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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爭一條魚,他們互毆結果雙雙住院,還打了三年官司……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運動2023-01-24

簡介三年官司:賠償責任三七開2019年,朱某提起訴訟,向劉某夫婦及其兒媳索賠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項損失111.5萬餘元,後在訴訟中將損失主張降至40.7萬餘元

一條什麼的魚兒

本文轉自【紅網】;

因為“一條魚”,

兩名魚販大打出手,

還打了三年的官司。

今年2月,

這場“爭魚”官司終審判了

兩人互相賠償損失,

分別為七千、五萬餘元。

為爭一條魚,他們互毆結果雙雙住院,還打了三年官司……

當一條魚,從池子裡跳出來

六年前

四川省內江市,

資中縣太平鎮農貿市場內,

江某、朱某夫婦與劉某、龍某夫婦

各自經營著一個賣魚的攤位,

雙方攤位相鄰

2016年11月26日,

一條魚從池中跳出。

兩名魚販相爭

但誰也沒能提供證據證明

魚的歸屬。

爭執中,

雙方抓扯在一起,

一方被打倒受傷,

其家人趕到後又出手傷人。

後經法院審理查明,

在抓扯中,

劉某被朱某、江某打倒在地。

劉某的妻子龍某及兒媳饒某

聞訊趕到現場後,

見劉某被打倒在地,

便參與了打架。

龍某抓起朱某攤位上的秤砣,

饒某使用拳頭向朱某腰部、臀部打去,

導致朱某腰部受傷。

搶魚,傷身

事後,

朱某先後到太平衛生院、

資中縣人民醫院治療,

累計住院159天,

病情診斷為腰背部軟組織損傷、

全身多處軟組織擦挫傷、

腰5/骶1滑脫。

經鑑定,

朱某的傷屬輕傷二級、十級傷殘;

劉某也在太平衛生院住院治療21天

診斷為多處軟組織損傷,

花費醫療費4000餘元、

門診費1000餘元。

2017年8月,

龍某及其兒媳饒某被刑拘。

因兩人涉嫌故意傷害罪,

公安機關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8年3月18日,

警方作出無法取證的辦案說明,

隨即釋放兩人。

此外,

2017年11月,

太平派出所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

鑑定意見為朱某腰5/骶1滑脫

與本次外傷

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

三年官司:賠償責任三七開

2019年,

朱某提起訴訟,

向劉某夫婦及其兒媳

索賠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

各項損失111.5萬餘元,

後在訴訟中將損失主張降至40.7萬餘元。

同時,

劉某也提起訴訟,

向朱某夫婦

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

損失1.3萬餘元

訴訟中,

四川某鑑定中心再次鑑定:

朱某腰5椎滑脫及峽部裂的

發生與2016年的毆打傷無關係,

但其症狀或滑脫的

加重與毆打傷可能輕微相關,

其參與度評定為約5%;

傷殘程度評定為十級,

無後續治療費用。

法院審理後認為

雙方僅因一條魚便產生爭吵,

還將糾紛逐漸升級為鬥毆

致人受傷,

雙方均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現有證據

無法證實魚的確切歸屬,

也無法還原先動手一方為誰,

酌情認定:

朱某損失

由劉某一方承擔70%的賠償責任,

朱某自行承擔30%的責任。

劉某損失

由江某夫婦承擔70%的賠償責任,

劉某自行承擔30%的責任。

上訴後,賠償少了6元

經上述審理,

資中縣人民法院對朱某和劉某提起的訴訟

分別作出一審判決:

劉某一方3人連帶賠償

朱某各項損失55596.88元;

朱某夫婦

賠償劉某損失7365.83元。

雙方均不服判決

分別提起上訴。

今年2月,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二審判決,

對朱某的上述,

改判劉某一方3人

賠償朱某損失55590.88元;

駁回了劉某的上訴,

維持原判。

為一條魚,

糾纏了6年,

打了三年官司,

傷身又傷神,

網友吐槽:值得嗎?

為爭一條魚,他們互毆結果雙雙住院,還打了三年官司……

警方溫馨提醒:

架成本高,

動武需三思。

為一條魚打三年官司,

你怎麼看?

Tags:劉某朱某賠償損失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