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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始計篇(中)事前的衡量

由 瑞獸玄武 發表于 人文2021-12-08

簡介這七計,說的通俗點,它們其實各自代表著:(主孰有道):靠山(將孰有能):人事安排(天地孰得):對時機和形勢的利用(法令孰行):是否律己

避實就虛什麼意思

前面我們說,始計篇,是基於“守正出奇”思想,而引申出來的一套考量、計量戰爭勝算的方法論。正和奇,指的是針對事物執行的兩種不同局面,而以不同的思維去解決問題的方式。

所謂“正”,在政治中,則為大局觀——處於居中排程的局面,處理的矛盾是紛繁複雜的,牽一髮而動全身。因而很多事不能顧此失彼,要站在全域性的角度去考慮問題的。

所謂“奇”,在軍事中,就是一個隨機應變的操盤思路——是重大政治任務所決定的,基於一個最終目的,為了奪取勝利,要盡最大可能的靈活機變,來實現這一目標。

然而,由於軍事實際上是由政治延伸出來的政治任務,需要政治的支援。也就是說,二者是相互關聯的,

一個是支援力量,一個是具體任務

。說到底,戰爭的目的,本質也是在維護政治成果。因此,始計篇第一句“兵者,國之大事”,就是從政治的角度、全域性的角度,分析軍事這個具體任務在其中所佔的分量。得出的結論是,軍事是一件必須要慎重面對的事情,要對其詳細的進行考量。

《孫子兵法》始計篇(中)事前的衡量

放在一個企業的框架下去看,政治就是考慮一個公司整體的發展利益,軍事就相當於這個企業要做的一個重要專案。這個專案的重要性關乎企業存亡,是正常流程無法決策的。對此,具體做不做,如何做,則需要企業的高層,對其進行慎重的估量。

在《孫子兵法》看來,對於這種重大決策的估量依據,要著眼於五件大事。以此來衡量其的可行性。

對於這五件事,文章說:

“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

這五件事指的是,

道、天、地、將、法

根據這幾個大方面中,孫武抽出其中的重點,又提出了比較具象的七個問題。即七計,

它是戰爭初始階段,判斷對立陣營間彼此勝算的一個準則。

“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對此我們作一個分析:

第一計:主孰有道?

道,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詳細的解讀過,

在軍事中,“道”實際上代表的是各自軍事力量背後的政治生命力

,它直接牽涉到對軍事的支援力度。是軍隊組織化調動能力的來源。“主孰有道”,這個“道”相對五事中,就比較有針對性了,比較的是哪一方政治上層有這個“道”。因為對於一個政治生態而言,上中下三個層面,上層是比較重要的,對內,與執行層的權力博弈,直接決定政令是否通達;對外,他能決定軍事行動是否高效率進行。

戰國末年軍神李牧,可謂是趙國賴以支撐危局的保護神,用兵之法可以說是入了化境,素有“李牧死,趙國亡”之稱。然而架不住權力執行而滋生的猜忌,又有小人在背後處處掣肘。公元前229年,趙王遷中了秦國的離間計,聽信讒言奪取了李牧的兵權,不久後將李牧殺害。

縱觀歷史我們可以發現,政治與軍事是相互協作的。政治的清明的一方,可以最大程度補足軍事上的一些短板。

因此“主孰有道?”是衡量敵對雙方勝算的一個重要要素

第二計:將孰有能?

古語云:“難易之相成也”,是說任何複雜的事,都是由一個個很簡單的事組合起來的。也就是說,對於處理困難、複雜問題的情形,我們是可以把這個複雜的事,不斷地逐一分解,變成一個個子目標去完成,從而達到解決困難的目的。

在戰爭中,“將”這個組織化單位,實際上我們可以把他看做是——

戰爭勝利這個重大政治任務的細分執行者

。對於戰爭操盤者而言,用好這個組織化單位,是促成最終的勝利的一個關鍵要素。

用“將”,其實在前面的五事中就給出了大原則,將領首要具備的就是“智、信、仁、勇、嚴”;其次要知人善任,根據每個將領的特長給予不同的軍事任務,來承擔擺在最終勝利面前各個環節。

那麼這一計,“將孰有能?”,其實就是對比雙方,誰的將領素質高,誰的人事安排妥當。

第三計:天地孰得?

對天地的哲學思考,是中國文化的基因,它的核心要義即

天時地利

所謂天時,是催動萬事萬物改變當下狀態的原動力。對於草木而言,天時不至,則草木無以生髮。

對於戰爭的操盤者而言,天時就是戰機的把握,是決策戰爭機器動與靜的第一要義。

以下,舉幾個“天時”在戰場上的應用原則:

1。戰場上的戰機有時候稍縱即逝,決策者對這個時間視窗的把握,決定著戰爭形勢的發展,當利於戰機的天時來臨,則要果斷出擊。

2。對於沒有來臨的戰機,耐心地等待是優秀決策者的重要素質。

3。而有時候,戰場形勢對我方而言宜靜不宜動,這時候我方靜以制動,就是對天時的把握。

所謂地利,是萬事萬物賴以生養的環境,而環境又制約著萬事萬物的發展。因此戰爭也是要依靠環境,利用環境,同時環境也會制約戰爭的形與勢。所以戰爭的決策者要揚長避短,思考如何讓環境利於我方,同時制約敵方。

這一計“天地孰得?”,衡量的是戰爭雙方各自的軍事條件。

而天時、地利這兩個戰場要素,實際上是軍事統帥,去派兵遣將、指定軍事計劃的依據。能把這個條件能利用好的指揮者,是可以

引導戰爭形勢

的。故《孫子兵法·兵勢篇》有云:“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海”。

第四計:法令孰行?

法令,是統帥約束和保證軍隊有生力量統一性的設定,解決的是帶隊伍的問題。

東漢末年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曹操,在此的註解是:設而不犯,犯而必誅!為什麼要如此嚴格?

因為戰爭出錯的代價是沉重的

,如果決策本身沒有問題,而由於部隊的不可控導致失去戰機,那麼這個損失是無法挽回的。所謂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所以統帥必須嚴格執法,要實現

最大化的集權

,以解決的是

戰爭機器的統一性

因此,“法令孰行?”是一個軍隊的及格線。

第五計:兵眾孰強?

在戰場上,強大不是光看士兵數量和作戰器械的先進。真正的強,考量的是軍隊的鬥爭意志,也就是士氣。因而

一個聰明的統帥,往往會在敵人士氣高漲時,避其鋒芒。士氣低落時,攻其不備。

“兵眾孰強?”綜合來說,是看哪一方軍隊能夠上下和同,勇於作戰;哪一方士兵“聞鼓而喜,聞金而怒”;哪一方車堅馬良。

第六計:士卒孰練?

古人云:“士不素習,當陣惶惑;將不素習,臨陣暗變。”,因此

日常的操練是軍隊臨陣穩定的法寶。

第七計:賞罰孰明?

賞賜不能過度,過度則費而無恩;也不能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處理刑罰要恰到好處。雖說治軍要嚴,然而如果為了嚴而嚴,則刑罰無度,必然是不妥的。我們前面說,法令的設定,為的是解決戰爭機器的統一性。刑罰無度所帶來的隱患,輕的是逼反士卒,重則會使手下部將取代執法者。

老子云:“善者果而已”,善於辦事的人不就是要一個結果嗎?在這個過程中,搞那些多餘的動作,有何意義?

所以“賞罰孰明?”要考量的是,哪一方對於賞和罰這兩件事,能夠做到“明”,意思是恰到好處。

《孫子兵法》始計篇(中)事前的衡量

經過對比敵我雙方以上七個方面,作者說“吾以此知勝負矣”。我把它總結了一下,可能比較容易理解。這七計,說的通俗點,它們其實各自代表著:

(主孰有道):

靠山

(將孰有能):

人事安排

(天地孰得):

對時機和形勢的利用

(法令孰行):

是否律己?

(兵眾孰強):

進退,避實就虛

(士卒孰練):

準備工作

(賞罰孰明):

利益分配

也許當你面對難以抉擇的事,不妨可以用《孫子兵法》的思維去衡量,說不定能幫助你開啟事情進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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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我們接著說

Tags:戰爭政治軍事天時主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