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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漢紀——孝文皇帝(五)

由 阿水6088 發表于 人文2021-12-08

簡介這時,太中大夫鄧通正得到文帝的寵幸,文帝為了使鄧通成為鉅富,就把蜀郡嚴道縣的銅山賞賜給他,讓他採銅鑄錢

博聞多識的上一句是什麼

太宗孝文皇帝中四年(乙丑,公元前一七六年)

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陽武張蒼為丞相。蒼好書,博聞,尤邃律歷。

上召河東守季布,欲以為御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難近者;至,留邸一月,見罷。季布因進曰:“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陛下無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無所受事,罷去,此人必有毀臣者。

夫陛下以一人之譽而召臣,以一人之毀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識聞之,有以窺陛下之淺深也!”上默然,慚,良久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上議以賈誼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於是天子後亦疏之,不用其議,以為長沙王太傅。

絳侯周勃既就國,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

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薄太后亦以為勃無反事。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絳侯始誅諸呂,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

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復爵邑。絳侯既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作顧成廟。

太宗孝文皇帝中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兩錢,高祖嫌其重,難用,更鑄莢錢。於是物價騰踴,米至石萬錢。夏,四月,更造四銖錢,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

賈誼諫曰:“法使天下公得僱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然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殽之甚微,為利其厚。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奸;今令細民人操造幣之勢,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

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縣百數,及吏之所疑搒笞奔走者甚眾。夫縣法以誘民,使入隱阱,孰多於此!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若干;或用重錢,平稱不受。

法錢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呵乎?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苟非其術,何鄉而可哉!今農事棄捐而採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錢日多,五穀不為多。善人怵而為奸邪,願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將甚不詳,奈何而忽!國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

禁之不得其術,其傷必大。令禁鑄錢,則錢必重;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銅佈於天下,其為禍博矣,故不如收之。”賈山亦上書諫,以為:“錢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貴。富貴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為之,是與人主共操柄,不可長也。”上不聽。

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寵幸,上欲其富,賜之蜀嚴道銅山,使鑄錢。吳王濞有豫章銅山,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而國用饒足。於是吳、鄧錢布天下。

初,帝分代為二國,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是歲,徙代王武為淮陽王;以太原王參為代王,盡得故地。

譯文

前四年(乙丑,公元前176年)

春季,正月甲午(初四),漢文帝任命御史大夫陽武縣人張蒼為丞相。張蒼喜讀書籍,博聞多識,尤精於律歷之學。

文帝召河東郡郡守季布來京,想任命為御史大夫。有人說季布勇武難制、酗酒好鬥,不適於做皇帝的親近大臣,所以,季布到京後,在官邸中滯留一個月,才得到召見,並令他還歸原任。

季布對文帝說:“我本無功勞而有幸得到陛下寵信,擔任河東郡守,陛下無故召我來京,必定是有人向陛下言過其實地推薦我。現在我來京,沒有接受新的使命,仍歸原任,這一定是有人詆譭我。陛下因一人的讚譽而召我來,又因一人的詆譭而令我去,我深恐天下有識之士得知此事,會有人以此來窺探陛下的深淺得失!”文帝默然,面露慚色,過了好久才說:“河東郡,是我重要而得力的郡,所以特地召你來面談。”

文帝提議讓賈誼出任公卿,許多大臣貶責賈誼說:“這個洛陽人,太年輕,學問不深,極力要掌握大權,擾亂朝廷大事。”於是,文帝以後也就疏遠賈誼,不採納他的意見,把他外放為長沙王的太傅。

絳侯周勃在前往封地之後,每當河東郡的郡守、郡尉巡行縣級屬地來到絳地,周勃都深怕他們是受命前來捕殺自己,經常身穿鎧甲,令家中人手執兵器,然後與郡守、郡尉相見。其後,有人向皇帝上書,舉告周勃要造反,皇帝交給廷尉處置,廷尉將周勃逮捕下獄,審訊案情。周勃極為恐懼,不知怎樣對答才好;獄吏逐漸對周勃有所凌辱。周勃用千金行賄獄吏,獄吏就在公文木牘背面寫了“以公主為證”,暗示周勃讓公主作證。

公主是指文帝的女兒,周勃的長子周勝之娶她為妻。薄太后也以為周勃不會謀反。文帝朝見太后時,太后惱怒地將護頭的帽絮扔到文帝身上說:“絳侯周勃當初在誅滅諸呂的時候,手持皇帝玉璽,身統北軍將士,他不利用這一時機謀反,今天住在一個小縣,反而要謀反嗎!”文帝此時已見到了周勃在獄中所寫的辯白之辭,於是向太后謝罪說:“獄吏剛剛證實他無罪,就要釋放他了。”漢文帝派使者持皇帝信節赦免絳侯周勃,恢復他原有的爵位和封地。絳侯周勃獲釋之後說:“我曾經統帥過百萬雄兵,但怎知獄吏的尊貴呢!”

興建顧成廟。

前五年(丙寅,公元前175年)

春季,二月,發生地震。

當初,秦行用半兩錢,高祖嫌半兩錢過重,使用不便,另行鑄造莢錢。至此時,物價暴漲,一石米貴至一萬錢。夏季,四月,文帝下詔:另行鑄造四銖錢;廢除禁止私人鑄錢的禁令,允許民間自行鑄錢。

賈誼提出批評說:“現行法令允許天下公開僱人熔鑄銅、錫為錢幣,有敢摻雜鉛、鐵取巧謀利的人,就處以黥刑。但是,鑄錢的人都以獲利為目的,如果不雜以鉛鐵,就不可能獲利;而只要摻上很小比例的鉛和鐵,就會獲利豐厚。

有的事容易引起後患,有的法令能導致違法犯罪;現在讓平民百姓掌握鑄幣的大權,他們各自隱蔽地鑄造,要想禁止他們在鑄錢時為獲厚利而取巧舞弊,即便是每天都有人因此而被判處黥刑,也禁止不住。以往,百姓因此犯罪而被判刑的,多的一縣可至數百人,被官吏懷疑而受到逮捕拷打和為傳訊而奔走的人,那就更多了。設立法律去引誘百姓犯罪受刑,還有什麼能比這種鑄錢令更嚴重呢!另外,民間習慣使用的錢幣,各個地方有所不同:使用輕錢,一百枚須添若干枚,使用重錢,又不按標準數使用。官府規定的貨幣在交易中不具有權威地位,對此,如果官府採取強硬手段來統一市場幣的話,事情一定會很繁瑣、很苛酷,而且力難勝任;如果官府放縱的話,市場上流行各種錢幣,幣制就陷入混亂。

可見,如果關於錢幣的法律不完善,到哪裡尋求標準呢!現在,放棄農業而開山採銅的人日益增多,扔下農具而去鍊銅鑄錢、燒製木炭;質量低劣的錢幣每天都在增加,五穀糧食卻無法增加。善良的人受此風氣的引誘而做出了罪惡的事情,謹慎怕事的人也被裹挾犯罪而受到刑罰甚至於殺戳。懲罰殺戮百姓是很不吉祥的,為什麼疏忽了呢!朝廷瞭解到它的禍患,大臣們必定會建議說‘禁止私人鑄錢’。但是,如果禁止的方法不對,就會造成很大的危害。法令禁止私人鑄錢,就必然導致錢幣減少、幣值增加;這樣一來,鑄幣的獲利就更大,私人違法鑄幣就如同風起雲湧,用棄市的重刑也不足以禁上盜鑄。

違法犯罪防不勝防,法律禁令屢遭破壞,這是用於鑄幣的銅造成的後果。銅分佈在天下百姓手中,所造成的禍害是很大的,所以,不如由朝廷控制銅的流通。”賈山也上書提出批評意見,認為:“錢幣,本是無用之物,卻可以用來換取富貴。使人獲得富貴,本來是由君主所掌握的權柄;讓百姓鑄幣,是使百姓與君主共同掌握權柄,不應該再繼續下去。”文帝不採納這些意見。

這時,太中大夫鄧通正得到文帝的寵幸,文帝為了使鄧通成為鉅富,就把蜀郡嚴道縣的銅山賞賜給他,讓他採銅鑄錢。吳王劉濞境內的豫章郡有產銅的礦山,他召集了許多不向官府登記戶籍的流民開礦鑄錢;在吳國東部用海水煮鹽;所以,吳王劉濞不必向百姓收取賦稅而官府費用卻極為充裕。於是,吳國和鄧通所鑄造的錢幣流通於全國。

當初,文帝把代國封地分為兩國。立皇子劉武為代王,劉參為太原王。這一年,文帝把代王劉武改封為淮陽王;改封太原王劉參為代王,得到了原代國的全部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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