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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男子殺害6人後分屍喂惡犬,其中3位女子都是他的情人
由 律海直言 發表于 遊戲2023-01-23
簡介為此,程某十分開心,他覺得自己不用再受累去處理屍體了,而後他便將剩下的骨頭埋在了狗舍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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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條狗的使命》中,有這樣一句話,
“如果我可以讓人們微笑,那就是我存在的意義。”
動物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它可以隨時瞭解我們的需要,聽候我們的命令,用無盡的關愛溫暖著我們的心靈。
然而我們今天要講的則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一位男子從小就非常喜歡狗,長大後在家裡養了
20
多條狗,非常它們非常寵愛,即使自己不吃飯,也不能讓狗餓。
著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這是一個主人與狗的溫馨故事?但如果你這麼認為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
這
20
多條狗看起來都膘肥體壯,在這
20
多條狗中,有一條“明星狗狗”,它曾參與過某部電影的拍攝。
後來電影上映後,這條狗受到了大家的喜歡,然而此時誰都不知道,眼前這條
“憨厚、可愛、忠誠”的狗,卻是一隻“食人犬”。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歡迎大家跟隨筆者的腳步一同走進本次案例。
這條狗的主人名叫程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1962
年出生於某一
殷實的
幹部家庭
中
,
為家中的獨子,
所以
他
從小就嬌生慣養
。
在這種條件
下
,
程某的脾氣
越來越大,喜歡用拳腳解決問題,
因為他覺得
不管
自己
做什麼
,
他的父親都會給他
“擺平”
的
。
等
程某
上學之後,他便仗著自己的關係,
在學校裡
經常欺負同學
,
同學們也不敢說什麼
。
後來等
程某
上到初中的時候,因為動手打老師
而
被學校開除
,
按道理說,被學校開除應該是一件嚴肅的事
。
但
程某則
不這樣認為
,
他覺得吃喝玩樂更適合自己
,
於是
,
後來
他
在社會上結識了很多不良青年,變成了一個小混混
,
天天跟著別人打架
鬥毆。
程某
17
歲那年,在一次盜竊中被警方發現抓進了警局,被抓之後
他
一點都不擔心,
因為父親
一定不會讓自己坐牢
的
,
他
會
想盡一切辦法
把
自己
保出去。
但這一次,他的父親並沒有幫他
,父親
認為他犯的錯誤十分嚴重,想讓他在獄中進行悔改
。
最終,
程某
獲刑兩年
,
在他
1981
年
出獄後,
他
帶著對父親的憎恨搬離了家中,並且與父母斷絕了聯絡
。
之後,程某便整日遊走於社會之中,靠著小偷小摸度日,在他
26
歲那年,他的父親為他安排了一份工作,還給他介紹了一個物件。
程某見對方長得不錯,便答應了婚事,此時他的父親認為,兒子的工作和愛情都有了,應該會安定下來。
但他卻沒想到,陳某依舊我行我素、自私自利,很快他就被停職留辦,之後的他在家無所事事,就養了
20
多條狗。
這
20
多條狗看起來凶神惡煞,周圍的居民根本就不敢靠近他家,他整日與狗一起生活。
因為程某的妻子是某個單位的幹部,大部分時間都在
林廠
裡工作,很少回家,這也就導致了程某寂寞難耐。
1988
年
3
月,
程某
乘火車出遠門,
並
在火車上認識了一位剛畢業沒多久的大學生趙某
。
趙某
長得漂亮,性格還活潑
,程某
對
她
十分感興趣,於是便對著她開始
了自己
的胡吹之術,天南海北的亂侃讓趙某聽入了神,兩人成了朋友。
而後程某還對其稱自己有關係,可以給她安排工作,趙某信以為真,下了火車便跟著程某來到了他家。
一來二去,二人就變成了情侶關係,在這之後,趙某便催促程某快點為自己找工作。
程某對於她的催促十分不耐煩,因為他一開始想的就是玩玩而已,結果趙某還當了真。
他對趙某說出了實情,換來了趙某的一頓質問,她的質問惹怒了程某,他腦海中浮現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晚上,程某趁趙某熟睡之際,偷偷拿起鐵鉗猛地朝趙某的頭上砸去,導致她當場身亡。
看著倒在血泊中的趙某,
程某
沒有一絲的害怕,但
他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屍體,於是直接將
她
的屍體丟在了滿是惡犬的院子中
。
第二天早起,等程某想要處理屍體時,卻發現
趙某的
屍身
已經被惡犬們吃的
已所剩無多,只剩下頭顱和白骨
。
為此,程某十分開心
,
他覺得自己不用再受累去處理屍體了
,而後他便將剩下的骨頭埋在了狗舍下邊。
由於
程某
作案十分謹慎,而且屍體也被惡犬們吞進了肚子裡,所以一直也沒有被人發現
。
程某
也便更加大膽起來,甚至還跑到某公司的倉庫中去偷了幾把獵槍和許多子彈
。
有了武器的加成,程某更加肆無忌憚,在
1990
年
12
月
19
日,程某的一位朋友告訴他,自己在公司受了委屈。
程某聽此,便打算為朋友報仇,於是二人展開了一系列的謀劃,最終程某成功的槍殺了公司的兩位司機,為自己的朋友報了仇。
之後,程某將司機的屍體扔到了狗群當中,惡狗們一擁而上,很快就只剩下一堆白骨,程某對惡犬們的表現十分滿意,也更加喜歡它們。
幾年裡,先後有兩名女性死在
程某
的手中
,這兩位女性都是他的情人,他因各種原因將二人殺害。
同時他也因為自己
的行為一直
未
別人發現,
變得更加肆無忌憚。
1994
年
12
月
26
日
,程某
和自己的一位同學張某一起吃飯,酒三巡之後,張某告訴
程某
自己要做一筆大生意,並且已經
籌到了
150
萬元的現金。
程某
聽此頓時起了貪念,有了謀財害命的
想法
,到了
1995
年
1
月
7
日
,
程某將張某騙到家裡來談生意,然後趁機在他的茶水裡下了毒
。
待張某
不省人事時,程某便
開槍將其殺害
,做完這一切之後,程某去張某的家中拿走了不少財物,其中就有一個
BP
機。
程某非常喜歡這個
BP
機,經常掛在腰間向別人炫耀,一日,程某接到了
BP
機裡張某朋友傳來的資訊。
於是程某十分囂張地回撥了電話,並自報了家門,張某朋友覺得不對勁,打電話報了警。
警方根據這個
BP
機將程某抓獲,程某萬萬想不到自己竟然會因為一個
BP
機暴露了自己。
最終,在
1995
年
9
月
27
日,經法院審理此案後,判處
程某
死刑,剝奪政權利終身
。
俗話說:
“慣子如殺子。”在生活在父母們不應過分地溺愛的孩子,因為被溺愛的沒有正確的是非觀的,是不懂感恩與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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