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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未及四十不許為尼,男二十以上不許出家,明代這個規定用心良苦

由 道訊 發表于 人文2021-06-16

簡介在明代,朝廷制訂了很多針對出家人的法律,如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

多少歲就不能出家了

不知出於何故,明代是古代對出家人最不友善的一個朝代,沒有之一。在明代,朝廷制訂了很多針對出家人的法律,如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並且明代對於寺廟尼姑庵的規模、處所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凡寺觀庵院,除見在處所外,不許私自剏建增置,違者杖一百還俗,僧道發邊衛充軍,尼僧女冠入官為奴。在明朝嘉靖六年還強制眾多僧尼還俗,“尼僧道姑,發還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盡數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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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為什麼對僧尼如此苛刻呢?或許是因為一個老鼠壞了一鍋湯,某些不乏恪守佛門規矩之人當時給整個佛教帶來的影響實在太壞了。尼姑屬於一群脫離塵俗、皈依佛門的出家人,理應不再留戀紅塵,並與世俗隔絕,在庵院中與青燈、佛卷、木魚為伴,過一種清修的生活。從明代的史料記載來看,在整個尼姑群體中,確實不乏恪守佛門規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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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想的盛行,乃至佛教的世俗化,無疑對尼姑的清修生活造成很大的衝擊,隨之而來的則是尼姑不再局蹐於庵院一隅,而是走出庵院,進入民間,與民間閨房女子或家庭婦女結緣,進而成為民間婦女與外界交通的媒介。更有甚者,尼姑在與世俗民間交往的過程中,戀世情結日深,宗教情感日淡,進而出現了超脫佛門樊籬的“淫尼”。這不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動向,更是明代社會演進歷程中出現的新的歷史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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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論及尼姑出家原因之前,不妨將明代官方對尼姑出家年齡所作的規定稍作梳理。關於女子出家為尼的年齡,明代的法律作了基本的規定,並與男子出家為僧的年齡限制大有差別。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建文三年(1401),更是將女子出家的年齡上升到59歲。 與此相應,明朝廷對男子出家的年齡限制卻大有不同。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換言之,男子出家必須是在20歲以下。這是要求幼年或少年方可出家為僧。這種在年齡上的兩反規定,究其用意而言,顯然就是為了使尼姑、僧人能安於清修,並保持佛門庵院的宗教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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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會出現這種現象?這和當時女尼的出身很大關係,一些貴族家庭姬妾出家,削髮之尼,難免塵根不斷,甚至做出與人淫亂的醜事。如北京英國公宅東有一尼姑庵,就是退閒姬妾出家之處,門禁相當嚴慎,一般之人也不敢進入。但並非所有的尼寺都有如此嚴厲的門禁,有些也並不禁止一般男子進入禮拜。這些男子進入尼寺之後,就不免為裡面那些不安分的尼姑所惑,甚至被人養在寺中,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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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決不是虛言,完全可以拿發生在永樂與天順年間的兩件事情加以證實。永樂年間,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在寺裡發現了纏棕帽,帽上還有水晶纓珠。工匠就將寺中所得之珠拿到市上出售,被主家發現而告到衙門。官員在審問此案時,問工匠珠子的來處,工匠就如實交代,才知有一少年因為偷入尼寺,而為縱慾尼姑所留,最後死於色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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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坊間流傳,天順年間,在常熟,一舉人閒來無事,出來遊玩,數天沒有歸家。原來,他是到了一所尼寺,被群尼所留。每天尼姑買來酒餚回到廟庵,和舉人一起飲酒取樂。數日之後,舉人害怕了,跳牆而出,已是“臞然一軀矣”,身子瘦得別人都認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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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這種女尼與世間俗人私通的現象不是偶然。據說,在饒州,有一女尼,與士人張生私通,最後還嫁給了張生。有人專門就此事謝了一首詩:“短髮蓬鬆綠未勻,袈裟脫卻著紅裙。於今嫁與張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門。”如此看來,明代規定,女未及四十不許為尼,男二十以上不許出家,也是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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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尼姑出家明代尼寺佛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