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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案例分析的目標不是講故事,而是產出知識

由 北晚線上 發表于 娛樂2023-01-05

簡介案例分析無論使用什麼材料作為證據,都不應偏離社會科學研究的一般分析邏輯:觀察現象、描述特徵、建立界定、比較型別、展示過程、分析影響、探索機制、尋求解釋、達到證明

什麼叫案例分析

案例研究究竟要研究什麼,中國學界尚缺少系統的標準。而案例(定性)和統計(定量)研究的所謂“對立”,一直在方法、立場和主題層面爭辯,尚未在研究目標的專業標準意義上得到分析。案例分析的目標不是講故事,而是產出知識,因此需要遵循認識活動共享的一般邏輯和原則;案例分析可以提供的知識型別不只一種,比如解釋(原因)知識、理解(特徵)知識或規範(原則)知識;案例作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不是對立關係,而是互補性關係;案例的獨特性有必要和一般性知識建立關聯,從而使得具體案例可以和已有的知識發生對照;案例研究的優勢之一,是系統展現因果機制和過程;零散多樣的獨立案例能夠有意義,原因在於它們產出的知識,在相關知識體系中具有累進性位置。

北大教授:案例分析的目標不是講故事,而是產出知識

圖文無關 資料圖,耿爭 製圖

案例研究無須以資料為基礎嗎

一種觀點認為,案例研究是一種前科學方法,因為它無須以資料為基礎,也沒有系統的分析方法可以遵循。這一誤解起因於對研究材料的狹義理解:科學研究的行為類證據,僅以可資料化的變數為優。這事實上排除或低估了其他材料的證明價值。相對於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運用的證明材料具有多樣性。這些材料有些可以資料化,有些雖不可,但同樣能反映社會行為的特質,完全可以作為重要證據使用。

上述誤解的問題在於,只重視材料的類別,而沒重視證明的邏輯。對研究工作而言,更重要的是對材料採取的分析邏輯,邏輯才是“系統分析方法”的核心。案例分析無論使用什麼材料作為證據,都不應偏離社會科學研究的一般分析邏輯:觀察現象、描述特徵、建立界定、比較型別、展示過程、分析影響、探索機制、尋求解釋、達到證明。

闡述理由、遵循邏輯、依靠根據等基本原則,不僅是社會科學得以成立的基礎,同樣也是自然科學重視並堅守的原則。這意味著,在基礎層面上,案例分析不排斥科學分析的基本原則,相反,與其共享並遵守類似的原則。即使案例分析和定量研究有差別,這一差別也是在具體方法而非基礎性的邏輯原則方面。但無論是什麼方法,只要是社會科學研究,目標都是產出有關人類行為或現象的知識。透過講故事發現這些知識(而非講故事本身),是社會科學案例分析的基本目標。

案例分析缺乏代表性嗎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案例分析缺乏代表性。這也是一種誤解。固然,案例分析不可能覆蓋全部情況,因為案例資料通常來自時間和空間上的區域性領域,是具體情景下發生的事實。但這並不意味著案例研究不關心代表性問題。實際上,高水平的案例研究非常重視社會現象的公共性、可重現性、可預期性、整體性和歷史性,尤其是關注社會行為與特定環境的關聯,以凸顯研究物件的典型性,使其代表一類而非僅僅一次或者單個社會現象。如同定量研究追求統計意義上的代表性一樣,案例研究可以透過典型性知識的挖掘,產生具有“預測”別處社會現象的功效。

案例研究無須準確清晰嗎

第三種誤解主要來自案例研究者自己,他們不相信案例分析可能獲得清晰結果,從而放棄追求清晰的自我要求,理由是生活世界本不清晰,案例研究既然反映真實的生活世界,自然也無法做到清晰。這裡的問題,出在將生活邏輯與研究邏輯混為一體。

以尋求社會知識為目標的案例研究,不是在講一個個不同的故事,而是在呈現事實中的行為特徵、關鍵條件、動力來源和因果聯絡。案例研究者所注意的知識,應該是具有關鍵作用的事實,這需要把那些處於混亂或者重複細節中的重要之物——具有關鍵作用的要素關聯,經由研究工作的加工、挖掘而清晰表述出來。

(作者為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原標題:案例和統計研究的所謂“對立”,在具體方法而非基礎邏輯方面——澄清對案例研究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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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案例研究知識邏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