前,在她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2019年8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本案的被告人廖某,48歲,家住北京市海淀區。事情發生在2018年9月12日晚上,廖某被控在北京市海淀區的一條主幹道上,為個人洩憤,駕駛轎車肆意衝撞,連撞了8輛汽車,造成2人受傷。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公訴人:

首先出示的是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我開車順著某大廈西側路,從南向北開車,開出一段距離我就撞了一輛車,但我不記得很清楚了,後來又連續撞了好多輛車,但是如何撞的我想不起來,最後我是迎面撞上了一輛小型麵包車,車才停下來

被告人 廖某:

當時是最後撞了那個小面的,撞完了然後這個車就停在那兒了。

審判長:

就是撞完了以後,當時撞完小面以後,是自己停的,還是被擋得開不了了?

被告人 廖某:

自己停的。

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顯示,廖某駕車先撞到一輛停在路邊的計程車,導致計程車向前頂到前車,但廖某並沒有因此停下來,而是繼續向前行駛,在行駛過程中,連續撞到另外6輛轎車後,她才將車停下。

這是第六輛被撞轎車上安裝的行車記錄儀的畫面。當時這輛車在路口準備左轉,被告人廖某駕車從畫面左側的道路駛來。

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涉案車輛駛向路口的過程中又撞到了這輛白色轎車,將車輛後備箱右側部位撞壞,並且有碎片掉了下來。緊接著,涉案車輛並沒有停下來,而是繼續往前開,從被害人駕駛的車輛旁開過,還撞到了車的尾部。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被撞的八輛機動車有不同程度的損傷。連續衝撞的這一過程還造成了人身傷害,計程車駕駛員眼部撞到了車門上受傷流血,另一名轎車駕駛員腿部卡在了車內,造成左腿膝蓋裂口。

檢方認為,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刑事責任。

審判長 孫蕾:

廖某這塊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有什麼意見?

廖某:

沒有。

被告人廖某持有駕駛證,但平時很少開車。據廖某供述,她當時是故意撞車,與被撞車輛的被害人都不認識。

公訴人:

我當時撞第一輛車時,我還是繼續往前開,心裡就是想著,死了一了百了不想活了。我當時想的是,開車和別人的車撞上,把我撞死就完了。

瘋狂行徑背後 有何隱情

駕車肆意衝撞,連撞八車,致兩人受傷。在廖某瘋狂撞車之前,究竟發生了什麼,會讓她做出如此不計後果的行為呢?一審庭審還原了這起案件的起因。

據被告人廖某交代,她在北京市海淀區的一棟寫字樓內做保潔員的工作,她的丈夫劉先生主要收入來源是打零工,家庭經濟狀況一般。而隨著家中老人生病,孩子上學,經濟壓力越來越大,夫妻二人經常吵架,在案發前一個月,兩人經常在微信中談到離婚的事情。案發當天下午,廖某向丈夫劉先生的表弟借了車,也就是涉案車輛,打算下班後開車去辦事情。下午四點半廖某下班後,發現她的丈夫劉先生站在車前。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女子為洩私憤在北京主幹道連撞8車致2人受傷 被判入獄6年

公訴人宣讀廖某丈夫劉先生的證言:

我今天下午5點左右,到我妻子廖某的工作單位,海淀區某大廈去找她。後來我在單位附近看到了我表弟的車,蹲在車旁等她,我看見她之後,讓她回家她不回,我為了讓她跟我回家,就搶她的手機,結果她拿起路邊的磚頭朝我砸,我就往回家的方向跑了。

劉先生的證言顯示,妻子廖某已經一個月沒有回家了。她給出的理由是要在單位加班,但是劉先生認為妻子在欺騙他。於是在案發當日,到廖某的工作單位叫她回家,卻被拒絕。隨後,劉先生搶到廖某的手機後離開,廖某四處找尋不到,於是把劉先生的表弟,也就是涉案車輛的主人叫到了現場。表弟也勸她回家,廖某十分生氣,將車鑰匙拔下來,並和表弟吵了起來。

公訴人宣讀劉先生表弟的證言:

停好車之後,廖某(被告人)就把我的車鑰匙搶走了,之後我倆就下車,站在旁邊的人行橫道,我讓廖某將車鑰匙給我,廖某不給我,我們拉扯幾下,我實在沒辦法,就給劉先生打電話。後來廖某突然往途觀車跑過去,上車後立馬將車門鎖上,開著車加著油門一直向北撞去,期間撞了八輛車,最後撞上一輛麵包車才停下來。

審判長:

被告人有什麼意見嗎?

廖某:

沒有。

被告人廖某說,長久以來的生活壓力,在案發當日與丈夫爭吵後爆發,她產生了自殺的念頭。

辯護人稱,廖某在被抓捕時沒有抗拒的行為,並一直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認罪態度較好,希望法庭考慮量刑情節。公訴人指出,被告人廖某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是可以預見的,但仍持放任態度,屬於間接故意。

公訴人:

被告人因個人情感糾紛為洩憤,駕駛涉案車輛在道路上肆意衝撞,一般人均可以預計該行為可能對他人及其他車輛造成損壞的結果,但被告人仍然選擇實施該行為,其主觀方面系間接故意。從客觀方面來說,被告人的行為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造成涉案八輛汽車不同程度的損壞,兩名人員受傷,其行為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廖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審判長 孫蕾:

就是因為你一個人的壓力大,可能讓更多的人遭受這種比較慘痛的結果,所以這個是吧?自己出去好好想一想,出去以後,做事有孩子有家庭了,別這麼不計後果了,為家人多想想知道吧?

被告人 廖某:

我希望法官給我重新做人,讓我早早回家,和家人團聚,伺候我的婆婆。

2019年9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廖某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Tags:廖某被告人劉先生海淀區公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