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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的小中見大,賈蓉捐官帶出清朝的隱憂,納捐制度太隨意
由 四眼觀天 發表于 藝術2021-06-07
簡介賈蓉捐了五品官,秦可卿的經榜上卻寫了四品恭人的名號次日,賈蓉納了捐輸,換上吉服,到戶部領了憑證回來,他就是正五品的龍禁尉了
靈幡上面應該怎麼寫
和大人也做過龍禁尉
秦可卿死了,賈蓉蠲了一個龍禁尉,這到底意味著什麼?
第13回秦可卿死後辦喪事,公公賈珍心疼欲狂,哭得如喪考妣。為了將兒媳婦的喪事辦得風風光光,賈珍是不惜血本,請了欽天監陰陽司看日子,又招了和尚來拜大悲懺、僱了道士來打洗業醮,解了義忠親王的棺材板,弄得好不熱鬧,務必
“要好看為上”
。這些事情安排妥當後,他還有一件心事:賈蓉的社會地位太低,只是一個黌門監,沒有正式品秩。來參加秦可卿喪事的都是場面上的達官貴人,賈蓉地位低,秦可卿“靈幡經榜”上就沒法寫,寫上了也不氣派,叫人提不起心氣兒來。而且秦可卿沒有什麼名分,自己為她大辦喪事就顯得怪怪的。為此事,賈珍甚不自在,不知要如何是好。
戴公公這一臉青栩栩的鬍子茬啊
好巧不巧,正想要名分,名分就來了。秦可卿頭七的第四天早上,有一位
“大明宮掌宮內相戴權”
來憑弔秦可卿,賈珍就
“趁便就說要與賈蓉捐個前程的話”。
這位內相果然是有七竅玲瓏心的,一下子就猜中了賈珍的心事:
“想是為喪禮上風光些。”
二人會心一笑,心領神會。
這個戴權就提出可以給賈蓉蠲一個
龍禁尉
的官職,不貴,明碼標價,只要一千五百兩銀子,而且賈珍跟自己關係好,還可以打個八折,只要一千二百兩就可以搞定。
我們知道《紅樓夢》是一部有人肉攝像機之稱的現實主義小說,裡面的情節雖然有所隱晦,但是終究是指向現實的。這段戴權買官的小戲信手拈來,擺明了要諷刺當時官場上賣官鬻爵的醜陋現實,戴權的一番說辭、口吻演繹地栩栩如生,若不是親見,是很難想象出來的。
林如海扮演的戴權
作者為了防止文字太明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對於事實進行隱晦,但是你藏得太機密了,時人看不出來,你往裡寫有什麼用?必然有一個提示或線索,你硬要挑刺打官司,我能讓你說不出來,大家一看卻能心領神會,相視一笑。
這段描述淺層次地有對賣官鬻爵的諷刺,可是它裡面的內容遠遠要比這個更加豐富,就比如說作者要說哪個部門存在賣官鬻爵的問題呢?內相戴權又是指誰?我們今天就從
龍禁尉
這個官職入手,將裡面包含的內幕抖摟抖摟。
康熙年第十五屆龍禁尉合影留念
戴權說的這個龍禁尉到底是個什麼官職呢?捐官事件背後是帝國的隱憂
戴權說的這個龍禁尉是正五品的官職,最後在秦可卿的經榜上出現了全稱:
“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
。這個全稱包括四個部分,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防護內廷說的是龍禁尉的主要職責,其實它屬於皇帝的禁軍,負責皇宮的守衛工作。第二部分是紫禁道,是御前侍衛的工作場所,第三部分御前侍衛,古代負責皇宮守衛工作的軍隊有“建章營騎”,“羽林軍”、“羽林孤兒”、“期門軍”、“十六衛府”、“驍果軍”、“北衙禁軍”、“神策軍”、“羽林左衛”、“羽林右衛”和“羽林前衛”這些叫法,清朝之前一直沒有御前侍衛這種說法,大多數時候都是冠以”羽林“之名,取其“為國羽翼,如林之盛”之義,在民間訛稱”御林軍“,也就是說御前侍衛的叫法,僅僅存在於清朝。那麼它的指向性就很明確了,作者就是在說他自己所在的朝代所發生的事。
御前侍衛優秀侍衛代表圖裡琛
第四部分是龍禁尉,是御前侍衛中的龍禁尉,那麼龍禁尉是御前侍衛中的哪一部分呢?
書中關於龍禁尉的資訊有這些:
1、編制是三百人——如今
三百員龍禁尉
短了兩員。
2、價格是一千五百兩銀子。
3、參加的人都是勳貴之後,來為兒子求缺的有襄陽侯的兄弟老三,永興節度使馮胖子、還有三品威烈將軍賈珍。
4、官職五品。
5、若是要走正常程式買官,錢應該交到戶部。
大清會典則例
大清會典則例2
大清會典則例3
清朝的御前侍衛有四個等級:
一等侍衛——也稱“頭等侍衛”,正三品,60人;
二等侍衛——正四品,150人;
三等侍衛——正五品,270人;
藍翎侍衛——正六品,90人。
此外還有康熙三十七年設定隨旗行走的宗室侍衛,無定員,又定武進士騎射優長、人才強壯者,入三旗隨班行走。雍正七年定下,宗室侍衛編制為90人,其中一等侍衛9人,二等侍衛18人,三等侍衛63人,併入三旗隨班行走。
藍翎侍衛的翎子來源
官職是正五品的,就是御前侍衛中的三等侍衛,。三等侍衛的編制是270人,與文中所提到的三百人最為接近,為何文中會說三百人,而不是直接說270人呢。按祖制中三等侍衛的額缺是270人,上三旗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每旗各出九十人,到了雍正年間,皇帝為了加強對下五旗的控制,三等侍衛的擇選就擴充套件到了下五旗,甚至在雍正五年定下二甲武進士,不論滿漢,都得選三等侍衛,乾隆五十二年復令嗣後凡承襲伯爵者均在三等侍衛上行走。這也是為何旗籍出身下五旗正紅旗的和珅能夠在乾隆三十七年被授三等侍衛,並被挑選為補粘杆處侍衛。當然,御前侍衛的主體還是上三旗成員。在《紅樓夢》成書的乾隆初年時,三等侍衛擴容了的,所以說是三百的額缺而不是二百七十人。這對應著上面我們說的1、4兩條。
那麼究竟什麼人可以選為三等侍衛呢?
《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二·武選清吏司·兵部·領侍衛府》記載:正黃、鑲黃、正白三旗親軍員缺共1132員。凡有親軍員闕,則於本佐領下護軍、驍騎及教養兵、閒散壯丁內選補。
隨侍衛班行走之親軍,由本旗親軍內,遴選弓馬人材及世胄子弟拔補,均由隨印協理事務侍衛班領遴選,呈本旗領侍衛內大臣補授。
首先,我們看上三旗親軍額缺1132員,是御前侍衛的挑選基礎,從其中挑選兩類人,一類是弓馬嫻熟,戰鬥能力強的人;另一類就是世胄子弟,忠心有保證。《紅樓夢》中所寫的為子女求官的三人就是後者。這對應著第三條。
御前侍衛
第二條明碼標價一千五百兩銀子是怎麼回事呢?
這涉及清朝的一項制度——納捐制度。
捐納,又叫貲選、開納,有時也稱捐輸、捐例。它通常由朝廷條訂事例,定出價格,公開出售,併成為制度,這就是捐納制度。
捐納制度在清朝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舉制度互相補充,一部分人透過科舉考試做官,一部分人透過捐納制度做官。
它的特點是什麼呢?
1、不是什麼官都可以捐的。
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幹部的,管官員的,不能捐。禮部的官不能捐,禮部是管教育,管科舉考試,不能捐。
就京官來說,尚書、侍郎這一級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
地方的官員總督、巡撫、布政使這些不能捐,道員、知府、知縣以下可以捐。
三等侍衛的額缺按說是不可以捐的,因為這涉及到皇帝的自身安全問題,但是賈蓉本身就是世胄子弟,是在擇選之列的。而且我們看在都官員最大可捐輸的官職是郎中,就是正品的職位,對應著的就是三等侍衛的品秩,所以作者把這些要素給組合了一下。
2、捐輸的價格是由朝廷統一制定,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因此襄陽侯兄弟老三一聽有缺,就立刻拿著一千五百兩銀子來捐,一個五品官,竟然沒有王熙鳳包攬一次詞訟,拿到的三千兩銀子多,那不是埋汰人麼?這是有制度的,價格不能隨意更改,事成之後,襄陽侯兄弟老三還要另外打戴權人情的。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3、錢要交到戶部的納捐局,收歸戶部國庫,以用於打仗、河工、賑災、開荒、海防五項之用。戶部收下納捐的錢以及履歷,就會登記資訊,並且開出“印票執照”,捐輸算完成了。(《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三十二·戶口上》
這一個情節反映在《紅樓夢》中就是,戴權收了賈蓉的履歷,讓自己的小廝交到
“戶部堂官老趙”
處,
“說我拜上他,起一張五品龍禁尉的票,再給個執照,就把這履歷填上, 明兒我來兌銀子送去。"
戴權給賈蓉辦理捐官的事,朝廷是有這個納捐制度的,戴權是透過自己的人脈關係,控制了納捐名額的分配,並且從中尋租。
“清代戶部總的執掌是管理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財政等事宜,其機構按地區劃分為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14個清吏司,並設有八旗俸餉處、現審處、飯銀處、捐納處、內倉等機構,辦理八旗俸餉、捐輸等事。其部內的行政事務則由南、北檔房、司務廳、督摧所、當月處、監印處分別管理。隸於戶部的機構還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
在這個中間戴權還做了一件膽大妄為的事情,就是官訂的價格是一千五百兩,要收入戶部國庫的,但是戴權讓賈珍不要直接兌到戶部,而是
“平準一千二百兩銀子,送到我家就完了。”
這個錢比戶部官價少了三百兩,難不成戴權會自己倒貼?那肯定是不行的,他跟賈家關係好,也不會倒貼,更不會白白地動用自己的人脈,一定要有好處的,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這一千二百兩銀子,他都不會交到戶部去!
賈蓉
我們知道《紅樓夢》前半部分的歷史背景是康熙後期的事情。康熙皇帝晚年倦政,就放鬆了對朝廷的管理,尤其是對朝廷財務的管理,導致戶部內部十分混亂,國庫空虛,官員欠賬一大堆。最後實在不行了,任命雍親王胤禛追繳國庫欠款。戴權之所以敢這樣做,就是反應了當時戶部管理的混亂,大小官員上下其手,趁亂竊取國財。這是秦可卿葬禮上小小的一筆,竟然帶出王朝繁榮背後的大弊病,不可不謂舉重若輕。
和大人當過領侍衛內大臣
掌宮內相戴權並非太監
書中說戴權是
“大明宮掌宮內相”
這也是障眼法,大明宮是唐朝正宮,顯然小說跟唐朝時沒有半毛錢關係的,只是藉此直指清朝皇宮內苑,甚至就是說乾清宮。“內相”一詞原是明朝弊政,設定司禮掌印太監,名為管皇帝文書、印璽、宮內禮儀等事,實則參與朝政
“權過元輔”,
時人畏懼其權勢,尊稱司禮掌印太監為內相。但是內相雖然歹毒,可也管不著後來的御前侍衛啊。
而且有清一代,吸取了明朝的教訓,對於太監干政看得十分嚴,順治皇帝就立下交泰殿“內宮不許干預政事”鐵牌:
“但有犯法干政、竊權納賄、囑託內外衙門、交結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
交泰殿鐵牌
所以在清朝,太監儘管受寵,也不敢參與買賣官爵的事,做了就犯了
“竊權納賄、囑託內外衙門、交結滿漢官員”
的罪過,就要凌遲處死的,為了一千二百兩銀子犯得上麼?
太監是不敢這樣做的,那麼誰有這種權利呢?
清朝管理御前侍衛的機構是
“領侍衛府”
,有正一品的領侍衛內大臣六人,上三旗中每旗各選二人擔任,他們的職責是什麼呢?
1、挑選侍衛、親軍。
2、訓練弓馬騎射等技藝。
3、侍衛的考核升降,日常的宿衛值班,朝會、御門聽焉得地列侍,皇帝出巡時隨扈守衛等等。
領侍衛內大臣均由皇帝直接欽選,通常由內大臣、散秩大臣及滿洲都統、大學士、尚書、將軍中選授。
這些人不僅僅身份高貴,而且掌管著兵權,戴權一名,諧音大權也,他們才是真正的大權在握。他們手中掌握著御前侍衛的額缺,《大清會典則例》中國就有
“隨侍衛班行走之親軍,由本旗親軍內,遴選弓馬人材及世胄子弟拔補,均由隨印協理事務侍衛班領遴選,呈本旗領侍衛內大臣補授”
的規定。
但是選拔御前侍衛是要保衛皇帝的,嚴格講應該有工夫的考核,可是這位戴權只是因為賈珍想在喪禮上風光些,就把一個正五品的三等侍衛的職位給了人品卑劣的賈蓉,真可謂是荒唐至極,把皇帝的安全簡直不當一會事了。
秦可卿
另外一個現象:攝勝制度。賈蓉捐了五品官,秦可卿的經榜上卻寫了四品恭人的名號
次日,賈蓉納了捐輸,換上吉服,到戶部領了憑證回來,他就是正五品的龍禁尉了。這樣秦可卿就可以妻憑夫貴,雖然沒有正式誥命下來,但也算是五品宜人了,那麼她靈前供用的執事等物,就可以按照五品職例來,不算是僭越。
可是有趣的一點是,秦可卿如今明明是五品宜人的身份,但是喪禮上的對壇榜文上卻大書:
“世襲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御前侍衛龍禁尉賈門秦氏恭人之喪。”
秦可卿喪禮
按《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三十·驗封清吏司·封贈》中規定:“
正從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贈淑人。正從四品,母,妻,各封贈恭人。正從五品,母,妻,各封贈宜人。正從六品,母,妻,封贈安人。”
這就涉及了古代命婦制度中一個不成文的慣例,中國古代一個是好面子,一個是信奉死者為大,因此有
“大禮可攝勝”,
祭禮、婚禮、喪禮等場合,服飾、稱呼等等級,可向上越一級,不算僭越。因此,才有了秦可卿明明是五品宜人,卻敢僭稱是四品恭人的現象。
這種攝勝,也稱假借,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就是,沒有品階的平民正妻結婚的當天,也可以穿九品敕命孺人的鳳冠霞帔,以示自己是妻而不是妾。而在潮汕、粵東、湖南等地,婦女去世之後,也有攝勝之禮,儘管丈夫沒有官職,也在墓碑上書寫“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