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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養殖特種動物需要辦理什麼證件?辦理程式和稽核條件是怎樣?

由 新鮮時訊文字 發表于 農業2021-10-14

簡介第四步:上報市級林業局,根據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申請經營種類在我市種群數量情況和馴養繁殖情況審查批准,並有市林業廳代替省林業廳頒發《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

特種養殖包括什麼

隨著我國養殖行業的不斷改進,一些特種經濟的野生動物養殖行業也正逐漸的發掘和發展起來,但出於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尤其是國家的保護動物,原則上是不允許進行經營和買賣的。而市場的開闊性,卻給了農戶一個恰好的機會,眾所周知一些野生動物在市場價值方面是一些家禽所不能比擬的,因此很多人都想進行養殖來創造收益。而根據國家規定農民需要辦理《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即可,那麼該證件的辦理程式和稽核條件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式

第一步:經營單位或個人像當地區縣級林業局提交書面辦理申請報告。

第二步:林業局在收到報告申請後,根據申報的專案以及經營利用內容發放《經營利用申請表》。

第三步:隨後林業局會對經營單位或個人的經營內容、規模以及供貨渠道和方式等進行核實。

第四步:上報市級林業局,根據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申請經營種類在我市種群數量情況和馴養繁殖情況審查批准,並有市林業廳代替省林業廳頒發《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

另外對於一些特殊的國家保護動物原則是不考慮經營利用的,特殊情況還要由市林業局稽核後報上級林業單位。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稽核條件

需要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文規定及其實施條例。

2、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經營利用活動相適應的資金、人員;加工、製造野生動物產品的企業還應具備相應的設施、裝置、技術條件,所生產的產品符合相應的產品標準;經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還應具備進出口權,其所主營業務應與所進出口的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相關聯。

3、建立完善的臺帳制度。

4、主要業務員熟悉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並具備相關的野生動物專業知識。

5、申請經營利用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具有合法的來源渠道。

綜上所述,農民朋友想要養殖特種經濟野生動物,就必須按照以上國家規定標準進行證件申報,若私自經營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來說,農民朋友大約在15個工作日內就能收到發放證件或者是稽核意見。

文章來源:惠農學堂

Tags:野生動物經營林業局產品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