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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男星7年前花3600萬買豪宅,如今麻煩了

由 大河報 發表于 藝術2023-01-10

簡介北京朝陽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黃曉明與張昊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但是,因為該房屋多次被查封,而且,在本案辯論終結之前,還沒有解封,因此,黃曉明要求辦理的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訴訟請求屬於事實上不能履行的訴訟請求,因此,沒有得到法院支援

張昊什麼名字男寶寶

9月26日,第35屆大眾電影百花獎在河南鄭州揭曉,黃曉明憑藉《烈火英雄》的誠摯演繹獲得最佳男主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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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當黃曉明再一次引起網友關注,卻是因為他購買的房子。

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黃曉明2013年斥資3600萬在北京朝陽區購買了一套房屋,並且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一直居住,但至今未能過戶。這是什麼原因?

房主:當時13歲,並未收到錢

9月29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公開了一份“黃曉明與張昊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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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黃曉明,出生日期為1977年11月13日,職業是演員。被告名字叫做張昊龍,今年20歲。

此黃曉明,是否大眾熟知的那個黃曉明?

從判決書看,原告黃曉明職業為演員,出生日期也與明星黃曉明相同。

此外,判決書還顯示,

原告黃曉明委託母親張某霞簽下了房屋買賣合同。

2018年8月,證監會曾披露一起高勇操縱精華製藥案,在為高勇提供賬戶的名單中,出現了“黃某明”及其母親“張某霞”的名字。據經濟觀察報,黃某明即為知名演員黃曉明。

當年8月15日凌晨,黃曉明微博釋出宣告稱,其沒有參與任何股票操縱。這件事是理財不謹慎所致,言下之意也承認了高勇賬戶名單中的確為其和其母。

回到案件中來。民事判決書顯示,2012年12月,

房主張昊龍的父母張某宇、刑某某作為法定監護人委託張某冀(張昊龍父親朋友)代辦涉事房產的出租、出售及房產抵押等相關手續。

2013年1月,張某冀與黃曉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黃曉明於2013年分7筆向張某冀轉賬3598.5萬元,黃曉明2013年1月繳納的2.53萬元物業服務折抵了剩餘購房款。

合同簽訂之後,黃曉明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一直居住。2018年前後,黃曉明要求張昊龍配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但張昊龍避而不見,

故黃曉明將張昊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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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昊龍則辯稱:

1。

簽訂合同時僅13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父母的授權委託行為損害了自己的權益,授權無效導致合同無效;

2。根據授權委託書,授權是出售、出租房屋等相關手續的事宜,沒有授權收受房屋價款,

張昊龍至今未收到房屋轉讓價款3600萬元;

3。涉案房屋與黃曉明存在兩個法律關係,

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一個是抵押合同關係,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主合同是借款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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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法院調查後瞭解到,2012年12月31日,張昊龍父母委託名為張某翼的人代為辦理涉案房屋出租、出售、房產抵押等相關手續,該房屋建築面積為703。13平方米,成交價格為3600萬元。

此外,該房屋買賣合同落款上,買受人委託代理人處由黃曉明媽媽張某霞簽名。

張昊龍認可張某冀收到了黃曉明的轉賬,但卻表示,張某冀沒有把錢轉交給張昊龍及其父母,

而且,委託書中沒有委託張某冀代為收款。

2016年,張昊龍曾將公證處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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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法院判決書還顯示,涉案房屋在2013年1月31日曾登記設立一般抵押權,

抵押權人是黃曉明的媽媽張某霞,抵押人則是張昊龍,被擔保主債權數額為3600萬。

黃曉明方面稱,因為購房時沒有北京市購房資格,故未辦理涉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為了交易安全,就涉案房屋購買款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但黃曉明的母親張某霞實際上沒有向張昊龍提供借款,現在黃曉明已經具備了北京市購房資格(故要求張昊龍配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黃曉明在本案中申請財產保全,申請對涉案房屋進行查封,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4月16日實際輪候查封了涉案房屋。

法院:該房屋多次被查封

黃曉明買的這套房子在哪裡?

2018年4月公開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

該房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四季星河中街1號院。此處即北京老牌豪宅星河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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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時這套建築面積703。13平方米的房子,成交價格為3600萬元,算下來單價約5。1萬。如今據鏈家網站顯示,

星河灣均價約8.3萬元,黃曉明買的這套房價值約5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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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還查到,

該房屋曾於2017年12月21日被山西長治某法院查封,查封期限為2017年12月21日到2020年12月20日。

於2018年5月8日被山西太原某法院輪候查封,期限為從2018年5月8日到2021年5月7日。於2019年4月28日被黑龍江齊齊哈爾某法院輪候查封,期限為2019年4月28日到2022年4月27日。

北京朝陽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

黃曉明與張昊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但是,因為該房屋多次被查封,而且,在本案辯論終結之前,還沒有解封,因此,

黃曉明要求辦理的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訴訟請求屬於事實上不能履行的訴訟請求,因此,沒有得到法院支援。

一審民事判決書釋出後,有網友評論稱,“支援走法律程式”,也有網友表示,“3600萬對於他們來說都是小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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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徐春曉

稽核: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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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黃曉明張昊龍房屋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