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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大的元帝國究竟是怎麼衰落的?

由 阿茲貓眼 發表于 農業2021-12-14

簡介史料顯示,蒙元統治者慣於遊牧征戰,不善理財,不懂經濟,但卻沉迷於浮華奢靡的生活,率性揮霍,帝國財政緊張時胡亂理財,不顧百姓的利益,依賴甚至沉溺於超發濫印紙鈔,使得朝廷信用降至極低,加上元朝末年的苛捐雜稅,導致經濟凋敝,而經濟與政治、社會都密

阿合馬賺錢嗎

強大的元帝國究竟是怎麼衰落的?

元朝的興起和強盛,根本原因是蒙元統治者武力強大,但是開國早期經濟手段的作用也不容小覷。 “(元)世祖為開國賢主,亦專用財計之臣,務於聚斂。”忽必烈先後重用了會理財的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等,為開國早期運轉籌措了資本。而元朝的滅亡也與其統治階層“亂理財”密切相關。歷史上的13至14世紀,蒙古族勢力覆蓋亞洲大陸,並影響至歐洲,當時有波斯官員、史學家甚至尊稱蒙古皇帝為“天下的皇帝”“大地和當代的統帥”,可見蒙元的影響力是發散式的。當忽必烈於1267年將元朝帝都遷到今北京地區時,稱為大都,西亞、中亞、東亞乃至歐洲的奇珍異寶和財富都源源不斷地湧向了大都。

眾所周知,農業不是蒙元貴族的擅長,但在我國古代社會,農業是社會的基礎,出於形勢需要,早期的蒙古貴族在王文統、許衡、劉秉忠等一批漢臣輔佐下能注意興修水利、發展農業,做些收攏人心的民生工程,到了蒙元政權徹底打敗南宋朝廷後,孛兒只斤皇室認為自家已坐穩了江山,就不再重視農業了,“農桑世皆視為具文”,“設官分職,財務重於民事”,對於州縣官員也沒有農政的考核。

強大的元帝國究竟是怎麼衰落的?

為了保障皇室的消費和帝國的執行,除了接受來自各地進貢之外,蒙元統治者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放在了商業和帝國的財政、金融上。

歷史上“蒙古長於戰陣,而不善於理財”。蒙元政權將全國人口分為四個階層,從高階到低階依次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對廣大地區的漢人、南人防範極嚴,除了政治、軍事上的防範外,對於漢人的禁條也很多,其中包括禁止漢人“集眾買賣”,而把帝國履行商業、金融的功能賦予了西域的“色目人”——這是元朝對於除了蒙古、漢族人以外的其他中西亞各民族的統稱。負責為元帝國經營商業、金融的西域商人被稱為“斡脫”,擁有商業特權,這就是所謂的“斡脫制度”。

《元史》中《王珍傳》記載:“(王珍)言於帝(元太宗)曰‘大名(府)困賦調,貸借西域賈人銀八十鋌,及逋糧五萬斛,若復徵之,民無生者矣。詔官償所借銀,復蠲其逋糧。”可見,西域商人與元朝官府是一種緊密的經濟合作關係,官府運作得到了西域商人的經濟支援,或者說西域商人的經營活動實際上是元朝政府的經濟授權,相當於“官商”或是“官商合股”,西域商人藉助元朝政權攫取帝國領域內的財富,賺得盆滿缽滿。

財政上,元朝稅收沿用了金朝的稅收撲買制,就是將國家稅收打包賣給代理人承辦。如元太宗十一年(1239年),漢人富豪劉廷玉等人請求交付140萬兩銀子承包全國課稅,朝廷沒同意。後來交給商人奧都剌合蠻經辦,總承包款220萬兩,雖然承包成本增加了80萬兩銀子,但是這中間還是大有賺頭的,你想,元朝的疆域廣大,稅收承包人自然會絞盡腦汁地尋找稅源,敲骨吸髓,增加自己的賺頭。在稅收撲買制下,元朝皇室省心,稅收承包人也大賺一筆,倒黴的是元朝老百姓,所以,元代有闕眾口相傳的曲子:“興,百姓苦;亡,百姓苦”,正是當時百姓對社會狀況不滿的心聲。

元朝不重視農業,來自農業的稅負很少,於是,帝國只有不斷增加商稅額度來彌補。據文獻記載,元朝天曆年間(1328年—1330年)商稅總數為開國初期至元七年(1270年)最早所定的商稅額度的近百倍。

強大的元帝國究竟是怎麼衰落的?

此外,在金融政策上,元朝統治階層更是動足了腦筋,“惟自滅宋以後,即一意於財利”(錢穆《國史大綱》)。其實也非獨創的好辦法,學習前朝而已,“元代專行鈔法”。一次又一次的發行寶鈔(楮幣),並強行推廣使用,90多年間,除了元代早期鑄造的銅錢之外,前後共印行了4次寶鈔:第一次是中統年間造的“中統鈔”,說是以銀為本位,一貫值銀一兩,五十貫為一錠;其後在至元年間造“至元鈔”,以“至元鈔”一貫可兌換“中統鈔”五貫;元武宗時,因為通貨膨脹,“物重鈔輕”,朝廷再印行“至大銀鈔”,這“至大銀鈔”與“至元鈔”的兌換比例又是1:5,大家都能看出來了,這顯然是濫發大額貨幣,於是不到50年時間,物價上漲25倍!再到元順帝至正中期,又印造了“交鈔”,其兌換率又是前次舊鈔的5倍。也就是說,前後四次印製“寶鈔”,推動元朝物價上漲了125倍。最後,“遂至鈔料十錠易鬥粟不得,而元(朝)亦亡矣”,元朝紙幣濫發成災,導致國家滅亡。

元代經濟還有一個很醜陋的現象,就是在朝廷默許下,放高利貸的斡脫商人極其貪婪。南宋彭大雅的《黑韃事略》中說,蒙古貴族不懂做生意,包括皇帝公主、王公大臣在內的貴族們都將錢交給斡脫商人去投資贏利,“令其自去賈販以納息”。斡脫商人將蒙古貴族交付的錢轉貸給缺錢之人收取高額利息,或者自己去做生意,再或者利用他們的“特權”,向地方衙門告假狀聲稱自己的貨物被搶劫了,而詐騙地方百姓一起賠償等等,總之,斡脫商人怎麼都能賺到錢。

實際上,放高利貸是元朝斡脫商人們熱衷的“拿手好戲”。比方說,一錠(五十兩)銀的本錢放出去做高利貸,轉來轉去本息累積,做了十年後,除了當初的一錠本金外,額外獲取的利息是1024錠,這就像當初僅是一隻小羊羔兒,十年後繁衍生出了一大群羊來,獲得巨大回報,這被通俗地稱為“羊羔兒息”,反映出元朝斡脫制度下高利貸的瘋狂剝削程度。

史料顯示,蒙元統治者慣於遊牧征戰,不善理財,不懂經濟,但卻沉迷於浮華奢靡的生活,率性揮霍,帝國財政緊張時胡亂理財,不顧百姓的利益,依賴甚至沉溺於超發濫印紙鈔,使得朝廷信用降至極低,加上元朝末年的苛捐雜稅,導致經濟凋敝,而經濟與政治、社會都密切相關,所以,強大、烜赫一時的蒙元帝國在我國曆史舞臺上只一晃而過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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