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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先秦玉文化探究
由 大娛知史 發表于 娛樂2023-01-01
簡介可以說,玉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獨特地位,是由它自身的價值所決定的,更是由先秦君民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一層層賦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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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華民族對於玉的情節,似乎不能用簡單的“喜歡”來概括。
縱觀中國歷史,中國人總是愛玉、崇玉而又敬玉的。早在先秦時代,這種崇敬便已經和百家學說一起,組成了一個民族的文化底色。
從統治者禮神所用的“祭玉”到士大夫階級必不可缺的佩環,再到《禮記在》中是“君子比得於玉”……
先秦玉文化緣何產生,為何昇華,又對後世中國人的人格產生過哪些影響,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去探究的問題。
“玉文化”的起源
據學者考證,中國在石器時代與青銅器時代之間,還存在著一個
“
玉器時代
”
。
“
玉器時代”大約出現在新石器時代中晚期,這一時期的先民們開始有意用玉來代表神權和王權,甚至出現過用來製造兵器的情況。
玉器時代一直延續到青銅器時代後期,這極有可能就是中國“玉文化”的起源。
從人類發展的角度來看,遠古先民在日常勞動的過程中意外發現了玉與石的不同——玉從外觀來看比石漂亮,敲擊可以發出具有美感的聲音,且自身硬度遠高於石。
由此發現了玉的審美和實用價值,形成了一種特定的文化,並決定將這種文化以觀念習俗的方式傳承給後代,於是便有了隨之而來的“玉石崇拜”。
從考古發掘出的相關資料可知,在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內蒙古隆窪文化遺址、遼寧查海文化遺、瀋陽新樂文化遺址,都曾址出土過大量玉器。
這些玉器的玉質多以石玉為主,玉雕花紋有蛇紋、龍紋等紋路。
依據功用劃分,有珥璫、玉珠等小型裝飾類玉器, 也有玉玦、玉環等工具類玉器,足可見遠古先民對於玉器的喜愛。
值得注意的是,從古籍的記載來看,
早在三皇時代,人們對於玉的品種便有了明確的分類
。
例如在先秦典籍《山海經》就曾在其中的《中山十一經》中出現過“美玉”與“珉”的表述。
“又東南三十五里,曰即谷之山,多美玉,多玄豹,多閭、麈,多羚、㚟。其陽多珉,其陰多青雘。”
這裡的“美玉”指的是優質玉石,“珉”則是指潔白如玉的石頭。
除此以外,《山海經。山經》五卷中共記錄了大小山川四百餘座,其中便有202座出產玉。
而關於種類的劃分甚細,有產自山之陽的玉,也有產自山之陰的玉,更有白玉、碧水玉等依據。
記載還細化到山之陽出玉,還是山之陰出玉;所出為白玉、水玉,還是碧玉等根據顏色區分的玉料。
走過了矇昧的遠古時代,讓我們再來看看玉器在先秦百姓生活中的三類用途,這也是後世中國人敬玉愛玉的三個根本原因。
用途一:“自然崇拜”下誕生的事神禮器
基於自然崇拜的觀念,周民將脫胎於自然的玉視作具有“靈性”的石頭,既然具備了神性,那麼便是與天地相通,也就理所應當的成為了巫覡祭祀天地時所用的禮器。
成書於先秦的《周禮》就直觀記錄玉器的祭祀作用,
並對不同顏色的玉製禮器所承擔的祭祀職能進行了具體劃分: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黃琮禮地、青圭禮東方、赤璋禮南方、白琥禮西方、玄璜禮北方。”
六瑞、六器都是周王朝有法可考的國家制度。
其中的“六瑞”用於區分著朝臣官職的高低,“六器”則分別用於祭祀天地四方之神。
作為禮器,統治者在日常朝覲及祭祀所用的玉種、玉色和器形上都做了十分明確的規定。
要闡明玉器緣何會被先秦統治者選為禮器,便要從周人的事神觀念說起。
遠古先民無法解釋某些自然現象,便將其通通歸結為了天神的神力,並認為只有在遵從天神旨意、為天神舉行供奉儀式的前提下才可以獲得神的庇佑。
而在周人的觀念中,神靈來源於自然,又散落於自然之中
,無處不在,神靈由統治階級遴選出的巫覡負責溝通。
巫覡的肉體雖不能飛昇,但其靈魂卻可以透過某些儀式昇天,完成事神、媚神的工作,再將神靈的旨意傳達回人間。事神完畢,巫覡即恢復常態,回到人間的百姓之中。
出於對神的尊敬,巫覡在事神時斷不能空著手去,必須要攜帶某種器物作為禮物去拜見天神,這種禮物便是前文中所說的玉製禮器。
從相關的文獻記載和從各類玉文化遺址中出土的玉器可知,以玉器事神並不是西周時期中原地區獨有的習俗。
遠古的東夷、淮夷、東越以及鬼、羌、蠻等部落也曾視玉為神物,打造各類玉器來侍奉神明。
這些部落的語言、文字、文化各不相同,唯一的共同點便是在祭祀活動中均設有巫覡一職。
由此也可以推測出先秦人民“崇玉”的觀念或許並不完全是由他們敬神的觀念所賦予的,還有可能是巫覡在進行事神儀式的過程當中主動創造並傳輸進民眾的觀念裡去的。
用途二:來自天子的禮物
除了將玉器用作祭祀的禮器,周滅商之後,統治階層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便開始構建自己的政治體系,玉的“禮物”作用由此顯現。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統治者並未重塑出另一種玉文化,那些夏商時期使用過的玉器,只是在一個新的時期被統治者賦予了新的意義:
讓玉成為劃分社會階級的的工具。
《周禮》記載:“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谷壁、男執蒲壁”。
這便是對於王公貴族所能擁有的玉的尺寸做出規定。王可以擁有長一尺二寸的鎮圭,其上可以山作為雕飾。
公可執長九寸的桓圭,候、伯、子、男所執圭玉的尺寸依次遞減,“躬圭”只有十釐米,尚不及一般成年男子的手掌長,而男爵所執之蒲璧,實際是一種薄薄的玉壁。
除此之外,《周禮》還對天子至士階級能享有的玉器數量進行了規定。
根據《周禮·春官宗伯第三》及《周禮·秋官·司寇第五》的相關相關記載可知,公、候、伯、子、男在朝覲天子後所得命玉的數量也存在明顯的差別。
如公朝天子、享王后命玉為九,而公的屬臣朝見天子、享王后命玉為七。公侯伯子男之臣朝、聘問天子要比公、侯、伯、子男本身享有的命玉數級更低一等。
用途三:君子比德於玉
玉自被華夏子民開採利用以來,便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
“
德
”
結下了不解之緣
。
在先秦的歷史文獻中,它既代表了君子所需要遵守的個人道德,也代表了“以德安邦”的整體社會道德。
這些功用都是從玉自身所具有的“純淨”“珍貴”“堅硬”的特性中演化出來的。
“德”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佔據著極其重要的地位,借外物“比德”的傳統也可以看作是中國社會獨有的文化現象,西周時期士大夫階層“惟德是輔”的政治理想。
《周禮》中“君子比德於玉”的觀念,百家爭鳴的時代裡各家思想中圍繞“德”所展開的討論,都是這種文化現象的具象化表現。
西周之後,中國進入了一個空前絕後的文化大繁榮時期,即後世所說的“百家爭鳴”時期。
在這一時期,來自各個流派的思想家們圍繞著中華文化中存在的仁、義、禮、智、信,以及民心的得失,天下的戰亂等問題展開了大規模的學術討論,而其中幾家學說的核心思想便在於一個“德”字。
儒家以仁義道德為價值取向,提供了服從於道德的“君子”“聖人”人格,從而形成了“德政”的主張。
它表明儒家學者希望在天下戰亂的時代恢復西周時期的“敬德”社會價值取向,從而終止戰亂,救蒼生於水火。
而儒家所提倡的道德與玉器之間的聯絡,實則締結於秦代之後。
自西漢起,人統治階層將“尚白”的觀念與儒學中的“仁德”相結合,對於《禮記》中“君子比德於玉”進行了擴充:
“君子比之玉,玉潤而不汙,是仁而至清潔也。潔白如素,而不受汙,玉美備者,故公侯以為贄。”
——《春秋繁露·執贄》
同時代的道家學說則是將玉德融入到了他們構建的虛幻世界之中,
給玉賦予了一層神秘色彩。
例如現今百姓們口中天庭的管理者是“玉皇大帝”,道教仙人多居住在以“玉”字開頭的玉京、玉清等地,都是道家學說中所蘊含的玉文化的具體體現。
而法家學說則是將玉文化與王權相關聯,透過玉璽、玉印等器物體現出了君權的神聖不可冒犯。
結語
要探究一種事物被人喜愛、尊崇的原因,大抵離不開兩種思路,一是這種事物自身的特性給人們提供的價值;二是它在時代發展過程中被賦予的精神文化內涵。
而先秦的玉器以及由玉器所發展出的玉文化,便與這兩種思路完美吻合。
可以說,玉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獨特地位,是由它自身的價值所決定的,更是由先秦君民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一層層賦予的。
引用文獻:
【1】《周禮》
【2】《尚書·舜典》
【3】《山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