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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去年3415人因破壞生態環境獲刑:21人獵捕售賣1.2萬隻黃鼠狼判賠近千萬

由 上游新聞 發表于 娛樂2022-11-28

簡介圖片來源江蘇省高院獵捕1.2萬多隻黃鼠狼21人獲刑黃鼬俗稱黃鼠狼,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2018年至2020年,李某華、王某浪等人先後採取獵夾等方式行獵,並將捕獲的黃鼬殺死後出售

捕黃鼠狼犯法嗎

盜掘古墓葬、在禁採區採沙、非法獵捕野生動物……6月6日,江蘇省高院公佈了2021年全省法院辦理環境資源案件情況及典型案例。

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im)記者注意到,2021年,因破壞生態環境,共3415人獲刑。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環境汙染、非法捕撈、野生動物保護、非法採礦、濫伐盜伐林木、走私固體廢物等型別。其中,非法捕撈類案件數量居首位,共305件。

江蘇去年3415人因破壞生態環境獲刑:21人獵捕售賣1.2萬隻黃鼠狼判賠近千萬

▲2021年江蘇省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分佈圖。圖片來源/江蘇省高院

獵捕1.2萬多隻黃鼠狼21人獲刑

黃鼬俗稱黃鼠狼,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2018年至2020年,李某華、王某浪等人先後採取獵夾等方式行獵,並將捕獲的黃鼬殺死後出售。李某全、王某虎明知黃鼬是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仍收購黃鼬死體或皮毛1萬餘隻,並出售給劉某明等人。

連雲港灌南縣人民檢察院對李某全、李某華等人以犯非法狩獵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的同時,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涉案人員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灌南縣法院審理後,以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同時判決李某全、王某虎對因非法買賣黃鼬12000只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960萬元;其他獵捕者、收購者、出售者對各自參與非法買賣或收購的黃鼬數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或與直接收購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辦案法官表示,本案中1萬餘隻黃鼬被非法獵捕、殺害,對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本案透過對李某全等21人的判決,促使社會公眾更加重視保護野生動物和生態環境。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辦理了一起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案,嫌疑人徐某健是南京市老山林場護林員,工作職責包括防止亂砍濫伐林木、防止獵殺野生動物等。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徐某健利用職務便利,使用捕獵套獵殺河麂(俗稱獐子)、華南兔、貉、野豬、河麂等多種野生動物,共10只。除一隻河麂被發現時已經腐爛,其餘動物均被其食用。因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徐某健獲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

江蘇去年3415人因破壞生態環境獲刑:21人獵捕售賣1.2萬隻黃鼠狼判賠近千萬

▲江蘇盱眙法院審理楊某濤等8人盜掘古墓葬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庭審現場。圖片來源/江蘇省高院

盜掘4座古墓葬8人被公訴

江蘇省盱眙縣是地下文物較為豐富的地區之一,在建國以來先後發掘大量戰國、兩漢、宋代等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古墓葬及珍貴文物,對於江蘇省的歷史文化、喪葬習俗、考古學文化等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在江蘇省高院公佈的10起典型案例中,盱眙法院辦理的一起8人盜掘古墓葬案備受關注。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11日期間,楊某濤等8人多次趁夜間前往江蘇省盱眙縣、安徽省天長市等不同地點,採用打鋼釺、挖盜洞等方式盜掘了四座古墓葬。

經鑑定,被盜古墓葬分別是戰國至漢代古墓葬、西漢早期古墓葬、戰國晚期古墓葬。被盜文物中,有二級文物1件、三級文物4件、一般文物3件。

2020年12月中下旬,翟某軍聯絡陳某幫助其銷售銅鏡,陳某為牟取利益,主動聯絡山東買家鄒某磊,後陳某將六塊漢代銅鏡以22000元的價格賣給鄒某磊,從中獲利2000元,剩餘20000元被楊某濤等人分配。案發後,盱眙縣博物館對被盜掘的古墓葬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實際產生髮掘費用156997。44元。

盱眙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楊某濤等8人盜掘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陳某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倒賣文物罪。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楊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5萬元至1萬元不等;以倒賣文物罪判處陳某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2千元;對涉案文物及作案工具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責令楊某濤等人共同退出違法所得8700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楊某濤等9人在各自參與範圍內對搶救性考古發掘費用156997。44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被告人上訴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3415人因破壞生態環境獲刑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針對環境資源類案件,2021年江蘇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1103件,同比增加19。59%。其中,共新收汙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刑事案件1042件,審結1195件(含舊存),3415人被判處刑罰,251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涉環境汙染類案件288件,涉非法捕撈類案件305件,涉野生動物保護類案件155件,涉非法採礦類案件215件,涉濫伐盜伐林木類案件46件,涉走私固體廢物類案件6件,其他案件180件。

在民事和行政案件方面,共新收環境資源民事案件5075件,審結5057件。其中,涉農村土地資源類糾紛案件3880件、涉水、電、氣、熱等資源類糾紛案件258件、涉環境汙染類糾紛案件143件、其他案件776件。新收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713件,審結4425件,主要涉及土地、其他資源、規劃、環保、水利、漁業、林業等方面。

2021年,江蘇全省法院共審結263件公益訴訟案件261件,共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10件,審結1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件2件,審結1件。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Tags:古墓葬案件非法盜掘2021