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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國風”時代聘娶婚風漸起

由 半支蓮6 發表于 人文2021-06-24

簡介在婚姻形式上,民間實行的不只是一種以男女相悅為基礎的自願婚,“明媒正娶”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婚正逐漸被社會所接受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什麼意思

“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佔統治地位的思想”。隨著封建社會的建立,封建禮教、封建意識對民間的潛移默化作用逐步加深,而且最終取得了勝利,根深蒂固地統治著中華民族達兩千年之久。

“國風”時代正處於社會變革的初期,封建意識、封建禮教已不同程度地影響到了民間,人們的道德觀念、婚姻意識也不同程度地發生了變化。在婚姻形式上,民間實行的不只是一種以男女相悅為基礎的自願婚,“明媒正娶”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婚正逐漸被社會所接受。《國風》中部分詩歌反映了自願婚向聘娶婚的演變,以及人們的思想道德觀念的轉變。

聘娶婚遵循的是一條“男不親求,女不親許”“男女無媒不交”“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的清規戒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豳·伐柯》)。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齊·南山》) 。

《豳·伐柯》產生於西周初年,說明男女婚姻必須透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樣的封建禮教。

聘娶婚的第一個特點是繁瑣的婚姻禮儀。

《豳·東山》寫一個士兵歸鄉途中回想到與妻子舉行婚禮時的盛況:

之子于歸,皇駁其馬。

親結其縭,九十其儀。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國風”時代聘娶婚風漸起

繁瑣的婚姻禮儀

《衛·氓》對婚儀的記載更為詳細。男女主人公雖已互相愛慕,但必須“男不親求,女不親許“ 。詩歌借女子的口吻敘述到: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那個憨小夥面帶微笑,抱著布匹來換絲。其實不是真的來換絲,是找個機會談婚事。姑娘的答覆是:

“非我愆期,子無良媒。”

並不是我拖延,是因為你沒有派好的媒人來提親。也就是說,“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在婚姻中是必經程式。

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透過“卜”“筮”選擇婚娶的吉日。 這也是婚禮儀式之一,《周禮·昏儀》稱為“納吉” ;然後訂下完婚之日稱為“請期”;最後是“親迎”禮,新郎親自用車將新娘和嫁妝一同載回家。

從“抱布貿絲”看,“氓”是一個家庭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個體農民,女方的家庭應是以養蠶繅絲為主的農戶。他們是封建社會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典型,因此,他們的婚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聘娶婚的產生應追溯到原始社會父系氏族時期。“它是從野蠻時代的中級階段和高階階段交替的時期從對偶家庭中產生的《它的最後的勝利乃是文明時代開始的標誌之一 ……它與對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婚姻關係要堅固得多,這種關係現在己不能由雙方任意解除了。”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比較堅固的婚姻關係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

聘娶婚的另一個特點是“同姓不婚制”,

批判了群婚制和對偶婚制的矇昧和野蠻,客觀上對於人類的繁衍和人口素質的提高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但是,聘娶婚是產生於私有制基礎上的,“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統治之上的,其明顯的目的就是生育確鑿無疑的出自一定父親的子女。而確定出自一定的父親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子女將來要以親生的繼承人的資格繼承他的父親的財產。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國風”時代聘娶婚風漸起

出於政治考慮的同姓不婚制

“它決不是個人性愛的結果,它同個人性愛絕對沒有任何共同之處,因為婚姻和以前一樣仍然是權衡利害的婚姻”。我們從《國風》裡可以看到,封建的聘娶婚是扼殺人性的,它從一開始就像一條枷鎖牢牢地把人們禁錮起來,聽憑你怎樣吶喊,它都不會動容的。

首先,聘娶婚使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遭到摧殘,不合理的聘娶婚釀成了許多悲劇,而悲劇的主角往往是那些溫良的天真爛漫的少女。

《國風》中反映這現實的詩歌多出自女子之口,她們借詩歌來宣洩自身的痛苦、憤懣與不平,其格調是悲涼和悽婉的。《鄭·將仲子》中就有這樣一位少女:

“將仲子兮,無逾我裡,無折我樹杞。

豈敢愛之,畏我父母。

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國風”時代聘娶婚風漸起

真心相愛受到阻撓

少女反覆詠歎“亦可畏也產這畏懼來自於父母、兄長和眾鄉鄰。而對於不諳世事的少女來說,他們代表了整個社會。真正的愛情被壓抑,成為不道德和不光彩的事情了。

與《將仲子》相似的是《鄘·柏舟》,女主人公的愛情也受到了父母的干涉和阻撓。但她的性格相對來說是剛烈和潑辣的。面對冷酷無情的父母己是憤憤地吶喊了: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

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側。

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

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國風”時代聘娶婚風漸起

垂髮齊眉少年郎,是我傾慕的物件。至死不會變主張。我的天啊,我的娘啊!不體諒我的心哪!

其次,聘娶婚不僅扼殺了許多天真爛漫的少女的幸福,而且帶來了婚姻雙方家庭地位的變化。

“母權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權柄,而妻子則被奴役,變成丈夫淫慾的奴隸和生孩子的簡單工具了”。

聘娶婚的普遍被接受,男權統治逐步在民間蔓延,封建社會初期的那種樸素的平等意識傾斜了。婦女是男人買來的財富,是隨意驅使、奴役的工具.而對她們來說最可悲的是稍不留意或一旦人老珠黃,就有被休棄的可能。

《國風》中的兩首棄婦詩《衛·氓》《邶·穀風》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產生的,是社會現實的真實寫照。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國風”時代聘娶婚風漸起

“在整個古代,婚姻的締結都是由父母包辦,當事人則安心順從……現代意義上的愛情關係,在古代社會只有官方以外才有”。從《國風》關涉戀愛婚姻的詩歌中,我們確乎能夠發現那個時代“官方以外才有的” “現代意義上的愛情關係六而且也可以看到“由父母包辦”的婚姻己在民間慢慢地通行起來。

婚姻是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詩經。國風》中以男女相悅為基礎的“自願婚”在向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婚”的轉變過程中,帶來了人們的意識形態的變化,影響了社會發展的程序。我們得到的啟示是封建社會雖已遠去,但封建餘孽一息尚存。男尊女卑思想仍在,彩禮水漲船高、大操大辦盛行,這些都會給婚姻造成不良的影響。以男女情愛為基礎的婚姻是應該被提倡的理想婚姻。

參考文獻:

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形態》·

朱熹《詩集註 》

Tags:婚姻聘娶國風父母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