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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海上吃人案”,如果你是法官,你摸著良心將會怎麼判?

由 寂寞山雨 發表于 藝術2023-01-08

簡介但不冤的理由,不是在這一極端情況下,人還有這麼高的道德義務,而是程序不正義

特殊情況吃人犯法嗎

哲學,是人類黑暗和迷茫中的路燈。——哲學家園

真實的“海上吃人案”,如果你是法官,你摸著良心將會怎麼判?

後人創作的“海上吃人案”油畫

真實的“海上吃人案”,如果你是法官,你摸著良心將會怎麼判?

持功利主義觀點的哲學家邊沁

真實的“海上吃人案”,如果你是法官,你摸著良心將會怎麼判?

以純粹實踐理性聞名的哲學家康德

真實的“海上吃人案”,如果你是法官,你摸著良心將會怎麼判?

這不是故事,而是曾真實發生過的一個案件。雖然這個案件當時被法庭最終做出了裁決,但因這個案件本身和對它的當時法庭的裁決所引起的爭議,直到今天都沒有停止過。它尤其觸動了道德哲學家們的敏感神經:裁決正義嗎?又如何才是正義?

事情發生在19世紀的英國。英國一艘名為“瑪格麗特號”的遊船出海。包括船長杜特勒在內,船上一共搭載了4人,另外三個人分別是:水手史蒂芬和布瑞克,以及船上服務員帕克。服務員帕克甚至尚未成年,剛過17週歲。他還是個孤兒。

遊船在海上行駛著,一直行駛進了大西洋。這天,正當他們準備繞過非洲的好望角時,突然狂風驟雨,巨浪滔天。遊船被撕破掀翻,直至逐漸下沉。無奈,四人趕緊坐上船上搭載的救生筏逃生。

沒有水,沒有實物,只有一望無際的海面。四人在救生筏上漂著。忍耐著。硬撐著。煎熬著。他們期待能遇到路過的船隻,將他們救起,但一天一天過去了,除了大海,連個船的影子都沒有出現過。這樣一漂就是十九天。這十九天都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熬過來的。總之,持續的缺水和飢餓,以及暴曬,此時大家都奄奄一息了。最慘的是帕克。他因為忍受不了飢渴,偷偷喝了幾口海水。情況就更加嚴重。人已經昏迷,連話都說不出來了。誰都看得出來,再不能獲救,他一定是第一個死去的那個人。但是不管是誰,都真的再也撐不下去了。

怎麼辦?大家就這樣一起等死嗎?

到底還是船長,善於想主意。這時絕望的杜特勒船長萌生了一個想法,他提議先死掉一個人,透過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來延長支撐時間。但是先死掉誰呢?他提議抽籤,把決定權交給運氣和老天爺。

水手布瑞克表示反對。也許他是覺得這樣不合適,也許是他怕抽到自己。這時候,船長就用眼神示意看向已經昏迷的帕克,並慫恿另一名水手史蒂芬說:“是在是沒有辦法了,我們只能用他來救活我們三個人的命。”

史蒂芬經過了內心的掙扎,採納了船長的這個建議。並用刀殺死了昏迷中的帕克。三人便開始用帕克的屍體和血充飢解渴。一直撐到了第24天。奇蹟出現了。一艘路過的德國船遇上了他們,並救起他們。船長的日記這樣寫道:“當我們吃著我們的早餐時,一艘船出現了……”

回到陸地後,他們倒也坦誠,如實將該經歷告訴外界。媒體廣泛報道,輿論一片譁然。警方也隨之以涉嫌謀殺將三人逮捕。

該怎麼判?有罪還是無罪?這成了難題。

輿論主要有兩派。一派認為三人的做法是可以寬容和理解的,死四個總比死一個要好。若將他們定罪,不近人情,甚至天理不容。

另一派則相反,他們認為,不定罪才是天理不容。謀殺就是謀殺,有一萬個理由也是謀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上帝給的。只有上帝才有權利拿走。

並不就是這兩派那麼簡單,還有不少的中間派。

其中一種認為,關鍵是沒有抽籤,如果抽籤抽到帕克自己,那就沒有問題了。那是“天意”和壞運氣。但也有人反對,說剝奪生命這個東西,不能靠抽籤決定。

另一種則認為,關鍵是帕克沒有“同意”,如果帕克當時是能表達意願的,並表示同意,以偉大的貢獻精神,貢獻出自己,那就沒有問題了。當然反對者也隨之而產生,他們表示,“同意”也不行。理由是,不能殺人是絕對的。連他自己都無權“同意”結束自己的生命。

爭論喋喋不休,至今今日,法學家們、道德哲學家們還各持己見。並形成了不同派別。而這一問題背後的本質是:什麼是謀殺罪?什麼不是謀殺罪?什麼是道德,什麼是不道德?什麼是正義,什麼是非正義?

1884年12月4日,案件在英國王室法庭公開審理了。不知道陪審團是經歷了怎樣的內心鬥爭和掙扎,最後,還是判決謀殺罪成立,並判處動手的史蒂芬和提議的杜特勒死刑。不多久,女王有透過頒佈特赦令,將二人的刑期大幅度地減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可見連女王內心都是掙扎的。船長杜特勒刑滿釋放後,移居澳大利亞,並至死都覺得自己很冤。

可是,我們到底該持哪一派的觀點才是正確的呢?有人說,冤!理由是,極端情況,應該極端對待,極端情況下,不能對一個人提出太高的道德要求,否則這一要求本身就不道德。極端情況下,求生的意義高於任何道德標準。這就是哲學上的相對主義倫理學思想。沒有至高的一成不變的道德標準和道德義務。一切都得看具體情況和條件。

也有人說,不冤!但不冤的理由,不是在這一極端情況下,人還有這麼高的道德義務,而是程序不正義。沒有經過抽籤或投票,或經過帕克本人的同意。這在上面已經提到過。這就是哲學上的程序正義思想。程序正義高於一切。

另有人說,冤!三個人的命高於一個的命,更何況帕克是必然要死的人。這種算術題是人類的基本。這是社會效益。社會效益可以決定一切對錯。這就是道德哲學上的功利主義思想。效益高於一切。這一派尤以哲學家邊沁為代表。

更有人說,不冤!如果這種情況是正義的,不是犯罪。那麼一切人、一切事情,都可以從外在環境和條件找理由,都可以用效益結果來衡量。那就不會再有真正的道德和正義。而道德的神聖性也將煙消雲散。道德是絕對的,不能剝奪他人的生命,是上帝的旨意。這一派尤以哲學家康德為代表。

這一爭議還將繼續,但我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和理由。可是,又有幾個人真能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摸著自己的良心,聆聽一下自己的心跳,讓自己做一回法官,並能義正言辭地給出自己的判決?

我覺得,這比給出自己的答案和理由還要重要。

尤其是在我們越發浮躁和功利的當下社會。

最近原創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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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帕克道德正義船長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