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文

以案說法:女生自稱醉酒,男生摁住她發生性關係,都認定強姦?

由 法制視界 發表于 人文2023-02-02

簡介而如果女生出於醉酒狀態,就是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狀態,男生此時與其發生性關係,卻沒有得到女生的明確肯定同意,則司法實踐大多數情況下都認定構成強姦罪

醉酒狀態如何認定

兩個人約會過程中喝酒唱歌,然後女生喝多了去衛生間,男生隨後進入衛生間,兩個人在KTV衛生間發生性關係,該如何認定?是強姦還是自願?事後女生認為是強姦,男生認為不是強姦,則構成強姦罪嗎?

以案說法:女生自稱醉酒,男生摁住她發生性關係,都認定強姦?

一、真實案例:案情介紹

檢察院指控,2017年3月23日4時許,被告人陳某在本區川沙新鎮學北路XXX弄XXX-XXX號香奈兒N5KTV813包房內,跟隨孔某進入包房衛生間,並反鎖衛生間門鎖,趁孔某酒醉之際,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據此認為,被告人陳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

真實案例來源: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二、焦點問題

本案中,兩個人約會,然後一起吃飯喝酒唱歌,最後發生性關係。性關係發生在衛生間,而且女生喝多的情況下。女生認為自己喝多了被男生摁住,然後被強行發生了性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是否一概認定為強姦呢?女生只要喝醉酒了,男生與其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

以案說法:女生自稱醉酒,男生摁住她發生性關係,都認定強姦?

三、案例分析

(一)女生醉酒,與其發生性關係,一般認定強姦

根據法律規定,強姦罪指的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只要兩個人是自願開房,自願發生性關係,則不涉及強姦的問題。而如果女生出於醉酒狀態,就是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狀態,男生此時與其發生性關係,卻沒有得到女生的明確肯定同意,則司法實踐大多數情況下都認定構成強姦罪。這是很多男生都會遭遇的問題。因此,一般情況下,只要女生喝醉酒了,男生就不能乘人之危,不然就有牢獄之災。

(二)辯護策略分析

本案中,男生認為自己從來沒有使用暴力手段對被害女生實施姦淫。辯護人也認為本案認定男生構成強姦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宣告無罪。

退一步講,即使認定犯罪,男生認為自己是初犯、偶犯,主觀惡性小,人身危險性小,應當適用緩刑。

其實,強姦罪不僅包括暴力手段,還包括脅迫手段,和其他手段,例如醉酒、下藥等等手段。因此,男生沒有使用暴力手段與女生髮生性關係,並不意味著不是強姦。如果女生出於醉酒狀態、昏迷狀態、沉睡狀態,男生與其發生性關係,則會被認定構成強姦。如果男生使用脅迫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則也可以認定構成強姦。

以案說法:女生自稱醉酒,男生摁住她發生性關係,都認定強姦?

四、小結評析

其實,本案女生認為自己出於醉酒狀態,然後男生摁住她,在衛生間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那麼對於是否出於醉酒狀態就應當進行鑑定,由證據進行證明。由於女生是否醉酒直接關係到男生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姦。因此,女生當時的狀態是否出於醉酒狀態,必須經過司法鑑定的證明,可以進行血液酒精含量鑑定,鑑定出案發時女生的血液酒精含量究竟是多少,有沒有達到醉酒程度。如果連醉酒程度都沒有達到,女生卻認為自己當時醉酒無法反抗,那麼認定男生構成強姦罪就比較牽強。

因此,本案應當有女生酒精含量的鑑定證據,如果沒有,認定強姦罪還是有待商榷的,還是有一定辯護空間的。

作者/來源:刑事辯護研究

以案說法:女生自稱醉酒,男生摁住她發生性關係,都認定強姦?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選頭像-私信聯絡小編修改或刪除

Tags:女生男生性關係醉酒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