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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句式與用法2(考點分析)

由 三省堂人 發表于 人文2021-06-30

簡介動詞活用為名詞 動詞的主要作用是充當謂語,但有時也出現在主語或賓語的位置上,表示與這個動詞的動作行為有關的人或事,這時它就活用為名詞了

朝而往的往是什麼意思

倒裝句難點探析

倒裝的雜糅

有時,一個句子中存在多種倒裝現象,我們往往辨析不全。如: 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史記•信陵君竊符救趙》) 這是平原君的使節對信陵君的激將話。“安”翻譯為疑問代詞“哪裡”,“急人之困”翻譯為“為別人的困難而著急”。

句子結構分析如下:

安 在 公子能急人之困也

賓語 謂語 主語

這是一個倒裝的雜糅,是主謂倒裝與賓語前置的結合。從一個句子分為主謂兩部分來看,這個句子首先應該判斷是主謂倒裝,其次,再指出其謂語部分的賓語前置。整個句子翻譯為:公子您能為別人困難所著急(的美德)在哪裡呢?遇到倒裝雜糅,要分清結構,抽繭剝絲,層層剖析。

常見固定格式

固定格式也叫固定結構、凝固結構。它的語法特點就是由一些不同詞性的詞凝結在一起,固定成為一種句法格式,表達一種新的語法意義,約定俗成,經久不變。

按表達語氣的種類分為四種:下面分別介紹幾種在高考中經常考到的固定結構。

1、“以為”、“以……為” “以為”,可以作為一個雙音節詞,和現代漢語的動詞“以為”、“認為” 相當。如: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自以為得其實。(《石鐘山記》)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過秦論》)更多的場合,“以為”是“以……為……”的緊縮,常見的有如下兩種情況:(1)在“……以為……”、“以……為……”句式中,“以”是介詞,組成介詞結構,作動詞“為”的狀語,此時的“……以為……”、“以……為……”相當於“用……做……”或“把……當作……”。如: 虎視之,龐然大物也,以為神。(《黔之驢》)夫以銅為鑑,可正衣冠。(《新唐書·魏徵傳》)(2)在“……以(之)為……”、“以……為……”句式中,“以”是動詞,“認為”的意思;“……為……”是主謂片語,作“以”的賓語。這種句式,相當於“認為(覺得)……怎麼樣”或“認為(覺得)……是……”。如: (滿座賓客)以為妙絕。(《口技》)注意:“以為妙絕”,即“以(之)為妙絕”,原句省略“以”的賓語“之”。

2、“所以” 在文言文裡,“所以”是兩個詞,其中,“所”是特殊指示代詞,作介詞“以”的前置賓語,表示動作行為的手段、方式、工具或產生的原因。由於介詞“以”具有表原因、憑藉等功能,因此,“所以”這個凝固結構大致有兩種情形: (1)“以”字當“因為”講,“所以”相當於“……的原因”、“……的緣故”,用來表示原因。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2)“以”字當“拿”、“用”或“憑藉”講,“所以”相當於“……的辦法”或“用來……的”,用來表示手段、方法、根據、工具等。如: 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出師表》)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3、“如……何”、“奈……何”、“若……何” 文言文中,“如(若)”、“奈”是動詞,“何”是疑問代詞,這兩個詞經常連在一起用,組成凝固結構。“如何(若何)”、“奈何”,可譯為“怎”、“怎麼辦”、“怎麼樣”或“為什麼”等。如: 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鴻門宴》)如果將“如何”(或“奈何”、“若何”)二字拆開,當中夾進名詞或代詞,就形成表示疑問的凝固格式“如……何”、“奈……何”、“若……何”,這種格式可譯作“對(拿、能)……怎麼樣(怎麼辦)”。如: 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公移山》)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鄭伯克段於鄢》)有時,“如何”、“若何”又變作“何如”、“何若”的形式,可以作為疑問形容詞用,譯為“怎麼樣”。如: 曰:“今日之事何如?”(《項羽本紀》) “……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捕蛇者說》)

4、“何以……為”、“奚以……為” 文言文中,“何以……為”也是表示疑問的一種格式。其中“何以”的意思是“怎麼用得著”,“為”是語氣助詞。“何以……為”可譯為“要(拿、用)……做(幹)什麼呢”或譯為“怎麼(為什麼)用得著……呢”。如: 匈奴未滅,何以家為?(《漢書·霍去病傳》)何以伐為?(《季氏將伐顓臾》)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鴻門宴》)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逍遙遊》)

5、“何……之有” “何……之有”式表示反問,是“有何”的倒裝。“何”是動詞“有”的前置賓語,“之”是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何……之有”可譯為“有什麼……呢”或 “有什麼……的呢”。如: 姜氏何厭之有?(《鄭伯克段於鄢》)孔子云:“何陋之有?”(《陋室銘》) 有時,在“何……之有”的壓縮式“何有”的前邊加“於”字,或在後邊加“於”字,形成“於……何有”或“何有於……”的形式,這兩種形式所表示的意義基本相同,都可譯為“對於……來說,又有什麼……呢?”。如: 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論語·述而》)

6、“不亦……乎”、“豈(其)……哉(乎)”、“盍……乎” 範氏富,盍已乎?譯:范家富貴,何不取消這門親事呢?或:范家富貴,為什麼不停止婚事呢? 人各有志,吾豈以利祿易之哉? 譯:各人有各人的志向,我哪能因為利祿改變它呢? “不亦……乎”是古代一種比較委婉的反問(含有探問)句式。句式中的“亦”字是副詞,可譯為“也”;“乎”字是疑問語氣詞,可譯作“嗎”。可以用現代漢語“不也……嗎”或“豈不也是……嗎”對譯。如: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學而》)而彭祖乃今以久特聞,眾人匹之,不亦悲乎?(《逍遙遊》)

7、“無(毋)乃……乎(與、歟)” “無乃……乎”是表示一種委婉商量的疑問語氣,對某種情況加以測度。句式中的“無”為副詞,表示的意義相當於“非”;“乃”字,無實際意義,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無乃”,表示“不是”的意思,與疑問語氣詞“乎”相呼應,可譯為“恐怕(只怕、大概)……吧”。如: 無乃爾是過與?(《季氏將伐顓臾》)令欲降之西反戮其使,無乃不可乎?譯:現在想讓他投降卻反倒殺他的使者,恐怕不可以吧? 注意:“無乃……乎”切忌用“不是……嗎”去對譯,因為在古漢語中,“無乃……乎”表示委婉商量的語氣,而“不是……嗎”則偏重於反問。

8、“得無(微、非)……乎(耶)” “得無……乎”是一種表示疑問的固定格式,譯為“能不……嗎”或“能沒有……嗎”。如: 覽物之情,得無異乎?(《岳陽樓記》)然而,當“得無……乎”用於表示猜想性、推測性的疑問時,可譯為“該不會(莫非、只怕、恐怕)(是)……吧”。如: 成反覆思念,得無教我獵蟲所耶?(《促織》)

9、“孰”、“……孰與……” “孰”字,作疑問代詞指代人時,可譯作“誰”,指代事物時,可譯為“哪”或“哪個”。如: 孰知道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師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八佾》)另一種用法是,“孰”字之前如有先行詞,即表示人或事物的詞語,而這個先行詞是表示“孰”字所代的範圍的,這時,“孰”字就有從中“選擇其一”的意思,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哪一個”或“哪一件”。如: 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孰與”兩詞連用,就不是表示抉擇,而在於表示比較,併成為固定格式。如: 沛公曰:“孰與君少長?”(《鴻門宴》)謂其妻曰:“我孰與城北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注意:“孰與”若用在名詞或代詞前,則表示在比較中詢問,譯為“……比……怎麼樣”或“……跟(與)……比誰(哪一個)……”;用在動詞前,則表示在比較中反問,意在肯定後者,譯為“……哪裡比得上……”或“……怎比得上……”、“……怎如……”。如: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10、“與其……孰若(豈若)……”“與其……孰若……”和“與其……豈若……”是表示在反問中有比較而抉擇(肯定)其中之一的兩種凝固結構,可譯為“與其……不如……”或“與其……怎麼趕得上……” 。如: 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童區寄傳》)有時,“與其”不出現,單用“孰若”。如: 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童區寄傳》)

11、“……有(無)……以……”“……有(無)以……”中的“有”、“無”都是動詞(謂語),“以”字用於另一動詞或形容詞(謂語)與“有”、“無”之間,表示關聯,可譯作“(沒有)用來(拿來)”、“來”等。如: 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勸學》) 項王未有以應。(《鴻門宴》)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 譯:如今的朝臣當中,沒有用來取代薛季昶的人。“足以”連用,形成了固定格式,意義與“有以”、“無以”相近,相當於“能夠拿來”或“足夠拿來”的意思。如: 料大王士卒足以當項王乎?(《鴻門宴》)

12、“……有所(無所)……”“……有所(無所)……”是文言中常見的格式,“所”字,經常用於動詞、主謂片語的謂語動詞之前,組成“所……”片語,也叫做“所”字結構,具有名詞性,經常用在動詞“有”或“無”之後,可譯為“……有(沒有)什麼……”。如: 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鴻門宴》)

13、“……之謂也”、“其……之謂(也、矣、乎)” 文言文中,尤其是議論文,常出現“……之謂也”、“其……之謂也”、“其……之謂矣”、“其……之謂乎”的格式。它往往是作者先提出一句名言或一個典故,然後來判斷前文講的道理或現實的人或事。 “……之謂也”是總結性判斷的基本形式。“之”是動詞“謂”的賓語前置的標誌,這種形式可譯為“說的就是……啊”或“這就叫……啊”。如: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我之謂也。(《莊子·秋水》)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 其是之謂乎?(《鄭伯克段於鄢》)

明確詞類活用的理解方法

名詞活用

1。名詞活用為動詞 名詞活用為一般動詞,在古代漢語中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活用後的意義仍和這個名詞的意義的密切相關,只是動作化了。名詞活用為動詞有以下規律:(1)名詞後帶了補語,這個名詞就活用為動詞。如:①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遊褒禪山記》) ②壽畢,請以劍舞。(《鴻門宴》)

上述幾例中,“舍”後帶了介詞結構“於其址”充當補語,活用為動詞,意思是“築舍定居”;“壽”活用為動詞“祝壽”。

(2)幾個名詞連用,不構成並列或偏正關係,其中一個名詞常活用作動詞。如:①乃丹書帛曰“陳勝王”。(《陳涉世家》) ②刑人如恐不勝。(《鴻門宴》)③藉吏民,封府庫。(《鴻門宴》)④陳涉甕牖繩樞之子。(《過秦論》)兩個名詞連用,如果組成的是主謂關係,那麼後面的名詞活用作動詞,“王”即分別活用為動詞“稱王”。兩個名詞連用,如果組成的是動賓關係,那麼前面的名詞活用作動詞。 “刑、藉、甕、繩”都與後面的名片語成動賓關係,活用為動詞,意思分別是“殺、登記造冊、用破甕作、用草繩系”的意思。

(3)名詞前如有結構助詞“所”,則一起組成“所字結構”,該名詞活用為動詞。

如:①置所罾魚腹中 (《陳涉世家》) ②吾平生未嘗以吾所志語汝(《與妻書》) ③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 (《鴻門宴》) 例中,“罾、志、虜”本來都是名詞,意思是“魚網”、“志向”、“俘虜”,與“所”一起組成“所字結構”,活用為動詞,意思分別是“捕捉”、“立志”、“虜獲”。

(4)名詞用在“之、其、爾、汝、我”等代詞前面,則該名詞活用為動詞。

如:①汝幸而偶我。(《與妻書》)

②驢不勝怒,蹄之。(《黔之驢》) ③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遊褒禪山記》)

上述幾例中,名詞“偶、蹄、名”用在代詞“之”的前面,活用為動詞,意思分別為“嫁給、用腳踢、命名”。

(5)如果一個名詞前面有“敢、未”等狀語,這個名詞也就可能活用成了動詞。

①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後矣,又安敢毒耶?《捕蛇者說》

②未果,尋病終。《桃花源記》

③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狼》

上述幾例中,名詞“毒、果、前”均活用作動詞,譯為“憎恨、實現、走上前”。

2。名詞用作狀語

(1)普通名詞用作狀語 名詞直接用於動詞前作狀語,所起的作用是多種多樣的,有的還具有比較濃厚的修辭色彩。常見的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處所。①其下平曠,有泉側出。《遊褒禪山記》(從旁邊)②使不上漏。(《項脊軒志》)(從上邊)

●表示動作行為的依據、手段或工具。①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用箕畚)②失期,法皆斬。《陳涉世家》(依法)

●表示動作行為的特徵或狀態。①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戰國策》)(象蛇一樣)②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鴻門宴》)(像鳥張開翅膀一樣)●表示行為的身分或對待的方式。①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於秦,為天下笑。(《過秦論》)(如客人)②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鴻門宴》)(用對待兄長的禮節來)

難點探析

普通名詞作狀語雖和一般主謂結構形式完全相同,但意思大不一樣。 ①透過句子或上下文的意思來確認。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滅可見。《小石潭記》壯號哭,老人兒啼。《史記·循吏列傳》加點部分如果是主謂結構,譯為“蛇爬行”“小兒啼哭”顯然不對。 ②結合分析句法關係來確認。

分析句法關係,主要從兩方面著眼:

一是弄清動詞的主語,名詞作狀語的句子,往往在這個名詞前面還另有主語,如“嫂蛇行”“老人兒啼”,“嫂”“老人”作全句的主語,“蛇”“兒”就不可能還是主語,而只能是狀語了。

二是看主語與用作狀語的名詞是否是並列關係。如果是並列關係,就可能是並列主語;如果不是並列關係,就先確定謂語動詞主語,另一名詞必然是狀語。如果句中主語不容易確定,或根本就是無主語句,那就只能根據上下文意來判斷了。如:少時,一狼逕去,其一犬坐於前。如不結合上下文,就很難確定“犬坐於前”的“犬”是主語還是狀語。如果是主語,則是“其中一條狗坐在前面”;如果是狀語,則是“其中之一像狗那樣坐在前面”。從上下文意看,這一句是說其中一隻狼的情況,因而“犬”必然是“坐”的狀語。 (2)時間名詞用作狀語 時間名詞用於動詞前作狀語,主要表示行為變化的時間。(1)時間名詞用作狀語,有時用連詞“而”或“以”連線謂語。這是現代漢語裡所沒有的。①朝而往,暮而歸。(《醉翁亭記》)(在早晨、在傍晚) ②早夜以思,,去其不如舜者,就其如舜者。(《原毀》)(時時)

(2)文言文中“日”、“月”、“歲”等時間名詞,用作狀語時所表示的意義和它們平時的意義有所不同,已經不是單純的時間修飾。①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傷仲永》)(每天)②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捕蛇者說》)(每年)③而鄉鄰之生日蹙。(《捕蛇者說》)(一天比一天地)

(3)方位名詞用作狀語 文言文中,方位名詞也可以直接用作狀語,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處所或表示動作的趨向。①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風徐來,水波不興”,石青糝之。《核舟記》(在右邊、在左邊)②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 (《陳涉世家》)(在外邊)③非臣隕首所能上報。(《陳情表》)(向上)3。名詞的使動用法名詞用作使動動詞,是指這個名詞帶了賓語,並且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變成這個名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①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也。(《中山狼傳》)(使……復活、使……長肉)②元濟於城上請罪,進城梯而下之。(《李元濟雪夜入蔡州》)(使……下來)③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阿房宮賦》)(使……滅族)

4。名詞的意動用法 名詞用作意動,是把它後面的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這個名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①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傷仲永》)(把……當作賓客)②吾從而師之。(《師說》)(以……為師)③後人哀之而不鑑之。(《阿房宮賦》)(以……為鑑)

形容詞活用

1。形容詞活用為名詞在語句中,形容詞如果處在主語或賓語及判斷句謂語的位置上,具有明顯的表示人或事物的特徵和意義,它就活用為名詞。①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師說》)(小的方面、大的方面)②侍中侍郎郭攸之、費褘、董允等,此皆良實。(《出師表》)(忠良誠實的人)③將軍身被堅執銳。(《陳涉世家》) (堅固的鎧甲、銳利的武器)

2。形容詞活用為一般動詞形容詞活用為一般動詞,多數是由於後面帶了賓語,形容詞本身是不能帶賓語的。①山多石,少土。(《登泰山記》)(有很多、缺少)②天下苦秦久矣。(《陳涉世家》)(痛恨、因……而痛苦)③素善留侯張良(《鴻門宴》)(與……交好)

3。形容詞的使動用法形容詞帶上賓語以後,如果使得賓語具有這個形容詞的性質和狀態,那麼這個形容詞則活用為使動詞。①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孟子》)(使……遭受痛苦、使……貧困)②青海長雲暗雪山,孤城遙望玉門關(《從軍行》)(使……灰暗)

4。形容詞的意動用法形容詞用作意動,是主觀上認為後面的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這個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態。①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與妻書》)(以……為快樂)②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不恥相師。(《師說》)(以……為恥)

動詞活用

1。動詞活用為名詞 動詞的主要作用是充當謂語,但有時也出現在主語或賓語的位置上,表示與這個動詞的動作行為有關的人或事,這時它就活用為名詞了。①吾射不亦精乎? (《賣油翁》)(射箭的技術)②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曹列論戰》)(伏兵)③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捕蛇者說》)(出產的東西、收入的東西) ④追亡逐北。(《過秦論》)(逃跑的軍隊)

2。動詞的使動用法 動詞和它的賓語不是一般的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而是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產生這個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活用作使動的動詞,多數是不及物動詞。不及物動詞本來不帶賓語,用於使動時,後面就帶有賓語。 ①勞其筋骨,餓其體膚。(《孟子》)(使……捱餓) ②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陳涉世家》) (使……憤怒) ③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西江月》)(使……受驚、使……鳴叫) ④舞幽壑之潛蛟,泣孤舟之嫠婦。(《赤壁賦》)(使……起舞、使……哭泣)

及物動詞也有活用為使動的,但較少見。晉侯飲趙盾酒。(《左傳》)(使……喝)

3。動詞作狀語

錄畢,走送之。(《送東陽馬生序》)(跑著)

忽啼求之。(《傷仲永》)(哭著)

難點探析

及物動詞本來就帶賓語,在形式上與使動用法沒有區別,區別只在意義上,這就需要認真分析具體語言環境,根據上下文來分辨。 ①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之乎?” (《捕蛇者說》)使……活下來) ②彼童子之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師說》)(使……學習) ③沛公旦日從百餘騎來見項王。(《鴻門宴》)(使……跟從)④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論語》)(使……吃)

數詞的活用

數詞一般活用為動詞,但比較少見。 ①“卒然問曰:‘天下惡乎定?’吾對曰:‘定於一’。‘孰能一之?’”(《梁惠王上》) ②士也罔極,二三其德。(《氓》)以上幾例中的“一”、“二三”均為數詞,這裡活用為動詞,意為 “統一”、“數次改變”。

難點探析

“使動”和“意動”的辨析

“使動”和“意動”都是詞的活用,二者結構相似,但有區別,表現在以下兩點上:

(1)表示的意義不同。用如“使動”的詞,對賓語含有“使它怎樣”或“使它變為什麼”的意義;而用如“意動”的詞,對賓語含有“認為(感到)它怎樣”,或者“把它當成(看作)什麼”的意義。如: 父利其然也。(《傷仲永》)項伯殺人,臣活之。(《鴻門宴》) 例中“利其然”是“認為這樣做有利”的意思,“利”,形容詞用作“意動”;例“活之”是“使之(他)活”的意思,“活”用作“使動”。

(2)表現的主客觀不同。“使動”必須是主語使賓語表示的人或事發生了變化,這是一種客觀的變化,“意動”的主語沒有讓賓語表示的人或事發生變化,只是主語的一種主觀認識,因而“使動”的主語可以是人或物,而“意動”的主語一般只能指人。

如:春風又綠江南岸。句中主語“春風”是指物,“春風”使江南岸發生了變化(綠),因而“綠”用作“使動”。再如前例中“父”指人,主語(父)主觀上認為“其然”有利,因而“利其然也”的“利”是意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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